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图书出版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2024)


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出版社)图书出版合同

单位名称: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合同名称: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出版社)图书出版合同

合同金额(元):90000

签订日期:2024-12-16 10:06:37

合同-审核版.docx

合同编号: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出版社)图书出版合同甲方(著作权人):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13楼1326邮政编码:51803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蒋雄武,0755-83219994电子邮箱:jiangxiongwu@sist.org.cn乙方(出版者):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出版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邮政编码:100029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岩,010-52812985电子邮箱:liuyanbzcbs@163.com作品名称:《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与技术法规比对分析》作者署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出版者署名: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出版社)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经平等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上述作品(包括甲方提供的配书光盘等)的专有出版权授予乙方,乙方可在全球范围内以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数据库等数字形式,通过纸张、光盘、阅读器、手机、网络等介质独家出版发行上述作品的中文本、外文本(包括缩编版、修订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期限,乙方享有版式设计权、装帧设计权或者其邻接权。第二条甲方应保证全部稿件不含有如下内容:(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如含有上述内容导致乙方受到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负责或协助乙方处理有关争议,并承担为解决争议而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等其他相关一切费用)。第三条甲方保证:(一)甲方保证是上述作品的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人代表,并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专有出版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律师费等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可以终止合同。(二)甲方未同他人就上述作品签订相关任何版权合作协议,且不存在影响乙方行使第一条约定权利的限制。(三)上述作品为甲方自主创作的原稿,甲方保证以前未曾以任何形式出版过。若修订再版,甲方保证授予第三方的出版权利期限已届满或者已与原出版者解除出版合同。(四)如果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或者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名称权、荣誉权、商标权或类似性质的权利的或其他权利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五)如果甲方的上述作品为合作、汇编、演绎作品,或者其他根据法律规定需取得他人著作权许可的,甲方应已取得他人书面合法授权许可,保证上述作品无任何著作权使用瑕疵。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而导致争议发生,除对乙方的赔偿责任外,甲方应当负责或协助乙方处理有关争议,并承担解决争议而需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第四条上述作品中若有引用他人作品内容的,应注明引用内容的来源和原作者信息;需要事先征得原作者同意的,由甲方获得并提供原作者许可使用相关作品的书面文件,甲方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需支付引用稿酬的,须由甲方负责向原作者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因引用部分引起的任何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还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含律师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第五条由于上述作品自身内容导致的诉讼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应诉或协助乙方应诉,为解决诉讼争议而发生的费用(含律师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六条合同存续期间,甲方未经乙方的许可不得出版其他版本,或者出版会影响作品发行的其他作品;甲方不得将上述作品以选集、文集和全集或电子版、网络出版等形式授权第三方出版;甲方不得在上述作品纸质图书出版的基础上授权第三方制作出版电子书;甲方不得将上述作品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或更换名称授权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另行出版。若甲方违反本规定,应负责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七条甲方应保证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稿件达到齐、清、定。齐:内文文稿与附件应一次交齐;清:提供电子文档和打印好的清样,图和表格应插入文中相应的位置,相关书稿应达到描图或制版要求,稿件中的标题层次清楚、统一;定:内容确定,稿件发排后一般不再进行修改、增删。全部文稿编好页码,并注明与所交付电子文件的对应关系。作品必须按照双方商定的字数、要求、章节顺序、重点难点编写或修订。(二)稿件结构完整,内容正确,条理清晰,引文准确,数据可靠,文字通顺,符合双方商定的编写大纲要求和乙方对文、表、图、照片等出版要求;(三)稿件篇幅为:稿件字数(包括图片、插图、表格等),稿件稿面字数(全书页数×每页行数×每行字数)不超过400千字。如篇幅超过约定的10%,则甲方有义务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删减内容以达到前述条款中对篇幅的约定,出版时间顺延。如甲方不能够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删减内容以达到前述条款中对篇幅的约定,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四)甲方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达到上述要求的作品打印文字稿及内容、格式与文字稿完全一致的电子文件交付乙方,所交稿件应有甲方的签章,作品底稿由甲方自留。(五)如甲方所交付稿件不符合出版要求或合同要求,乙方可以退甲方修改。如甲方拒绝进行修改或者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超过12个月未定稿,且无正当理由并以盖章的正式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应将稿件退回甲方,乙方不得传播。在排版过程中,若非乙方提出要求,甲方一般不得再对作品原稿做改动,如需改动,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在乙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完毕,所增加的排版费用由甲方承担,出版时间顺延。第八条上述作品的著作方式为:编著。上述作品成品书内文采用70g胶,封面采用200g铜,装帧平装,成品开本尺寸为170*240。第九条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如作者多于一人,“作者署名”的作者即代表所有作者。所有合作者均受此合同约束,并享有同等的权利。就著作权和相关权利以及具体合作事宜,须有一名著作权人代表向乙方提供所有著作权人签名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代表所有合作者行使著作权和相关权利并与乙方协商具体事宜。甲方保证在上述作品中涉及的相关个人或集体的署名已经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上述作品封面及扉页署名的人员系甲方委托参与编写上述作品的相关工作人员并同意在上述作品署名,上述作品著作权全部归甲方所有。若因此引发的相关著作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乙方应在收到上述作品的稿件后的20天内,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形式向甲方确认是否符合出版要求、能否采用。如果乙方认定上述作品的稿件未达到出版要求,应在收到稿件后的20天内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形式要求甲方修改,出版时间根据甲方修改和双方协商时间相应顺延。第十一条乙方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作品出版。如本合同约定情形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作品不能按期出版,乙方不承担延迟出版的责任或费用,出版时限相应顺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作品不能出版,甲方应赔偿乙方已实际发生相关费用及全部经济损失。第十二条乙方负责对上述作品进行三审三校,并对相关稿件的编校质量进行把关。乙方可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但改动结果应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可对上述作品稿件中存在的错别字、语法错误、资料错误、常识性错误以及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出版规范之处等进行修改,可对稿件进行文字润色。第十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述图书出版经费共计人民币玖万元整,按以下方式分两次支付给乙方。(一)本合同生效且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图书出版经费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二)乙方交付给甲方约定册数后,且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上述图书出版经费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乙方账户信息:户名: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账号:0200003609004600276上述作品出版后,乙方交付甲方上述作品500册。乙方应保证图书无残页、无缺页、无油污等问题。若甲方发现图书有残页、缺页、破损、印刷不清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调换货。第十四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图书脱销,甲方有权参照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绝重印、再版的书面答复,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书面要求3月内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但乙方可以继续发行库存图书并继续使用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数字化相关权利。第十五条上述作品出版后的3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之后乙方重印应通知甲方并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15日内书面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印。第十六条对于上述作品的修订、再版,甲方有组织修订权,乙方有优先专有出版权。若乙方决定修订,甲方应予配合。关于修订版的出版事宜,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否则参照本合同。第十七条双方商定,在该作品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后,甲方自愿放弃稿酬。第十八条上述作品出版后,作品原稿(含原稿电子文档)由乙方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者除外)。第十九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有权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订本、缩编本,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酬方式和标准向甲方另行支付报酬。第二十条甲方授权乙方可以为宣传目的摘编使用上述作品的内容(不超过作品内容的20%),并可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上使用。第二十一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上述作品的授权许可使用与版权转让事宜,乙方应及时将版权使用许可和版权转让情况通知甲方。因版权使用许可和版权转让取得的收益甲方获得50%,乙方获得50%。第二十二条乙方经营上述作品非纸质图书版本,应将所获收益的25%支付给甲方,自产生收益后第二年起每年年底结算一次。此部分报酬若结算期内结算金额小于1000元人民币的,延至下一结算期且结算金额满1000元人民币时累计结算。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起8年。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任何一方决定不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均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合同终止后,乙方可以继续发行库存的图书。其他附加条款应在双方协商后以文件形式存在,成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二十四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本协议中列明的联系方式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进行的通信皆视为有效到达对方。任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不利后果或损失自行承担。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中列明的各自的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如果以后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导致诉讼的,可作为法院的送达地址。本协议协商过程中及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双方获知的对方的信息及本协议的相关信息,应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透露给第三方。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重大疫情、政府行为等)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第二十七条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时出版,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15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应归还作品原件并按本合同金额的5%支付甲方违约金。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上述作品不能出版或不能按期出版,甲、乙双方应另行商定出版时间或修改方案。如不能达成一致,乙方应将稿件退回甲方,但无需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出版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图书出版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