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互联网出口线路租用 CDN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江苏省12333咨询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SCZX-C2024-0181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度互联网出口线路租用项目2024年度互联网出口线路租用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000-SCZX-C2024-0181
四、项目名称:2024年度互联网出口线路租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江苏省12333咨询中心)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410

联系方式:15161993908
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虎踞路59号
联系方式:159516773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4年度互联网出口线路租用项目2024年度互联网出口线路租用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为了确保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外网安全稳定运行以及满足日益增长的出口带宽需求按照一体化平台规划和部署,启动一体化平台统一互联网出口线路及运维服务项目。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统一互联网出口实现运营商主备出口模式,主备出口线路同时提供服务,当一条运营商网络出现故障时,自动切换至另一条互联网出口。根据上级部门统一要求,省人社原有备用线路改用政务外网,本次采购主用线路及配套的CDN和运维服务。按照“等保三级”要求,配备相应网络设备,以保证一体化信息平台互联网出口的稳定运行。
联系方式:15951677399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68000.00元
合同金额:36.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1-26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16 14:09: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度互联网出口线路租用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2024年度互联网出口线路租用项目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2024年度互联网出口线路租用项目项目编号:20243299001225甲方(采购方):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乙方(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1.1项目名称:2024年度互联网出口线路租用项目1.2合同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的具体要求序号分项服务名称服务内容1线路采购互联网出口线路(含线路网络设备和运维服务),带宽不少于2000M(赠送互联网链路IPV4地址一段24个地址,IPV6地址一段),带宽应根据省人社厅业务需要支持临时上调,不再另行计算费用。2CDN服务(1)提供三网CDN服务2CDN服务(2)CDN流量要求:每个月不少于100TB的加速流量包(应满足省人社厅2CDN服务实际业务需求)2CDN服务(3)CDN日志管理要求:自主查询、下载日志,日志保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2CDN服务(4)CDN监控要求:支持实时监控CDN服务状态,访问流量、带宽、请求数等状态和性能指标数据2CDN服务(5)CDN性能分析要求:自主分析CDN运行数据,包括不仅限于流量、调用URL、客户端IP、区域等2CDN服务(6)提供CDN安全服务2CDN服务(7)多域名加速和管理:支持至少5个域名的CDN服务,不限流量2CDN服务(8)提供CDN管理账号2CDN服务(9)提供CDN内容审计服务2CDN服务(10)提供CDN访问控制权限2CDN服务(11)SSL卸载:支持国密证书的卸载2CDN服务(12)提供websocket加速服务2CDN服务(13)提供DNS智能解析服务(含“DNS攻击全力防御”)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1.4补充条款:无2、合同总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捌仟元整(含税价)-2-(¥368000元)。2.2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向本合同中乙方指定账户进行付款:本项目计划分2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一)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向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合同金50%,项目整体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项目合同额50%。(二)乙方中标后须按甲方要求开具全额票据,税点为6%。甲方在接收到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项目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的以下账户: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单位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税号:91320000714086950U单位地址:南京市庐山路226号电话:13815889920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88880151000065572.3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相关服务费用、税金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4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2.5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6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相关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增加的-3金额不应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关于本项目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以上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按照以下顺序优先解释适用,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响应文件;(2)招标文件;(3)投标产品配置与报价文件;(4)供货一览表;(5)技术参数响应表;(6)服务承诺;(7)中标通知书;(8)甲乙双方补充协议。4、合同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提供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履行,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所有承诺,都视为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乙方义务,如有违反,乙方承担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招投标等文件要求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原渠道退回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所有损失的,甲—4-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甲乙双方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5、验收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含建设期和免费维保期),有权依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或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阶段性验收(或测试)及/或总体验收。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性能测试达不到招投标等文件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提出免费更换其他性能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按照所换产品报价三倍进行索赔。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招投标等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6、知识产权保证6.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6.2乙方有不可争议的义务确保甲方依据本次采购所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瑕疵并且可以不受限制地行使相关权利,包括各项延伸权利。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原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当独立处理相关事务并承担相关责任,同时提供甲方认可的替代技术方案。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6.3若乙方提供的系统及服务中某项技术不是乙方开发或能提供的,则必须提供技术拥有者针对甲方本次招标出具的使用该项技术的正式授权且无时间限制,该技术的最终用户必须是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6.4原合同各方在合同签订前己经单独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均仍归各方单独享有,并不会因为签订或者履行本合同而转归对方享有,或者转归共同享有。乙方授权甲方在原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乙方的产品,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原属于乙方的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或其权利人保留,这些权利并不因指定产品销售、加注甲方的商标和版权信息而转移给甲方。6.5甲方拥有因使用乙方产品及乙方服务而产生的对甲方系统的任何升级或修改的知识产权。甲方拥有运行在系统中数据资产的权益,未经甲方许可或非基于合同目的,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数据。进一步地,甲方应确保这些数据资产是甲方业务运营中合法获取和产生的,同时应独自承担其违反数据保护法律法规的责任。6.6各方均应尊重相对方以及其他方的知识产权,非经权利人同意,不得对软件系统进行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解以及任何形式的修改。为满足甲方定制化、特殊化需求(甲方定制化、特殊化需求通过差异化分析及需求确认书或类似文件约定),甲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开发软件时可以合法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必应是为软件开发的需要且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6.7乙方明确表示不对许可软件提供适用性和无技术瑕疵的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对于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现的BUG等软件瑕疵,乙方负责修补。乙方有权对软件产品进行升级,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使用—6-升级后的软件。乙方提供的产品,包括不限于软件、技术服务存在使用期限的,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前,甲方应注意提前申请续期和付费,以免影响甲方持续使用。7、产权保证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软件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8、保密和安全8.1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密码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社部门有关管理规定。8.2甲乙双方签订《保密安全协议》,乙方向甲方出具《数据安全责任承诺书》。乙方要落实公司内部信息安全管控措施,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控,涉及人员要进行集中管理,确保甲方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8.3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应当满足安全风险防控与业务连续性目标要求,承诺提供满足业务连续性的相关专属技术服务资源与支持,明确当第三方技术服务或产品供应中断时的应对方案,确保提供保证人社部门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技术服务或产品。8.4所有安全责任与赔偿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8.5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9、履约保证金:无。10、转包或分包—7一10.1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的,不得转让他人供应。10.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11、质保期等其他约定11.1质保期:合同服务期内11.2所有安全责任与赔偿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12、交货期、交货方式1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12.2交货方式:甲方指定13、合同责任13.1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支持。13.2乙方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3.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13.4甲乙双方均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的联络人,任一方向相对方正式知会事项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指定联络人即视为到达对方。14、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的,甲方应按未付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8-14.2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货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货款中扣除。14.3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原渠道退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按照合同总价款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4.5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原渠道退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按照合同总价款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4.6乙方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内容不达标,按以下规定进行赔偿:合同履行期内每季度,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的各项响应工作进行抽查,如发现不能满足响应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合同总价款的5%。15、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一9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6、争议解决16.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6.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6.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17、合同其它17.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7.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两份。-10.一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2024年11月26日日期:202年11月26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联网出口线路租用 CDN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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