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建设增购 背负式可视系统 无线中继台 音视频布控采购合同公告(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



一、合同编号: XXXFGZXM-10
二、合同名称: 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新乡支队装备建设增购项目5包
三、项目编号: MB1D876801731046530844
四、项目名称: 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新乡支队装备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 河南省新乡市鸿源街58号
联系方式:15716771999
供应商(乙方):深圳星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45区华创达怡景大厦405
联系方式:138237432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便携指挥箱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CZX-5150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50000.00
合同金额: 112.3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含样品验收时间)为交货时间,交付的货物必须是发布中标公告后生产日期(验收时,提供证明或原材料进货证明),采购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14
九、其他补充事宜:以此件为准
附件:

国债增购项目5包-深圳星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合同书.pdf

国债增购项目5包-深圳星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合同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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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合同编号:XXXfEXM10二项目名称: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新乡支队装备建设增购项目5包甲方(需方)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乙方(供方):深圳星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兴世又合同签订日期:二〇二四年12月12日甲方(需方)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乙方(供方):深圳星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兴世又合同签订日期:二〇二四年12月12日甲方: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乙方:深圳星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司为了保护供需各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就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新乡支队装备建设增购项目(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121)第5包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121-5包的供货及相关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协议d.投标文件e.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f.会议纪要、协议等2、货物和数量币种单位:人民币(元)序号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数量/单位小计15G单兵图传佳米GZB-HIT-T2广东佳米科技有限公司296003台888002背负式可视系统华平CZMS-DB24华平智慧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900001台900003便携指挥箱华平CZX-5150华平智慧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3500001台3500004卫星电话天通YT8000深圳市云天智能通讯有限公司60001部60005无线中继台寰创SN-XR9300F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5001台995006音视频布控华平CZB-1350华平智慧信息技术(深320001台320006球华平CZB-1350圳)有限公司320001台320007指挥视频终端华平CZT-3100华平智慧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930001台930008骨传导通话装置德青DB3深圳市德青科技有限公司220010台220009手持电台易信AP25力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515010套5150010消防员单兵图侦系统寰创SN-Z800-S3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40001套11400011人员跟踪管理套装龙旗瑞谱ZDW119北京龙旗瑞谱科技有限公司1770001套177000本合同总金额(含税)本合同总金额(含税)11238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叁仟捌佰元整11238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叁仟捌佰元整11238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叁仟捌佰元整11238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叁仟捌佰元整11238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叁仟捌佰元整备注备注//////二合同总价(含税价)为小写¥11238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叁仟捌佰元整元,其中:不含税价为977706.00元,税率为13%,税额为146094.00元。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税率调整的,不含税价不变,税额相应调整。本合同总金额为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配置产品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包装、运输、保险、装卸、货款、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维护、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税费和服务内容的检验、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的费用和报酬,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款项。号德且3、货物包装、运输3.1合同货物的包装: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同时每类器材应分类包装,禁止混包。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大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1.2本合同项下交货时间: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含样品验收时间)②交付的货物必须是发布中标公告后生产日期(验收时,提供证明或原材料进货证明)。3.1.3本合同项下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2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3.2乙方应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送货时间、合同号、货物名3.3货物的装卸: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货物装卸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称、数量,确保甲方做好相关接收准备工作。乙方联系人:王慧明联系电话:138237432974、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4.1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4个日历天内,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需向甲方提供银行保函作为甲方预付款的担保,银行保函的金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50%。(乙方提供的银行保函须由信誉良好的地市级以上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或支行开具,性质为独立、见索即付的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六个月)4.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预付款。车辆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车辆资料(产品出厂合格证、工信部公告、中文产品使用说明书、电子文档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和货物有关配件等)及车辆质量验收报告及意见反馈单。经审核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审定金额全额发票后60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4.3乙方可采取银行转账和银行独立保函的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乙方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保函要求与预付款银行保函要求一致。4.5履约保证期限: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或者甲方接收乙方银行保函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的产品验收合格后的第366天止。甲方应于履约保证期限届满后60日内无息返还给乙方。4.6无论履约保金、独立保函是否退还,采购人或采购人用户随时都有权对由中标人生产的尚未使用且在质量保证期内的装备发生的质量问题向乙方主张索赔。5、质量保证5.1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技术规范和相关产品标准,且都属于厂家原装正品产品,并为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产品,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招标和投标文件要求。5.2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中心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均应当接受,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无法鉴定的,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5.3乙方在批量生产前,需提供样品,由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进行初验,样品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批量生产。中标人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完成样品和3全部货物的验收,中标人提供样品进行验收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若第1次样品验收不通过,中标人须在第1次样品验收之日起10日内提交第2次样品验收;若2次样品验收均不通过的,可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5.4样品需要抽样送检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5质保期内乙方应到产品使用单位开展技术巡检和售后服务。5.6乙方所投产品需附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书。6、售后服务6.1乙方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福要在货物安装、调试现场或最终使用单位进行。6.2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5年),自甲乙双方代表在货物交付后的验收合格报告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投标时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基础上再延长三年,按乙方投标承诺的质保期执行)。更换后的货物经双方重新签字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货物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质保期后,由乙方提供免工时费服务,只收取材料费。6.3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货物进行维修,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但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质保期后,我司保证提供所有维修配件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提供免工时费服务。6.4乙方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技术服务。产品出现问题,故障响应时间为30分钟,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4小时,24小时无法排除故障,乙方应48小时内提供同款设备供用户使用,直至送修设备修好后换回为止。6.5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要求,对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进行有效跟踪服务,定期巡检,每年不少于2次。6.6质保期满后,乙方未提供货物使用所有单位巡检记录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6.6在发出信息、通知3日内没有收到回复,视为对方收到信息、通知。7、检验和验收7.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7.2验收前应提供所有中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文档后进行验收,每件货品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电子文档产品使用说明书、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期4内的检测报告(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不需要提供的除外)和货物有关配件等。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调换,以保证合同货物安装调试的及时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3甲乙双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共同签署验收报告,且此验收报告应当作为乙方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8、索赔8.1消防装备器材经两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根据验收结果立即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并向乙方提出索赔。8.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有异议,乙方需经甲方同意按照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2)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进行赔偿,甲方将有权从合同款或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索赔金额。若不足以赔偿索赔金额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赔偿。9、违约与处罚9.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9.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交货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本协议全部款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同时,甲方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如甲乙双方协商后,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将从本合同货款总额内一次性扣除1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59.3乙方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或性能参数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的,甲方有权拒收或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向采购监管部门申请将乙方列入“黑名单”禁止乙方在三年内参与甲方及甲方下属机构的任何招投标采购活动。9.4因验收不合格需要更换同规格的货物时,货物更换完成时间晚于交货时间的视为逾期交货。9.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货物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9.6乙方未能按照故障响应时间履行售后维修、培训、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巡检等服务-的,甲方根据使用单位书面反馈情况,经核实属实的,每次乙方应支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乙方拒绝到场维修或维修后不能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7乙方未提供货物使用所有单位每半年巡检记录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9.8因货物质量隐患、瑕疵、缺陷或安装质量问题等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相应纠纷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补足。9.9除本合同另有违约责任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9.10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解除合同时,同时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费用10、不可抗力10.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0.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0.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1、合同争议的解决611.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违约解除合同12.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12.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12.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2.1.3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2.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2.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2.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13、合同生效及其他13.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乙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13.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中所列明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视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及发生争议时,各类文书(包括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产生无法送达的后果,由未通知方承担;若一方邮寄文件后,另一方拒收或退回的,均视为送达成功。13.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壹份。附件一:投标一览表附件二:投标分项报价附件三: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四:售后服务条款(同投标文件内容一致)附件五:合同最后一页请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下无正文)7(本页为签署页甲方(盖章):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乙方(盖章):深圳星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45区华创达怡景大厦405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8100电话:电话:0755-23303495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白石洲支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4100300004003047724年12月12日2y年12月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备建设增购 背负式可视系统 无线中继台 音视频布控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