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科学传播中心2024)


浙江省本级 | 支撑软件开发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4700738452024101601
二、合同名称:浙里科普二期和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0625-24212D82
四、项目名称:浙里科普二期和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科学传播中心
地 址:武林广场8号省科协大楼6楼
联系方式:0571-85106986
供应商(乙方):杭州联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
联系方式:1526852277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里科普二期和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
数量:1.00
单价(元):20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时间:本项目的建设周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建成后试运行期不少于12个月。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20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浙里科普二期和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项目合同.pdf

浙里科普二期和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项目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浙里科普二期和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项目甲方:浙江省科学传播中心乙方:杭州联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浙江省杭州市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2日项目名称:浙里科普二期和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项目确认号:项目编号:0625-24212D82合同编号:甲方:浙江省科学传播中心乙方:杭州联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里科普二期和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项且公开招标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合同总价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型号规格建设内容数量单价浙里科普二期和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项目/本次项目建设包括浙里科普二期和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1项2000000.00合计合计合计1项200000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00元合同总价大写: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00元合同总价大写: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00元合同总价大写: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00元合同总价大写: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00元注:1.交付物内容、数量、技术参数、质量配置要求等详见附件一。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交付物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服务期和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2.服务期:合同自签订即日起至项目运维期结束。3.运维期:项目终验合格后提供一年免费运行维护。三、款项支付签订合同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并确认无误,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乙方初验合格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系统试运行结束,乙方终验合格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四、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11、交付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开发部署上线试运行,正常试运行【12】个月后组织验收。2、交付方式: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并可供人阅读的,具体交付内容见附件。3、交付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五、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系统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本项目产出所有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在其他项目上运用该项目成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成果不得擅自扩散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乙方应保证甲方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解决。七、产权担保乙方保证交付物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八、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交付物,乙方应按投标文件中的约定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安全保密要求系统的安全性是项目稳定运行实施的基础,既要保证信息共享利用,又满足安全管理的需要。本项目建设需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大数据局关于电子政务外网安全评估指标体系考核要求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体系建设,满足网络安全、管理安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等各方面要求。1、服务保密要求2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后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2、安全性、功能性能测试要求系统须避免各种信息安全漏洞,对应用系统和数据开展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有完善的安全解决方案。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安全和性能测试,如果测试中发现存在问题,乙方需尽快解决。测试及漏洞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系统等保要求在项目建成后,系统需按照等级保护要求开展等级保护测评,系统必须整改等保过程中发现的软件问题。在运维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问题整改。4、密评要求制订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运用国产密码技术保障信息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必须整改密评中发现的安全问题。5、代码安全要求需遵循代码安全开发规范和实施代码安全检测,检测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成后,提供安全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软件代码安全检测报告。6、软件应急方案1乙方必须提供系统应急方案,并得到甲方的批准,此为验收通过的必备条件之一。应急方案需考虑各种故障类型,分别给出解决方案。7、信息安全承诺保障乙方承诺严格把控运维人员安全风险及系统安全风险,提供核心运维人员背景审查材料,每月对系统进行安全监测和巡检。及时修复系统存在的各类安全漏洞。在政府重要活动、会议召开期间对系统进行7*24小时严密监控,一旦发现问题,要求在第一时间内关停或恢复正常服务,并尽可能的消除影响。乙方承担因系统本身漏洞所引发的信息安全事件而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合同约定的建设和免费维护期内如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被上级单位或公安机关通报一次,罚款5000元。如发生被悬挂反动标语、赌博色情、数据泄漏等安全事件,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1-5万元。因运维人员管理疏忽导致的上述信息安全事件,甲方保留追诉乙方连带法律责任的权力。3十、信创相关要求本项目应根据建设单位需求,按照信创相关标准规范,实现建设单位建设需求、使用目标。按甲方指定的环境部署和应用,系统建成后对信创环境下的客户端必须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适应性。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交付物是符合国家相关软件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2、在运维期内乙方应响应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2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3、在运维期内,乙方应对系统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4、乙方同意在运维期到期前,向甲方提供软件维护和支持服务。十二、调试和验收1、乙方可派遣技术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到甲方指定的现场实施技术服务,包括软件安装、调试和调优、版本更新、现场培训等服务。软件安装、调试的主要目标是使交付物能够在甲方指定的环境中正常运行。2、乙方在安装软件之前,应先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并在甲方相关技术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软件安装、调试和集成。乙方不得在现场安装未经甲方批准的其他任何交付物。3、乙方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完成软件交付验收、安装、开发实施及调试,经甲方认可后,投入运行。4、乙方交付前应对交付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接收交付物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软件交付甲方。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①合同规定任务已经完成,提供了本项目的全部交付物和资料;②项目试运行期内,系统各功能模块正常运行无误;③试运行期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得到甲方认可,出具了使用报告;4④已递交完整验收文档。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十三、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计划完工交付验收,如在合同预定的工期内,无法达成规定的技术指标,乙方应负责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项目延期的,乙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累积超期30天,甲方有权自主确定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2、开发人员须按投标约定到位并保持稳定,如若需更换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人员私自更换或者和投标不一致,以及对甲方认定为不称职的相关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未及时落实更换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乙方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或者失实,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4、系统投入使用期间,如发生故障且故障造成一定影响的,每发生1次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5次以上,甲方有权自主确定无条件终止合同。5、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应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乙方未能按合同(包括附件)规定要求提供服务,严重影响到系统正常运行的,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并追回已经支付的服务费和所有造成的直接损失用作为赔偿,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1为合同履约保证金。6、因乙方原因出现重大事故,导致甲方系统运行中断、重要数据丢失、业务数据差错等,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失、产生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直接经济损失的权利,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金额。7、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四、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2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5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2、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十五、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形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承诺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合同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如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以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及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2)中标通知书3)投标现场承诺书(含询问记录和优惠条款)4)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6、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以下无正技股价甲方:浙江省科学传播中心为:杭州联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地地利以布理江正长河街道秋造1399号35楼理法定(授权)代表人:代表电话:-8839006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由国银行股伤目限公司杭海江汉科站古行账号:账号:387075449911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91330108751727278C签字日期:2024年12月12日签字日期:02年12月12日7附件一:项目服务内容本次项目建设包括浙里科普二期和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浙里科普二期预期完成一期政务服务网端、浙江省科普资源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端、浙里办端、科协端、与中国科协“智慧科协”对接、省级科普资源对接、数字化平台)。数字科协数据仓预期完成建设数字科协数据仓,归集现有应用数据,将数据进行汇聚、整理,并面向科普、科创、智荟三大场景下多种业务提供数据支撑。(一)浙里科普二期浙里科普主要从浙里办端、政务服务网端、科协端管理平台提供数字化系统,为省市县三级科协、基地管理人员、公众等提供全方位服务。从浙里办端、政务服务网端、科协端管理平台提供多端数字化系统,重点围绕浙江省科普资源库服务平台建设,与“智慧科协2.1”平台进行对接,与省级单位科普资源对接,建设数字化平台进行数据分析。1.浙江科普资源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端聚焦科普人才、科普成果、科普需求、科普地图、科普活动、科学辟谣、科普作品、科普动态、个人中心等场景,基于浙江政务服务网,为公众提供丰富的科普内容以及科普需求的发布渠道,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提高公民科学素质。(1)科普人才包括人才认定条件、科普人才申请认定、科普人才权益展示、科普人才政策、我有需求等内容。(2)科普成果科普成果包括科普成果展示、科普成果申报。(3)科普需求包括需求发布、需求承接、需求展示。(4)科普地图包括科普场馆展示、科普场馆地图展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5)科普活动包括活动展示、活动报名、活动分享。(6)科学辟谣8通过不同形式进行科学辟谣举报。(7)科普作品包括科普作品展示、作品征集、作品日常投稿。(8)科普动态分别展示中国科协科普动态、省级科普动态、市县科普动态、应用内动态信息。(9)个人中心包括科普人才认定反馈、需求反馈、作品遴选记录、成果评选记录、辟谣举报记录、活动报名记录、场馆预约记录、基地申报记录。2.浙江科普资源库服务平台浙里办端浙里办端打造科普人才、科普成果、科普需求、科普地图、科普活动、科学辟谣、科普作品、科普动态、个人中心等场景场景,接入浙里办APP、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和浙里办微信小程序,多渠道输送科普服务。(1)科普人才包括人才信息展示、人才认定条件、科普人才申请认定、科普人才权益展示、科普人才政策、我有需求等内容。(2)科普成果科普成果包括科普成果展示、科普成果申报。(3)科普需求包括需求发布、需求承接、需求展示。(4)科普地图包括科普场馆展示、科普场馆地图展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5)科普活动包括活动展示、活动报名、活动分享。(6)科学辟谣通过不同形式进行科学辟谣举报。(7)科普作品科普作品包括科普作品展示、科普作品征集、科普作品日常投稿。(8)科普动态分别展示中国科协科普动态、省级科普动态、市县科普动态、应用内动态信息。9(9)个人中心包括科普人才认定反馈、需求反馈、作品遴选记录、成果评选记录、辟谣举报记录、活动报名记录、场馆预约记录、基地申报记录。3.浙江科普资源库服务平台科协端根据应用场景建设科协系统管理端,维护应用场景的运行,提供相应的管理功能包括科普人才管理、科普成果管理、科普需求管理、科普场馆管理、科普活动管理、科学辟谣管理、科普作品管理、科普动态管理、用户管理等场景。4.与中国科协“智慧科协2.1”对接对接中国科协“智慧科协2.1”平台,建设智慧科协(科普中国)全国科普资源库浙江省分库。进行建家开店应用与科普资源对接。5.与省级单位科普资源对接浙江省科普资源服务平台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内容,与以下省级主管部门进行科普资源的对接:(1)教育主管部门科普课程资源(2)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科普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劳动者科技教育资源(4)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培训教学资源(5)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农村科普资源(6)应急科普资源6.浙里科普一期浙江政务服务网端将浙里科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特色应用、重点栏目、科普竞答、科普资源、科普集市、科普护照、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研学上线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端。7.数字化平台为便于浙江省科普数据直观展示,重点分析科普人才、科普作品、科普成果、浙里科普地图、科普动态、科普需求、科普活动、科学辟谣等数据,以可视化形式进行展示。(二)数字科协数据仓1.数据管理数据管理包括:数据目录、数据信息、审批管理、数据监控、数据日志、组织机构管10理、用户管理。2.数据汇聚数据汇聚包括:前置库管理、同步接口管理。3.数据治理数据治理包括:数据清洗、稽核管理、对比管理、合并管理、分类管理、标定管理。4.数据资源库建设数据资源库建设包括:人才库、科普资源库、需求库、成果库。注:具体实施要求、功能项及描述以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为准。11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浙里科普二期和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项目甲方:浙江省科学传播中心乙方:杭州联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浙江省杭州市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2日项目名称:浙里科普二期和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项目确认号:项目编号:0625-24212D82合同编号:甲方:浙江省科学传播中心乙方:杭州联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里科普二期和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项且公开招标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合同总价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型号规格建设内容数量单价浙里科普二期和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项目/本次项目建设包括浙里科普二期和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1项2000000.00合计合计合计1项200000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00元合同总价大写: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00元合同总价大写: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00元合同总价大写: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00元合同总价大写: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00元注:1.交付物内容、数量、技术参数、质量配置要求等详见附件一。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交付物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服务期和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2.服务期:合同自签订即日起至项目运维期结束。3.运维期:项目终验合格后提供一年免费运行维护。三、款项支付签订合同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并确认无误,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乙方初验合格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系统试运行结束,乙方终验合格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四、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11、交付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开发部署上线试运行,正常试运行【12】个月后组织验收。2、交付方式: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并可供人阅读的,具体交付内容见附件。3、交付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五、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系统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本项目产出所有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在其他项目上运用该项目成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成果不得擅自扩散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乙方应保证甲方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解决。七、产权担保乙方保证交付物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八、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交付物,乙方应按投标文件中的约定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安全保密要求系统的安全性是项目稳定运行实施的基础,既要保证信息共享利用,又满足安全管理的需要。本项目建设需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大数据局关于电子政务外网安全评估指标体系考核要求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体系建设,满足网络安全、管理安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等各方面要求。1、服务保密要求2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后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2、安全性、功能性能测试要求系统须避免各种信息安全漏洞,对应用系统和数据开展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有完善的安全解决方案。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安全和性能测试,如果测试中发现存在问题,乙方需尽快解决。测试及漏洞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系统等保要求在项目建成后,系统需按照等级保护要求开展等级保护测评,系统必须整改等保过程中发现的软件问题。在运维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问题整改。4、密评要求制订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运用国产密码技术保障信息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必须整改密评中发现的安全问题。5、代码安全要求需遵循代码安全开发规范和实施代码安全检测,检测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成后,提供安全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软件代码安全检测报告。6、软件应急方案1乙方必须提供系统应急方案,并得到甲方的批准,此为验收通过的必备条件之一。应急方案需考虑各种故障类型,分别给出解决方案。7、信息安全承诺保障乙方承诺严格把控运维人员安全风险及系统安全风险,提供核心运维人员背景审查材料,每月对系统进行安全监测和巡检。及时修复系统存在的各类安全漏洞。在政府重要活动、会议召开期间对系统进行7*24小时严密监控,一旦发现问题,要求在第一时间内关停或恢复正常服务,并尽可能的消除影响。乙方承担因系统本身漏洞所引发的信息安全事件而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合同约定的建设和免费维护期内如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被上级单位或公安机关通报一次,罚款5000元。如发生被悬挂反动标语、赌博色情、数据泄漏等安全事件,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1-5万元。因运维人员管理疏忽导致的上述信息安全事件,甲方保留追诉乙方连带法律责任的权力。3十、信创相关要求本项目应根据建设单位需求,按照信创相关标准规范,实现建设单位建设需求、使用目标。按甲方指定的环境部署和应用,系统建成后对信创环境下的客户端必须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适应性。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交付物是符合国家相关软件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2、在运维期内乙方应响应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2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3、在运维期内,乙方应对系统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4、乙方同意在运维期到期前,向甲方提供软件维护和支持服务。十二、调试和验收1、乙方可派遣技术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到甲方指定的现场实施技术服务,包括软件安装、调试和调优、版本更新、现场培训等服务。软件安装、调试的主要目标是使交付物能够在甲方指定的环境中正常运行。2、乙方在安装软件之前,应先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并在甲方相关技术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软件安装、调试和集成。乙方不得在现场安装未经甲方批准的其他任何交付物。3、乙方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完成软件交付验收、安装、开发实施及调试,经甲方认可后,投入运行。4、乙方交付前应对交付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接收交付物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软件交付甲方。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①合同规定任务已经完成,提供了本项目的全部交付物和资料;②项目试运行期内,系统各功能模块正常运行无误;③试运行期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得到甲方认可,出具了使用报告;4④已递交完整验收文档。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十三、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计划完工交付验收,如在合同预定的工期内,无法达成规定的技术指标,乙方应负责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项目延期的,乙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累积超期30天,甲方有权自主确定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2、开发人员须按投标约定到位并保持稳定,如若需更换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人员私自更换或者和投标不一致,以及对甲方认定为不称职的相关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未及时落实更换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乙方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或者失实,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4、系统投入使用期间,如发生故障且故障造成一定影响的,每发生1次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5次以上,甲方有权自主确定无条件终止合同。5、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应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乙方未能按合同(包括附件)规定要求提供服务,严重影响到系统正常运行的,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并追回已经支付的服务费和所有造成的直接损失用作为赔偿,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1为合同履约保证金。6、因乙方原因出现重大事故,导致甲方系统运行中断、重要数据丢失、业务数据差错等,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失、产生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直接经济损失的权利,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金额。7、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四、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2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5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2、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十五、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形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承诺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合同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如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以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及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2)中标通知书3)投标现场承诺书(含询问记录和优惠条款)4)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6、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以下无正技股价甲方:浙江省科学传播中心为:杭州联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地地利以布理江正长河街道秋造1399号35楼理法定(授权)代表人:代表电话:-8839006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由国银行股伤目限公司杭海江汉科站古行账号:账号:387075449911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91330108751727278C签字日期:2024年12月12日签字日期:02年12月12日7附件一:项目服务内容本次项目建设包括浙里科普二期和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浙里科普二期预期完成一期政务服务网端、浙江省科普资源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端、浙里办端、科协端、与中国科协“智慧科协”对接、省级科普资源对接、数字化平台)。数字科协数据仓预期完成建设数字科协数据仓,归集现有应用数据,将数据进行汇聚、整理,并面向科普、科创、智荟三大场景下多种业务提供数据支撑。(一)浙里科普二期浙里科普主要从浙里办端、政务服务网端、科协端管理平台提供数字化系统,为省市县三级科协、基地管理人员、公众等提供全方位服务。从浙里办端、政务服务网端、科协端管理平台提供多端数字化系统,重点围绕浙江省科普资源库服务平台建设,与“智慧科协2.1”平台进行对接,与省级单位科普资源对接,建设数字化平台进行数据分析。1.浙江科普资源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端聚焦科普人才、科普成果、科普需求、科普地图、科普活动、科学辟谣、科普作品、科普动态、个人中心等场景,基于浙江政务服务网,为公众提供丰富的科普内容以及科普需求的发布渠道,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提高公民科学素质。(1)科普人才包括人才认定条件、科普人才申请认定、科普人才权益展示、科普人才政策、我有需求等内容。(2)科普成果科普成果包括科普成果展示、科普成果申报。(3)科普需求包括需求发布、需求承接、需求展示。(4)科普地图包括科普场馆展示、科普场馆地图展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5)科普活动包括活动展示、活动报名、活动分享。(6)科学辟谣8通过不同形式进行科学辟谣举报。(7)科普作品包括科普作品展示、作品征集、作品日常投稿。(8)科普动态分别展示中国科协科普动态、省级科普动态、市县科普动态、应用内动态信息。(9)个人中心包括科普人才认定反馈、需求反馈、作品遴选记录、成果评选记录、辟谣举报记录、活动报名记录、场馆预约记录、基地申报记录。2.浙江科普资源库服务平台浙里办端浙里办端打造科普人才、科普成果、科普需求、科普地图、科普活动、科学辟谣、科普作品、科普动态、个人中心等场景场景,接入浙里办APP、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和浙里办微信小程序,多渠道输送科普服务。(1)科普人才包括人才信息展示、人才认定条件、科普人才申请认定、科普人才权益展示、科普人才政策、我有需求等内容。(2)科普成果科普成果包括科普成果展示、科普成果申报。(3)科普需求包括需求发布、需求承接、需求展示。(4)科普地图包括科普场馆展示、科普场馆地图展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5)科普活动包括活动展示、活动报名、活动分享。(6)科学辟谣通过不同形式进行科学辟谣举报。(7)科普作品科普作品包括科普作品展示、科普作品征集、科普作品日常投稿。(8)科普动态分别展示中国科协科普动态、省级科普动态、市县科普动态、应用内动态信息。9(9)个人中心包括科普人才认定反馈、需求反馈、作品遴选记录、成果评选记录、辟谣举报记录、活动报名记录、场馆预约记录、基地申报记录。3.浙江科普资源库服务平台科协端根据应用场景建设科协系统管理端,维护应用场景的运行,提供相应的管理功能包括科普人才管理、科普成果管理、科普需求管理、科普场馆管理、科普活动管理、科学辟谣管理、科普作品管理、科普动态管理、用户管理等场景。4.与中国科协“智慧科协2.1”对接对接中国科协“智慧科协2.1”平台,建设智慧科协(科普中国)全国科普资源库浙江省分库。进行建家开店应用与科普资源对接。5.与省级单位科普资源对接浙江省科普资源服务平台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内容,与以下省级主管部门进行科普资源的对接:(1)教育主管部门科普课程资源(2)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科普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劳动者科技教育资源(4)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培训教学资源(5)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农村科普资源(6)应急科普资源6.浙里科普一期浙江政务服务网端将浙里科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特色应用、重点栏目、科普竞答、科普资源、科普集市、科普护照、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研学上线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端。7.数字化平台为便于浙江省科普数据直观展示,重点分析科普人才、科普作品、科普成果、浙里科普地图、科普动态、科普需求、科普活动、科学辟谣等数据,以可视化形式进行展示。(二)数字科协数据仓1.数据管理数据管理包括:数据目录、数据信息、审批管理、数据监控、数据日志、组织机构管10理、用户管理。2.数据汇聚数据汇聚包括:前置库管理、同步接口管理。3.数据治理数据治理包括:数据清洗、稽核管理、对比管理、合并管理、分类管理、标定管理。4.数据资源库建设数据资源库建设包括:人才库、科普资源库、需求库、成果库。注:具体实施要求、功能项及描述以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为准。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科协数据仓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