无锡市环境监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213-PXGJ-G2024-0121001
二、合同名称:梁溪区2025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一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213-PXGJ-G2024-0121
四、项目名称:梁溪区2025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滨水路301号

联系方式:18251552002
供应商(乙方):无锡绿洲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789号B幢五楼西
联系方式:180015198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梁溪区2025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无锡市梁溪区内开展水质、空气、噪声、土壤等环境监测服务;1标段 新一轮河道综合治理598领样监测;蠡湖出入湖河流断面监测;非重点污染源监测;河道加密、应急监测;执法监测。质量标准:100%一次性检测到位且符合国家标准;成果要求:依据相应标准,出具检测报告。
联系方式:18001519818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0000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12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13 15:39:3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梁溪区2025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一标段合同.pdf

合同协议甲方: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乙方:无锡绿洲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根据梁溪区2025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采购事宜,签订本协议。一、乙方通过招投标获得梁溪区2025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二标段)服务资格,服务内容与采购文件和中标文件等材料中的服务内容一致。乙方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以最严格标准为准),符合甲方及采购文件等要求。二、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三、中标折扣率:按照《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30%进行结算。四、服务费用的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预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每半年验收合格后结算一次(6月初和12月初),按实际工作量支付100%监测费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等额正式、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时间。五、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即:1、本协议书;2、采购文件;1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供应商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采购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4、中标通知书。六、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乙方可依法向甲方要求经济赔偿;2、乙方对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甲方可依本协议规定取消乙方实验室服务资格;3、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其他违纪事项可向相关部门投诉。经相关部门核查,如情况属实将作为有效投诉记录在案,自愿接受相应处罚。4、乙方不按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承诺履行相关服务的,经甲方发现,罚款1000元/次,款项从服务费用中扣除。罚款可与本条款第2点同时主张。七、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义务的延误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甲、乙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甲、乙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乙双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其他方。除书面另行要求外,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其相应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社会实验室服务义务的协议。八、协议的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2、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在对方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协议,协议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协议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擅自转让。4、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协议:(1)中标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或重大数据偏离情况的,梁溪生态环境局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2)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监测任务或出具的监测报告经审查不规范、不合法,书面警告一次,发生两次及以上的,梁溪生态环境局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监测工作不能继续并造成较大影响的,梁溪生态环境局有权终止合同。(3)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含同意延长的时间)提交原始记录复印件、监测数据汇总表及监测报告的,书面警告一次;发生两次及以上的,梁溪生态环境局有权终止合同。(4)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各类监测任务,书面警告一次,发生两次及以上的,梁溪生态环境局有权终止合同;(5)梁溪生态环境局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开展盲样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书面警告一次;发生两次及以上的,梁溪生态环境局有权终止合同。5、当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梁溪生态环境局有权终止合同,全部赔偿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同时梁溪生态环境局将依法追究其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1)未经梁溪生态环境局许可,擅自将合同内容部分或全部转给其他实验室的;(2)受到3次及以上书面警告的;(3)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提供虚假数据或报告作假的;(4)未经同意擅自向外提供合同内容数据或结果的;(5)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警告或取消资质认定的;(6)合同有效期内,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7)中标供应商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满足招标要求的,或未履行投标时所作相应承诺的;(8)梁溪生态环境局收到被检测单位对中标供应商有效投诉记录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001(9)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定点资格的;(10)未按承诺的价格提供服务的;(11)梁溪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技术考核中中标供应商存在重大技术问题的;(12)有行为作风问题,行贿一次的;(13)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的相关情况。九、争议处置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有关当事方可提请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解决。十、协议生效及其它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正式生效。2、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本协议的原则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十一、本协议一式九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两份,见证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两份。甲方(采购人):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盖章)(盖章)乙方中标方)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滨水路301号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789号B幢五楼西中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42024年12月12日I见证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8号楼6楼8603法定(授权)代表人:2024年12月12日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监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