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财政重点监控、重大项目评价、成本预算绩效采购合同公告(烟台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2024)



2024年财政重点监控、重大项目评价、成本预算绩效合同公示

详细信息

烟台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2024年财政重点监控、重大项目评价、成本预算绩效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00000202401007531B_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财政重点监控、重大项目评价、成本预算绩效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00000202401007531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财政重点监控、重大项目评价、成本预算绩效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烟台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05356688008
供应商(乙方):中景瑞晟(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8号南北楼713、714
联系方式:132696475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审计服务
/
1
22.26
22.2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依工作需要具体指定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第二阶段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1-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并版-中景瑞晟222600.pdf

中景瑞晟合同222600元.pdf

政府采购合同(A包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第三方机构选定框架协议合同)项目名称:垃圾处理补贴及电费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302000151甲方:烟台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乙方:中景瑞晟(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烟台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乙方(入围供应商):中景瑞晟(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根据框架协议SDGP370600000202302000151规定,依据入围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现直接选定中景瑞晟(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第二阶段垃圾处理补贴及电费项目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垃圾处理补贴及电费项目。2、服务内容:包括1个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具体项目如下:(1)垃圾处理补贴及电费项目项目介绍: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3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和1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处理费用支付,以及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环卫中心”)在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日常生产办公用电。通过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运用成本效益分析等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方法,按照绩效目标、投入成本、产出质量与效益匹配对应的原则,科学测算、全面衡量各方投入成本,梳理出项目的成本定额标准、财政支出标准和公共服务标准,并设置成本、质量和效益等方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实现预算安排核成本、资金使用有规范、综合考评讲绩效。3、工作程序(1)制定成本绩效分析实施方案。(2)组成成本绩效分析工作组。(3)收集成本绩效分析基础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4)赴项目现场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勘验、访谈座谈等方式核实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形成现场成本效益分析意见。(5)依据现场成本绩效分析结论,并参考对成本效益分析资料的审核结果进行全面分析。(6)撰写成本效益分析报告。4、工作成果(1)成本效益分析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组织安排、成本效益分析方向和重点、成本效益分析方法等。(2)成本绩效分析报告。正式提交的成本效益分析报告,一式五份,均需要乙方加盖公章、主评人签字确认。5、服务地点:烟台市6、服务期限:自接受委托工作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委托工作完成,并达到甲方审核考评验收要求为止。报告提交时间:于2023年10月23日前提交成本绩效分析报告初稿并召开报告论证会,2023年11月13日前提交报告终稿。7、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111,600元。(大写):壹拾壹万壹仟陆佰元整。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包含委托事项完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项目明细: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合同金额(元)1垃圾处理补贴及电费项目市城市管理局8,863111,6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116,008、服务费支付方式:成果完成并报委托方质量考评验收后,按考评结果及预算安排情况支付项目服务金额。实付服务费=合同金额×考评结果调整系数。考评结果调整系数为:90分(含)以上调整系数为1;80(含)-90分调整系数为0.95;60(含)-80分调整系数为0.6-0.8;60分以下调整系数为0。若有相关办法规定出台,调整系数执行最新文件规定。9、乙方应按照第一阶段征集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配备人员名单选派本单位至少5名专业人员,包含1名主评人和4名组员及3-5名外聘行业、绩效专家。主评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整个工作需要在指定地点完成,原则上中途不能更换人员,若有特殊原因,须报甲方同意。(1)垃圾处理补贴及电费项目绩效人员职责表: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学历职称/执业证书在本项目拟任职务1刘迪39女硕士高级经济师主评人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学历职称/执业证书在本项目拟任职务2王艳娟31女本科中级经济师项目经理3张丽颖27女硕士——项目助理4徐玉洁24女本科——项目助理5高佳秋23女本科——项目助理10、若乙方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服务成果,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甲方可认为乙方没有能力完成项目工作,有权终止乙方服务。11、服务响应时间:乙方接受委托项目,服务响应时间须及时、有效,自接到甲方委托后1小时作出响应,24小时内须到达甲方处。第二条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标准。2、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相关资格,包括单位资格、人员资格、办公场所、服务响应时间等进行核实,如发现乙方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支撑资料;对乙方的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对乙方完成的项目进行综合考评,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成果根据第一阶段征集文件考核标准要求进行考核打分,考评内容包括人员选派、机构配合、人员表现、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并依据考核结果调整服务费。考核标准甲方有权进行调整。5、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6、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7、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9、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10、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提供服务。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做到廉洁从业,严禁商业贿赂。当与服务项目利害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当事前通知甲方,按要求回避。3、乙方应当根据委托任务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安排本公司有资格的人员提供服务。接受委托后乙方须在约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工作,出具初步结果报告,并对结论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果确因项目复杂、情况特殊、工作量大等原因在固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应及时向甲方提报书面说明,经同意后,可在延长期限内出具报告。4、乙方出具报告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规范、全面、详细、如实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结论内容客观、完整。如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结果报告,造成相应后果,引起诉讼和纠纷的,乙方应完全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乙方对委托事项的咨询成果的真实性、正确性、客观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乙方咨询成果不真实、不正确、不客观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5、乙方编制和保存工作底稿,建立业务档案。工作底稿在出具结果报告的同时存档,需要时随时可将档案提交给甲方并接受复核。业务档案应派专人管理,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档案的整理和归档,中途不得修改损毁。6、乙方应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应有处理紧急事件的机制,制定相关预案。对于甲方委托的紧急事项,能够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7、乙方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规范,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乙方在接受委托工作过程中,对本单位派出的工作人员出现的违法、违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泄漏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行为负全部责任。8、乙方须接受甲方监督管理。9、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成果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10、乙方提供的成果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拥有,甲方可在本项目中使用,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11、乙方保证及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成果进行调整,直至通过最终审核。12、乙方有责任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高水平的成果,并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13、乙方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第五条乙方的服务要求1、人员配备。评价工作组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并保持工作组成员相对稳定。2、质量标准。乙方应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方案制定、指标体系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开展流程、最终工作成果等方面符合服务质量考评标准。3、纪律要求。乙方组织的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参加可能影响独立公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宴请和活动;不得收受项目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不得收受项目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以及不得有其他可能影响评价工作公正性等行为。4、回避情形。乙方应确保与项目单位之间不存在如下必须回避的情形:(1)在会计、税务、审计等事项中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直接利害关系;(2)与项目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3)聘请的专家属于项目单位的在职人员;(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与项目单位已经建立或者有意向建立绩效评价相关服务合作关系;(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形。5、保密要求。乙方应对本协议有关的信息资料(包括口头及书面)采取保密措施,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委托事项所涉及的资料向与本事项无关的人员透露,也不得将协议的具体条款进行新闻发布、公开宣称、否认或承认。在本协议委托事项工作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委托事项的成果,包括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乙方应归还甲方提供的所有需要归还的资料或文件等,并承诺不保留这些资料或文件的任何电子文档和复印件。乙方须在本项目结束后约定永久保密义务。6、成果归属。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对外提供及公开发表。第六条考核与验收按照有关制度办法规定,甲方对乙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评验收。第七条档案管理项目相关档案由乙方管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乙方应于报告定稿后10日内,将评价相关档案的电子版提交甲方备案。预算绩效评价档案至少应保存15年,甲方有权进行查阅、复制和检查。乙方因合并、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档案由存续方继续管理或移交甲方管理。第八条分包与转让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九条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由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乙方延期提供服务,每延迟1日,按应服务涉及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合同总金额的0.3‰支付违约金。5、若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指控时,损失亦包括甲方为应诉等行为和承担其他不利义务而支付的一切费用。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的,包括合同履行主体、委托事项、履行期限、合同价款等,经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署合同书面解除协议:(一)本合同确定的评价任务取消;(二)乙方人员配备发生变化导致丧失履约能力;(三)合同双方出现重大违约或预期违约;(四)不可抗力等其他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形。(五)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第十四条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第十五条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1、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甲方:烟台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乙方:中景瑞晟(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8号南北楼713、71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话:,电话:010-6221846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定门支行账号:,账号:751101880001151177、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86,000元。(大写):捌万陆仟元整。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包含委托事项完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项目明细: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合同金额(元)1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84,790.886,0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86,0008、服务费支付方式:成果完成并报委托方质量考评验收后,按考评结果及预算安排情况支付项目服务金额。实付服务费=合同金额×考评结果调整系数。考评结果调整系数为:90分(含)以上调整系数为1;80(含)-90分调整系数为0.95;60(含)-80分调整系数为0.6-0.8;60分以下调整系数为0。若有相关办法规定出台,调整系数执行最新文件规定。9、乙方应按照第一阶段征集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配备人员名单选派本单位至少8名专业人员,包含1名主评人和2名组员及5名外聘行业、绩效专家。主评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整个工作需要在指定地点完成,原则上中途不能更换人员,若有特殊原因,须报甲方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职责表: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学历职称/执业证书在本项目拟任职务1战玲玲39女硕士中级经济师主评人2张静雯29女学士\项目经理3周凤明28女硕士\项目经理10、若乙方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服务成果,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甲方可认为乙方没有能力完成项目工作,有权终止乙方服务。11、服务响应时间:乙方接受委托项目,服务响应时间须及时、有效,自接到甲方委托后1小时作出响应,24小时内须到达甲方处。第二条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标准。2、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相关资格,包括单位资格、人员资格、办公场所、服务响应时间等进行核实,如发现乙方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支撑资料;对乙方的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对乙方完成的项目进行综合考评,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成果根据第一阶段征集文件考核标准要求进行考核打分,考评内容包括人员选派、机构配合、人员表现、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并依据考核结果调整服务费。考核标准甲方有权进行调整。5、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6、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7、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9、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10、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提供服务。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做到廉洁从业,严禁商业贿赂。当与服务项目利害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当事前通知甲方,按要求回避。3、乙方应当根据委托任务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安排本公司有资格的人员提供服务。接受委托后乙方须在约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工作,出具初步结果报告,并对结论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果确因项目复杂、情况特殊、工作量大等原因在固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应及时向甲方提报书面说明,经同意后,可在延长期限内出具报告。4、乙方出具报告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规范、全面、详细、如实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结论内容客观、完整。如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结果报告,造成相应后果,引起诉讼和纠纷的,乙方应完全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乙方对委托事项的咨询成果的真实性、正确性、客观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乙方咨询成果不真实、不正确、不客观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5、乙方编制和保存工作底稿,建立业务档案。工作底稿在出具结果报告的同时存档,需要时随时可将档案提交给甲方并接受复核。业务档案应派专人管理,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档案的整理和归档,中途不得修改损毁。6、乙方应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应有处理紧急事件的机制,制定相关预案。对于甲方委托的紧急事项,能够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7、乙方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规范,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乙方在接受委托工作过程中,对本单位派出的工作人员出现的违法、违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泄漏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行为负全部责任。8、乙方须接受甲方监督管理。9、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成果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10、乙方提供的成果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拥有,甲方可在本项目中使用,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11、乙方保证及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成果进行调整,直至通过最终审核。12、乙方有责任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高水平的成果,并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13、乙方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第五条乙方的服务要求1、人员配备。评价工作组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并保持工作组成员相对稳定。2、质量标准。乙方应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方案制定、指标体系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开展流程、最终工作成果等方面符合服务质量考评标准。3、纪律要求。乙方组织的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参加可能影响独立公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宴请和活动;不得收受项目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不得收受项目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以及不得有其他可能影响评价工作公正性等行为。4、回避情形。乙方应确保与项目单位之间不存在如下必须回避的情形:(1)在会计、税务、审计等事项中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直接利害关系;(2)与项目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3)聘请的专家属于项目单位的在职人员;(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与项目单位已经建立或者有意向建立绩效评价相关服务合作关系;(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形。5、保密要求。乙方应对本协议有关的信息资料(包括口头及书面)采取保密措施,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委托事项所涉及的资料向与本事项无关的人员透露,也不得将协议的具体条款进行新闻发布、公开宣称、否认或承认。在本协议委托事项工作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委托事项的成果,包括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乙方应归还甲方提供的所有需要归还的资料或文件等,并承诺不保留这些资料或文件的任何电子文档和复印件。乙方须在本项目结束后约定永久保密义务。6、成果归属。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对外提供及公开发表。第六条考核与验收按照有关制度办法规定,甲方对乙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评验收。第七条档案管理项目相关档案由乙方管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乙方应于报告定稿后10日内,将评价相关档案的电子版提交甲方备案。预算绩效评价档案至少应保存15年,甲方有权进行查阅、复制和检查。乙方因合并、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档案由存续方继续管理或移交甲方管理。第八条分包与转让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九条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由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乙方延期提供服务,每延迟1日,按应服务涉及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合同总金额的0.3‰支付违约金。5、若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指控时,损失亦包括甲方为应诉等行为和承担其他不利义务而支付的一切费用。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的,包括合同履行主体、委托事项、履行期限、合同价款等,经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署合同书面解除协议:(一)本合同确定的评价任务取消;(二)乙方人员配备发生变化导致丧失履约能力;(三)合同双方出现重大违约或预期违约;(四)不可抗力等其他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形。(五)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第十四条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第十五条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1、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甲方:烟台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乙方:中景瑞晟(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8号南北楼713、71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话:,电话:010-62218461签订日期:2023年11月16日,签订日期:2023年11月16日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定门支行账号:,账号:75110188000115117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协议甲方:烟台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乙方:中景瑞晟(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第8条服务费支付方式”的规定,按考评结果确定合同金额调整如下: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元)报告评审得分调整系数调整后合同金额(元)1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86,00092.331.0086,000合计合计86,000--86,000甲方:烟台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乙方:中景瑞晟(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8号南北楼713、71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话:,电话:010-62218461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日,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日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定门支行账号:,账号:751101880001151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重点监控、重大项目评价、成本预算绩效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烟台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