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系统开发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武汉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包2)
三、项目编号:WHZC-2024-00209-GK00143
四、项目名称:武汉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系统开发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地址: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
3、联系方式:83919109
4、供应商(乙方):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5、地址:广州中山大道西高新工业区建中路12号
6、联系方式:181710895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信息技术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6477000元
5、合同金额:647.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12日至2026年03月31日;履约地点: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4-0755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1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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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包2)合同书甲方: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乙方: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编号:项目编号:WHZC-2024-00209-GK00143签订地点:湖北武汉签订时间:2024年12月12日合同项目名称:武汉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包2)(以下简称“本项目”)甲方: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朱建寰职务:党组书记、局长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乙方: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自强职务:总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12号首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文本双方同意,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本合同正文;(3)本合同附件;(4)本项目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6)投标文件双方同意在出现合同理解上的不明确或不一致时,按照上述六项先后顺序执行,如果同一顺序的文件中的约定之间产生歧义或者不一致,则以签署时间顺序在后的为准。第二条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2.1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应有如下含义:2.1.1“项目”是指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项目2.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2.1.3“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个月对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2.1.4“合同总金额”是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的总金额。2.1.5“合同审计金额”是指项目结束后,根据决算审计确定的最终项目发生费用。2.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合同履行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2.3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2.4本项目是指武汉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包2)2.5“系统开发服务”是指乙方按照甲方合同中要求提供的服务内容,其中包括:软件功能场景开发服务、项目功能咨询、测试运行、上线运行、配合验收、组织培训、提供技术支持、竣工保障、工程项目资料等等。第三条项目服务内容及实施3.1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智慧招聘、产教融合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就业创业机构管理服务、就业创业补贴管理4个应用系统,通过技术手段提升服务的专业性和效率。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应用场景、就业创业活动应用场景、劳动关系风险预警应用场景3个应用场景联动“i武汉”小程序“武汉人社”专区打造一个全面覆盖就业创业服务需求的一站式线上、线下融合数字化平台,整合资源、优化服务,将线下分散的各类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优化为线上办理,面向公众、各类求职者、创业者提供就业创业服务,赋能企业提供招聘和用工保障服务,提高武汉市的就业创业服务能力。3.2.项目实施3.2.1人员组织配置乙方在服务期内建立专业项目团队,设置1名项目专职负责人全程跟踪、保障、调度、协调、推进项目按期顺利进行,并保证在武汉搭建具有20-30人规模的项目团队来保障项目顺利推进落地并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团队人员应该优先从投标文件团队配置中有相应资质的人员选派。在本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姓名:宫新超联系方式:18672343512)要专职于本项目,并且整个项目团队的人员要相对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项目人员不能满足项目要求时,甲方有权提出人员更换要求;乙方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人员时,需提前1周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征得同意。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提供联系方式,并保证联系渠道7*24小时畅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人员,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2.2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者(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在完全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下,按该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要求执行。3.2.3项目实施计划要求乙方应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实现项目内测上线、通过初验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短于3个月且不长于4个月,项目正式上线、竣工验收需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需提供2年免费售后服务(包括并不限于驻场服务、技术支持、系统维护、源代码维护等)。3.2.4成果文件乙方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成果文件,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和印刷文本各2份。第四条合同期限及总价款4.1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其中软件设计开发、测试及初验12个月;系统试运行约3个月;竣工验收1个月)。4.2合同总金额及支付方式4.2.11本合同为委托合同,合同总价款金额为人民币陆佰肆拾柒万柒仟元整(¥6477000.00),该金额为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项目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税费等,甲方不再为此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甲方按照决算审计金额进行最终结算)4.2.2付款方式本项目整体付款分为3个阶段支付。第一阶段: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发票10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8%。即人民币肆佰肆拾万零肆仟叁佰陆拾元整(¥4404360.00)第二阶段:项目初验通过后,甲方收到发票10日内(前提:本项目财政资金已到达甲方账户),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6%。即人民币壹佰零叁万陆仟叁佰贰拾元整(¥1036320.00)第三阶段: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将项目所有汇总资料装订成册提交至甲方确认合格,且甲方收到发票10日内(前提:本项目财政资金已到达甲方账户),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6%。即人民币壹佰零叁万陆仟叁佰贰拾元整(¥1036320.00)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开户行:招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开户账号:120908385910701第五条验收与交付5.1项目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其中项目软件设计开发、测试及初验12个月,在此时间节点进行初步验收;项目竣工后,由乙方协助甲方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乙方需要完成系统建设内容,项目顺利验收且专家评审合格视为验收通过。5.2验收通过后,乙方需向甲方移交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项目源代码、软件开发文档、系统操作手册、接口文档以及其他应当交付的资料、文件等。5.3.乙方负责整理和管理项目建设相关的档案和技术资料,配合进行工程验收,并接受使用单位和甲方的监督,因乙方失职或管理、测评不规范,在甲方反馈后3日内未进行完善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5.4本合同服务期届满后三日内,乙方需要向甲方交付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资料,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金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第六条双方权利与义务6.1甲方权利6.1.1本项目合同签订前已经存在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归原拥有方所有。6.1.2甲方有权得到合同范围内乙方的服务和其服务成果。乙方基于本项目需求产生的新的全部服务成果及相关资料,所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使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就此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6.1.3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使用第三方产品必须获得正式授权,且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第三方软件费用,如因此发生法律纠纷,乙方承担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6.1.4本项目承载和产生的数据资源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无权在本项目之外使用上述数据资源,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6.1.5甲方有权监督本合同执行进度,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所完成工作内容。6.1.6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检查乙方的服务工作质量,有权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就前述内容进行汇报。6.1.7甲方有权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6.1.8当甲方认定乙方工作人员不按项目服务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专业能力、管理能力、责任心较差,不能有效与甲方配合并履行其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更换相关工作人员,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1.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6.1.10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6.2甲方义务6.2.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并允许乙方为工作目的而使用合同双方商议确认的信息、数据、资料。6.2.2如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需与第三方配合,甲方应负责协助协调乙方与第三方的工作。6.2.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6.3乙方权利6.3.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6.4乙方义务6.4.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如期独立完成和交付合同成果。6.4.2乙方每周应向甲方书面报告当前的项目实施状况,以便甲方了解项目进展状况。6.4.3乙方应保证其拥有从事本项目建设工作与投标文件一致的资质及开发能力,并保证技术队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整、稳定,保证本项目所有技术成果、系统、工具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6.4.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交付成果和资料。6.4.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6.4.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管理制度。6.4.7乙方应当合理使用甲方支付的合同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6.4.8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原则下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对其所进行与本项目相关所有活动负责。6.4.9乙方应按本合同所述的时间、服务范围和内容,按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和国家标准规范、专业机构承认的标准,勤勉尽责、高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6.4.10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时间、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报告。6.4.11本项目需由乙方独立完成,不得分包或者转包。6.4.12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结果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准确性、全面性向甲方负责,由于服务结果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准确性、全面性不足而影响甲方工作顺利开展,乙方应承担责任。6.4.13合同期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专业项目团队人员必须是乙方本单位职工,并向甲方提供上述人员相应资质证书及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6.4.14乙方需在不同的项目阶段安排相应的培训计划,提供完善的培训方案,方案包含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课时等。具体培训要求如下:(1)培训内容包括:实施技能培训、系统应用培训、系统维护培训等。(2)在交付阶段针对用户使用中的疑问提供7*24小时的电话和网络答疑。(3)乙方应负责对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交详细培训计划。(4)系统的培训工作要在系统上线试运行阶段实施,乙方需要在培训实施前编制专门的培训材料,并制定成册。6.4.1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2小时以内响应故障,开展紧急处理,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制订符合项目系统稳定运行的故障应急响应制度,并严格执行。6.4.16如有经甲方授权的第三方需应用本项目建设的数据接口,乙方应免费予以支持配合。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均视为违约。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措施或者采取措施仍无法消除违约情形的,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7.2甲乙双方在完成双方签署的书面确认事项后,甲方提出变更要求,导致项目进度延迟的,经甲方认可后,不视为乙方违约。7.3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致使另一方遭受第三方追诉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7.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履行保密责任,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3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甲方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本项目资产管理主体变更以及乙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则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由继续行使甲方职权或者行使本项目资产管理责任的主体继承,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之单位继承。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甲、乙双方之分立单位分别承受的,则甲、乙双方与甲、乙双方之分立单位分别享有和承担相关权利和义务。9.4本合同中“保密信息”系指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所有由甲方拥有、占有或控制,对甲方具有商业价值或者效用的,以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所创造、获取的任何信息和资料,以及依法应保护的第三方信息、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应保密的的工作信息、甲方内部工作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商业、技术或其他信息和资料,不管这些信息或资料采用何种媒介作为载体。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1)披露前已公开的信息或本合同签订以后并非由于乙方的违约而成为公开的信息;(2)乙方独立开发的且未曾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损害披露方任何权利的信息。9.5乙方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9.6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为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事项使用保密信息。9.7乙方保证仅向具有了解保密信息之合理需要的专业项目团队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披露或传播保密信息;乙方应当保证前述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因前述人员擅自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9.8如果依据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在可能且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9.9以上9.4-9.8款在本协议届满或终止后仍然有效。第十条不可抗力10.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出现或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变更、或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颁布、或任何政府行为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10.2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其义务,一方对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期间及结束之后,在合同的履行仍有意义时,受影响的一方仍应在可能的范围内履行己方的义务,以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发生。10.3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可能的时候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该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供政府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同时提出合同需要延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理由。按照该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10.4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仍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安全要求11.1项目设计要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密码安全保护等要求,乙方应参考国家《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745号)《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B/T43206-2023)《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量化评估规则》等11.2乙方应当提供项目的总体安全实施方案,按照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的维护思路划分安全边界责任。通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保障本项目整体符合等级保护第三级的防护要求。11.3若达不到安全标准,乙方必须及时按照甲方及专家意见进行整改,直到验收合格为止,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第十二条合同变更与终止12.1因项目需求发生变化,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需经双方书面确认。第十三条争议解决13.1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发生争议协商未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2在诉讼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有效。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自行终止。第十五条诚信廉洁约定15.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5.2对于违反相关法律和规定的处置为:如甲方违反,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如乙方违反,则甲方将乙方列入甲方不良记录合作商名单,不再进行合作,并将相关情况报有关部门备案。对于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第十六条其他16.1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16.2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委派在甲方现场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乙方应妥善处理本方人员的人身安全、食宿、待遇等事宜,如果发生问题或出现纠纷,由乙方负责。第十七条合同份数及附件17.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本合同附件以及其他双方基于本合同签署的必要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乙方人员组织配置表》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3.《移交资料清单》甲方(公章)单位名称: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电话:【027-83919106】电子邮件:【】签约日期:2024年12月12日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黄飞】联系电话:【18171089599】电子邮件:【huangfei@sinobest.cn】签约日期:2024年12月12日附件一:《乙方人员组织配置表》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建立专业项目团队,设置1名项目专职项目经理全程跟踪、保障、调度、协调、推进项目按期顺利进行,并保证在武汉搭建具有20-30人规模团队来保障为项目提供优质服务。乙方确保实施团队人员稳定,积极保持在开发过程中主动与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序号姓名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1时伟商务总负责人2邹春平项目总负责人3黄飞商务负责人4胡利华应用软件负责人5宫新超项目经理6徐志富技术负责人7刘娇开发经理8阮明俊开发经理9徐璐设计工程师10章艳艳设计工程师11刘飘设计工程师12方筱雅设计工程师13余航程设计工程师14李俊设计工程师15孙博彦设计工程师16赵训武开发工程师17郑维琦开发工程师18孙健安开发工程师19郭利鑫开发工程师20杨梦朝开发工程师21吴辉煌开发工程师22涂斌开发工程师23谭加加开发工程师24蔡蝶开发工程师25罗莉莉质量管理员26陈颖娟配置管理员27肖凤霞测试经理28徐紫琼测试工程师29刘志伟实施工程师30景江波实施工程师附件二:《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按照本项目的建设要求,乙方将做好项目的进度计划、安排,在保证系统总体质量的前提下做好项目总体进度控制。项目总体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软件设计开发、测试及初验,系统试运行约3个月,竣工验收1个月,竣工验收后正式运行、提供2年免费运维期。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如下:序号任务内容时间—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编制项目开发计划和方案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开展需求分析、对系统开展设计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二软件开发、测试和初步验收系统开发和编码、系统测试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二软件开发、测试和初步验收组织开展用户测试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二软件开发、测试和初步验收组织开展初步验收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三软件试运行组织开展系统试运行,开展用户培训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四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合同签订后16个月内五运维系统正式运行、提供运维服务竣工验收后2年免费运维附件三:《移交资料清单》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将按照本项目要求形成全面详尽的技术资料,包括可运行的程序、源代码、标准规范及技术文档等(包含项目验收后调整和补充的项目成果和资料),确保技术资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并向甲方分阶段按时提交。移交资料清单一览表工作阶段主要的产出物清单前期阶段项目实施方案需求调研需求分析、需求规格说明书应用系统设计详细设计方案、接口技术方案系统编码程序的源代码及说明系统测试测试方案、测试用例、系统测试报告用户测试用户测试计划、用户测试记录、用户测试报告系统初验系统初验申请、初验报告试运行试运行方案、上线试运行申请、项目试运行报告培训用户手册、培训方案、培训材料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申请、项目总结报告、竣工验收报告运维运维方案、维护文档其他项目工作周/月报、项目会议纪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系统开发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