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旧址保护修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太原市小店区文物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5608352024801

二、合同名称:太原县民主政府旧址保护修缮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1052024BCS00266
四、项目名称:太原县民主政府旧址保护修缮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小店区人民北路59号
联系方式:13303413930
供应商(乙方):山西昱恒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桥东街33号1幢1-3层1028号
联系方式:1375316280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太原县民主政府旧址保护修缮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1886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太原县民主政府旧址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施工工期:180天项目经理:刘滨执业证书信息:ZRGC20151014

2.合同金额(元):1886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太原县民主政府旧址保护修缮工程合同(11NMB15608352024801).pdf

太原县民主政府旧址保护修缮工程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MB15608352024801合同各方:甲方(买方):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地址:小店区人民北路59号电话:0351-7262848乙方:山西昱恒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桥东街33号1幢1-3层1028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帐号:041125010400587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太原县民主政府旧址保护修缮工程2、工程地点:小店区同过村3、工程内容:主要修缮正房、二进院东房、二进院西房、二门、一进院东房、一进院西房、倒座、院落等。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7日竣工日期:2025年06月1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1、施工期内,若因冬季停工及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2、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国家相关古建修缮规范质量标准,《文物保护法》,《文物古迹保护守则》,《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根据图纸设计要求修缮,做到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最大限度的保留文物建筑的历史信息。通过维修,使损坏的和病害得到修复和遏制,使建筑物保持经历年自然,健康的状态,延续建筑的历史,延伸建筑中的文化意义。工程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五、合同价款: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1886800元);(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款的30%,施工进度达到工程量的60%再支付合同款的30%,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款20%,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到核定总价的97%;质保期结束后一周支付剩余3%的工程款。七、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经施工单位申请,监理人确认,发包人同意后实施。八、工程竣工验收结算: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决算书报区财审中心审核,核定最终结算账款。九、发包方职责:1、负责沟通周边关系及参建各方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3、负责沟通周边关系及参建各方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4、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之前,提供所需的水、电、场地清理接至施工场地。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三通一平”要求)。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顺延施工工期。5、负责工程竣工后验收、结算等工作。十、承包方职责:1、负责组织严格按照古建筑修缮规范进行作业,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管理,按照合同要求按期完工。2、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3、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用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员按章操作。凡因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十一、工程质量: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2、施工过程须作好记录施工资料及隐蔽工程资料通知甲方、监理进行现场验收签证。十二、工程保修保修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地基基础工程、主体木结构工程、瓦面防水工程、地面铺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保期:12个月。十三、违约责任:合同中止:若施工中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利停止施工,追偿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工程款。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十四、纠纷的处理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五、附件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六、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16日合同订立地点: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002A(签子尼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00(签子尼2A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旧址保护修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