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智能系统移动端深度融合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武昌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CGXM-420106-2024-07695
二、合同名称:武昌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智能系统移动端深度融合项目(政务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CGXM-420106-2024-07695
四、项目名称:武昌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智能系统移动端深度融合项目(政务通)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武昌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中心
2、地址:武汉市武昌区
3、联系方式:18971206731
4、供应商(乙方):武汉智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9C2地块武汉经开未来城C栋2层创业斑马众创空间
6、联系方式:136921165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软件开发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48700元
5、合同金额:14.8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3日;履约地点:武昌区荆南街14号2号楼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6-2024-0516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1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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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系统148700.pdf

武昌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智能系统移动端深度融合项目(政务通)采购合同甲方(购买主体):武汉市武昌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中心乙方(承接主体):武汉智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甲方(购买主体):武汉市武昌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荆南街14号2号楼2楼法定代表人:曹斌乙方(承接主体):武汉智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T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9C2地块武汉经开未来城C栋2层创业斑马众创空间(集1E-CYBM-0032)法定代表人:汪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1、甲方通过询价方式确定由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开发“武昌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智能系统移动端深度融合项目(政务通)”,具体项目编号为zfsd20240015,项目名称为武昌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智能系统移动端深度融合项目(政务通)2、服务内容及数量根据本合同,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负责武昌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智能系统移动端深度融合项目(政务通)系统的开发、设备采购、部署调试和维护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实施、培训及售后服务。3、服务地点:武汉市武昌区荆南街14号2号楼2楼。4、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1、建设内容及要求序号产品/服务产品/服务要求数量1武昌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智能系统移动端深度融合项目(政务通)武昌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智能系统移动端深度融合,打通政务通、武昌区企业和人才服务智能系统的用户体系。线上系统为线下走访企业提供数据支撑,走访记录实时查询,深耕数据价值,形成企业档案闭环,实现企业档案一键查看,企业诉求一键办理,企业数据一屏全览。1套2、软件开发的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以及具备UI设计美观、操作简单舒适、界面结构清晰一致、视觉效果清晰明了等能达到签订本合同的目的特征。3、硬件采购的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至少达到申报书列明的参数规范。·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1、本合同总金额(大写)为:壹拾肆万捌仟柒佰元整(¥:148,700元),该金额包括了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税费及所有其他配套服务。在质保期内无任何额外费用。2、报价明细: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武昌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智能系统移动端深度融合项目(政务通)1套148,700.00148,700.00总报价148700.00148700.00148700.00148700.00第四条付款方式(根据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和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1、甲方以转账方式付款。22、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70%,即104,090元(大写捌万玖仟贰佰贰十元整)在交付服务成果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即29,740元(大写贰万玖仟柒佰肆拾元整),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余下10%服务费即14,870元(大写贰万玖仟柒佰肆拾元整)。3、乙方收款信息:户名:武汉智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帐号:1279134133103014、乙方应在约定付款日5个工作日前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如果乙方延迟出具相应金额的合同发票,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5、甲方开票信息:名称:武汉市武昌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中心纳税人识别号:12420106MB1751041A地址、电话: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开户行及账号:农行武昌支行营业室第五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1、甲方及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开发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2、验收程序及标准1)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2)验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功能项测试、业务流程测试、容错测试、安全性测试、性能测试、易用性测试和文档测试等。3)验收标准a)测试用例不通过数的比例b)不存在错误等级为不能执行正常功能或重要功能,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错误;c)不存在错误等级为严重影响系统要求或基本功能实现,且没有办法解决的错误;d)所有提交的错误都已得到更正。4)乙方应负责在项目用户验收前将系统的全部各种相关的系统软件,各阶段开发文档,运行稳定可靠的本系统及其安装程序,注释清晰明了的、能够编译生成目前正在运行的运用程序的源代码,以及有关产品和系统说明书、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只有文档齐全后才予8验收。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S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32、甲方可以因乙方项目进度不符预期要求更换乙方项目成员。3、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4、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5、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6、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7、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8、甲方有权监督或委托第三方监理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度及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建议。9、甲方有权要求甲方所在地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对乙方在甲方办公环境或者在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办公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管,监管形式不限于网络监控等手段。(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在确保不发生各类风险或者存在潜在风险的前提下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号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浦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及测试设备。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乙方应为本项目成立项目组,明确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乙方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2、乙方应指定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监理方沟通及项目组人员的日常管理,项目组工作人员应按照甲方需求和有关规定进行工作。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4、乙方实施项目的程序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5、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8、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9、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10、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11、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存。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以甲方名义或易引起他人误认为是甲方的方式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活动。13、乙方根据双方约定提交项目最终版本软件源代码及相关说明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程序、系统安装及管理手册、系统操作说明书、需求变更说明等。14、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试运行工作;若存在相关问题,需在收到甲方整改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问题整改。15、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第八条项目联系人及送达地址条款1、甲方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1)甲方指定彭霞为甲方项目经理,即甲方联系人,职责详见本合同第七条(二)2,联系电话为:027-88933608;(2)除项目经理外,甲方项目组其他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姓名电话金羚027-889336082、乙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黄应祥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为:13692116598,负责双方的沟通与协调。3、任一方变更上述人员或者联系方式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第九条技术服务、指导和质保期1、本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供一年免费维护服务。2、乙方应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维护小组,在系统通过竣工验收以后,提供一年免费维护服务,在免费维护期间继续向甲方人员提供免费指导和培训。免费指导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进行,培训应通过线下进行。3、在免费维护期内,乙方应当对合同项下的软件服务进行定期维护,以确保软件正常运行和正常使用。若在维护管理中发现问题,应当迅速、准确的解决问题,保证软件运行的稳定可靠性,若迟延解决问题导致故障影响甲方使用,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受损失、找第三方解决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律师费等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全部费用)。4、在免费维护期间乙方将提供每周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并在24小时内相应甲方报告的故障、缺陷,因延迟响应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受损失、找第三方解决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律师费等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对系统不稳定的情况,乙方在被告知时起24小时内提交分析报告。如果缺陷因乙方原因引起,乙方应在与甲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完成整改,否则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受损失、找第三方解决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律师费等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全部费用)。5、在免费维护期内出现影响用户使用的应用软件故障或者发现软件安全漏洞,乙方应在被告知时起24小时内整改并重新部署完毕,否则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受损失、找第三方解决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律师费等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他暂不影响用户使用的软件故障,乙方应在与甲方商定的时间内修复。6、系统免费维护期满,如果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系统进行维护,则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乙方参照行业标准收取相应费用。第十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一是整体服务不符合时,乙方须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服务费用并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二是部分服务项目不符合时,乙方须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涉及乙方违约具体项目的服务费用并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0.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服务费用并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5、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乙方不得更换开发工程师及乙方任意项目成员;乙方若要变更项目实施人员,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6、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一条知识产权归属1、在本合同项目开发过程中,乙方基于本协议项下的知识产权为:基于微服务架构的数字化管理数据联动系统V1.0,乙方对此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且确保上述知识产权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制作的未完成的作品及其他一切非最终完成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提交的参考资料的内容除外),在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乙方制作的原始资料(乙方自产产品源码除外)和最终产品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同意若甲方后续对系统进行修改、升级或拓展等时对源代码进行修改。乙方可将最终产品用于本企业的自我宣传,但不得向第三方进行出售;2、甲、乙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甲方关联机构或按照政策或上级要求其他政府机关或组织除外)。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须承担一切由此引起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应单独完成产品的制作,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的全部或者任意一部分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索赔主张,乙方应当承担全部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等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全部费用)。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3、甲乙双方应保守的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由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为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以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甲方内部数据资料。4、甲乙双方约定,本系统的功能开发可在甲方或者乙方的办公环境进行;涉及本系统相关的数据运用、维护业务必须在甲方环境或者甲方所在行政区信息安全主管部门环境下进行。5、在甲方环境或者甲方所在行政区信息安全主管部门环境下进行的数据运用、维护业务,必须由甲方人员负责数据申请、数据传递、数据授权,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存储设备及其他任何方式拷贝、记录、转移甲方数据,如涉及文件泄露,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6、保密期间:永远。7、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1)获取的信息已被合法公开2)获得信息拥有方书面许可;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诉讼处理。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4、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5、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第十六条补充条款1、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1)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则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后成立的单位。2)本合同系统维护和服务期满后,甲乙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协议,解决后续的维护和服务问题。3)软件产品在未来升级换代时,如乙方未能中标升级项目,乙方应对软件的升级换代项目继续技术协助和配合,否则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赔偿金。第十七条其他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0112月1132、本合同订立地点:武汉市武昌区荆南街1号2号楼2楼3、本合间布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1、不合同所有附件及在询价过程中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约定一一致的,以服务要求更严格的为准5、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6、不合同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万,中乙双方各执申方(盖章单位名称:文市武区科扎新和单位你·武汉t10科技有限印企业服务于心公:法定代表人·高保或法定代人(盖章222者的8要扛代理人:委托代)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荆南街口号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92地块武汉经开未来城(椅2层创业网马众创空间(BW003)01:20201121131日期:2024112月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系统移动端深度融合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