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平顶山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2024-12-14-A

二、合同名称:公安分局采购印刷服务

三、项目编号:2024-12-14

四、项目名称:公安分局采购印刷服务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410472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地址:河南省 平顶山市 新华区

联系人:雷欣

联系方式:15093855117

2.供应商(乙方):平顶山市东瑞昕印刷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建材大世界对面256号院内

联系人:杜鹃子

联系方式:138375442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9750 元

2、采购方式:其他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按合同交付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印刷服务(集采品目)
印刷
按合同约定
本次合同
按合同约定

2
其他印刷服务(集采品目)


500
6.5

3
其他印刷服务(集采品目)


500
2.5

4
其他印刷服务(集采品目)


500
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合同9750.jpg

供货合同甲方:平顶山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乙方:平顶山市东瑞昕印刷有限公司为了保证双方利益、长期合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一、平顶山市示范区公安局委托平顶山市易昕格不干胶纸印厂供货,印制以下项目制品:取保候审档案500本,每本单价6.5元;监视居住档案500本,每本单价6.5元;重点人口档案(正卷)500本,每本单价2.5元;重点人口档案(副卷)500本,每本单价4.0元。合同总价为:玖仟柒佰伍拾元整(¥9750元),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数量、规格及要求供货,如期完成,不得拖延交货时间。三、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将所需产品交付仓库或指定的地点,甲方验收合格后开具接收手续或签名确认。四、甲方应在乙方货到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办理付款手续,不得拖延货款的支付。五、甲乙双方应互惠互利,协作俱进,信守条款,共创诚誉,不得有任何一方违章犯约。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虽未经法律公证,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应。乙方:平项山车东碑的刷有限公司甲方:百04限装防盖章:木子盖章:2年1月17014年12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