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施秉县教育和科技局2024)



一、合同编号:52262325606986542264322024002401

二、合同名称:施秉县第二中学校舍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GZJRSH-CG2024-025-01
四、项目名称:施秉县第二中学校舍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施秉县教育局
地 址:施秉县城关镇鼓楼街22号
联系方式:0855-4221139
供应商(乙方):贵州贵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城关镇迎宾大道临安电商物流园3楼
联系方式:0855-422900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施秉县第二中学校舍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33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具体完工时间以双方合同中约定为准)。项目经理:宋倩执业证书信息:贵2522020202107556

2.合同金额(元):233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施工合同.pdf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码LA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施秉县教育局承包人(全称):贵州贵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秉县第二中学校舍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且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施秉县第二中学校舍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且2.工程地点:施秉县城关镇第二中学校园内。3.项目编号:P5226232024000CP8001。4.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自筹解决。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_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_年2月1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1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叁万捌仟元整(¥23380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陆万陆仟玖佰柒拾柒元柒角¥66977.7元);具体以投标文件为准。(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具体以投标文件为准。(¥元);具体以投标文件为准。(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具体以投标文件为准。(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具体以投标文件为准。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宋倩。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3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_年12月12_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_施秉县教育局办公室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参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公章问印诗组织机构代码:11522623009760102U地址:施秉县鼓楼街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周诗权委托代理人:电话:0855-4221275传真开户银行:建设施秉县支行账号:520016665360580366662024年12月12日承包人:贵公章)X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公章)3组织机构代:91522601MAAK2A1P21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城关镇迎宾大道1号3楼邮政编码:5556200法定代表人:彭建平委托代理人:电话:0855-4229008传真:0855-4229008开户银行:贵州银行施秉支行账号:0502000011900045602024年12月12日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无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详见监理合同..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监理合同联系电话:详见监理合同·,电子信箱:详见监理合同通信地址:详见监理合同1.1.2.5设计人:名称:详见设计合同·4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设计合同联系电话:详见设计合同电子信箱:详见设计合同通信地址:详见设计合同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项目占地、临设项目部。71.1.3.9永久占地包括:上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贵州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贵州省现行的土建、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本合同协议书第六条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8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竣工资料、竣工结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完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竣工资料、竣工结算一式贰份;;;T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正规胶装A4纸打印;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相关工作人员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相关工作人员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相关工作人员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无1.10.3场内交通9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向业主完成集中移交为止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一天,罚款100元,违约金最高不超过2000元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1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13.3.3投料试车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设备、材25料全部清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满足发包人和监理的要求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于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签发付款证书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详见付款方式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双方约定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两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26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3质量保证金是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结算价的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I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不计息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证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详见工程质量保27证书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V责任:Io(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1o(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并承担承包人停工损失(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并承担承包人停工损失(7)其他:无28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1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结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不全,提报不及时,不按约定清场,不实施或不配合分包管理等其他事项等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L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对已完成部分据实进行全部结算,并按此结算额的5%承担违约金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现场确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政府禁令等。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29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按相关规定投保。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按相关规定投保。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按相关规定投保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9.争议解决19.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19.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无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无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无其他事项的约定:无O19.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19.4仲裁或诉讼30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上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施秉县人民法院起诉。(2)向人民法院起诉。31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施秉县教育局承包人(全称):贵州贵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施秉县第二中学校舍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包的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2年;32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1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33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由双方另行约定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章)10381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发包人(公章):生承包人公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章)10381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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