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2024)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苗庄镇、岳龙镇)(全过程咨询服务)(2025~2027年度)_第1包(项目编号:CZZB-2024-182)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47463号
二、合同名称 :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苗庄镇、岳龙镇)(全过程咨询服务)(2025~2027年度)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CZZB-2024-182
四、项目名称 :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苗庄镇、岳龙镇)(全过程咨询服务)(2025~2027年度)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津榆支路107号
联 系 方 式 :022-69592370
供应商(乙方):天津中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大唐总部基地东区7号7-2-206
联 系 方 式 :152226709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苗庄镇、岳龙镇)(全过程咨询服务)(2025~2027年度)_第1包
规格型号: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8.02(万元)
合同金额: 118.0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天津市宁河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中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271396312296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新生态城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C7PFK18E
企业办公电话:1522267099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宁河区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苗庄镇、岳龙镇)(全过程咨询服务)(2025-2027年度).pdf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2024年12月15日
合同类型:运营期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编号:工程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宁河区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苗庄镇、岳龙镇)(全过程咨询服务)(2025~2027年度)合同委托方: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受托方:天津中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1月天津市签订地点: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制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委托方: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住所地: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津榆支路107号:李老师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津榆支路107号邮政编码:301500传真:电话:022-695923701受托方:天津中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7876号)法定代表人:赵发田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级别:业务:工程管理服务、项目咨询服务证书编号:91120118MAC7PFK18E开户名:天津中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新生态城支行账号:271396312296联系方式:15222670996项目联系人:张金秋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7876号)邮政编码:300450传真:电话:115222670996-1-电子信箱:314238813@qq.com委托方及受托方(合称“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内容,并由双方共同恪守。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第一条委托项目名称及合同类型(一)委托项目名称: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苗庄镇、岳龙镇)(全过程咨询服务)(2025~2027年度)因项目开展的需要,项目名称(含子项目名称)微调不影响本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二)合同类型编号类型类型选择备注1规划咨询规划咨询口2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建议书口3-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口3-2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口3-3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口4评估咨询评估咨询口5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口6项目后评价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口7-1其他咨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口7-2其他咨编制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口7-3询实施方案口7-4询初步设计评估咨询口7-5询工程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口7-6询工程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口7-6询其他运营期全过程咨询服务第二条咨询项目概况(一)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宁河区。(二)项目内容:天津市宁河区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苗庄镇、岳龙镇)(全过程咨询服务)(2025~2027年度),涉及30个村庄的36个污水基础设施工程。本项目运营期咨询服务目标如下:1、协助采购人行使监管职责,对PPP项目公司运营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2、协助采购人进行支付申请,确定每期应支付PPP项目公司的金额,以及价格调整计算。3、协助采购人进行合同履约管理与争议事项解决方案,在运营期有效行使合同权利,降低违约风险。4、与政府审计配合完成编写年度运营维护绩效评价报告工作。第三条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咨询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二)咨询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服务内容及要求:-3-1、审核项目公司的组织架构、公司章程、运营巡检方案、设备维护方案、水质检测方案,财务制度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良好的完成项目运营与维护工作。2、对各污水处理厂站进、出水进行抽样检测。应制定项目抽样检测方案,并委托拥有CMA证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附当月全部场站总结性报告)。水样采样每月进行一次,全年确保每个场站水样检测3.5次(含进出水),水样抽检率每月不低于全部处理站的29.2%(其中,进水抽检率不低于8.3%)。正常检测水样数不低于126个/年,进水水样数不低于36个/年。水样检测基本控制项目见下表。表1水样检测基本控制项目表序号基本控制项目1pH(无量纲)2化学需氧量(COD)3生化需氧量(BOD)4悬浮物(SS)5总氮(以N计)6氨氮(以N计)1总磷(以P计)3、审核项目的运营情况。包括巡检记录,药剂投加,电力消耗,现场标识,污泥产生量,处理与处置方式等是否合理合规。-4-4、检查项目设施设备维护情况及完好性。包括审核设备台账,大修与更新记录,对项目设施进行巡检。要求每半年完成区域内全部站点的巡查一次。5、对项目公司进行成本审查与审计。收集项目公司成本信息与凭证,并审核其真实性,如有超过预算的情况,应对其运营经济性进行分析。委托专业审计公司,对成本进行审计。6、每年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打分与评级,确定每期政府应付费的最终金额(每年两次),编写向相关部门所需提交的支付申请材料。7、审查项目公司履约担保。督促项目公司按时提交与更新履约保函,并对其合规性进行审查。如遇保函提取事项,协助采购人办理。8、公众满意度调查。根据需要,组织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人数不少于1000人。9、汇总年度运营、维护、水质、绩效打分、成本审计等情况,每年编制《项目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报告》。10、年初提交年度巡视检查计划、水质监测计划。按照巡视检查计划逐月完成考核内容,每月向运维主管部门提交运维单位考核及整改情况。11、按月督促运维单位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督促运维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应急演练。12、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井盖破损、安全隐患、水质超标等运-5-维单位未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及时汇总上报运维主管部门。第四条协作事项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具体资料明细由受托方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提供清单并经委托方确认。2、提供工作条件:具体情况双方协商。3、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委托方确认。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全部纸质资料设备予以归还,受托方予以保密。5、其它:无。第五条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所有需要委托方提供或协助的资料明细,均由受托方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提供清单并经委托方确认为准,受托方不得随意要求委托方提供无关资料信息,,不得以委托方未提供齐全为由拖延提交成果报告或规避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二)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第六条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受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同时对所提交的咨询报告成果的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6-(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直至满足合同要求。(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否则需协商确定承担委托方就此受到的相应损失。第七条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一)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零贰佰元整(¥1180200元);年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每年叁拾玖万叁仟肆佰元整(¥393400元/年)(二)付款方式合同金额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年服务费分两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分别为6月底及12月底,每次支付金额分别为年合同额的40%和60%。即每年第一次支付受托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柒仟叁佰陆拾元整(¥157360元),第二次支付受托方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叁万陆仟零肆拾元整(¥236040元)。(2)委托方支付款项前,受托方应向其开具合法、足额的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交付与验收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7-收:(一)交付内容受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电子版及纸质版。(二)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以书面咨询报告作为咨询成果,则书面咨询成果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为:书面咨询报告(一式三份),电子资料一份。时间:年度绩效考核报告完成后,将与水质抽检报告等资料一并组成咨询成果,并在3日内交付委托方。地点:提交至委托方办公地点。(三)成果验收委托方按审查方式(评审、审查或其他)对受托方完成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通过委托方认可即验收合格。(1)咨询成果的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要求深度,通过委托方验收。(2)咨询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委托方验收。(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委托方收到咨询成果一周内,在指定地点组织验收。(4)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如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七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条“违约责任”处理。-8-第九条违违约责任(一)委托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且经受托方书面通知后仍违约的,应当赔偿受托方相应损失。(二)受托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内容的质量不能满足要求,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托方退还其已支付的咨询报酬。受托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自行负担。第十条通知与送达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上级政策变更),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9-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委托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执贰份,受托方执贰份。(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10-委托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44年12月6日受委托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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