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桶装饮用水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 HYTH-202410099.1B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度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HYTH-202410099.1B1
四、项目名称: 2024年度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26号
联系方式:029-86321055
供应商(乙方):西安好快活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航天基地飞天路468号
联系方式:1899127874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桶装饮用水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
主要标的单价:449988.0000元
合同金额: 44.9988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陕西省西安市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0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4-12-10-09-59-34-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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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供货合同(采购项目编号:HYTH-202410099.1B1)甲方: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乙方:西安市好快活食品有限公司鉴证方:陕西四方衡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2月中国西西安甲方(采购人名称全称):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乙方(供应商名称全称):西安市好快活食品有限公司鉴证方(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四方衡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鉴证方就甲方所需货物,在西安市财政局的监督管理下,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为2024年度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二次)项目(项目编号:HYTH-202410099.1B1)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陕西四方衡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鉴证方确认,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标的物内容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总价(元)1天然泉水16.8L14.00114.0023合计备注:二、交货条件(一)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服务期:2024年12月4日-2025年12月4日(若服务期内甲方水票未使用完应由乙方继续配送至水票全部使用完毕后结束)三、合同价款(一)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元每桶¥14元/桶。(二)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制造、包装、生产、运输、装卸、保险、检测、验收、税金等一切费用。(三)合同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四、款项结算(一)一次性支付总费用449988元(肆拾肆万玖仟玖佰捌拾捌圆整)。(二)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三)结算方式: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和等额水票(共计32142张水票)。乙方持成交通知书、供货合同、发票、等额水票,与甲方结算。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在收到货物通知后,应按磋商文件的需求进行核实,如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短缺,及时提出。(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原厂生产,符合采购需求,运输及安装全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相关配送工作。六、质量保证(一)保证所供产品,均应按国内外通行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以及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执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订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二)保证所供产品质量可靠、进货渠道正规,全面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假货,并能按期交付。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三)保证所供产品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产品遭受冲撞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四)保证所供产品具有良好的外观,适合各种安装场所的使用要求。(五)乙方所供产品因侵权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索赔权。七、包装和储存(一)产品及其备附件的包装应为出厂时的原包装,须出具出厂合格证明1及其他相关资料。(二)运输由乙方负责,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包括从产品供应地点运送至交付地点所含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等。(三)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但必须保证按期交付。八、验收(一)外观验收:产品及其备附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根据合同要求,在乙方和甲方相关负责人双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外观验收,确认产地、规-格和数量。(二)最终验收:经甲已双方确认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项目覆约验收单(一式伍份)作为对产品的最终认可。(三)验收依据1、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表(函);2、本合同及附件文本;3、合同签订时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和维护。(五)双方拟定的其他条款。九、售后服务免费提供每周7x24小时不间断的电话支持服务,解答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十、技术与服务(一)技术资料1、产品合格证;2、产品技术参数;3、其它资料。(二)服务承诺以响应文件、澄清表(函)、合同和随产品的相关文件为准。(三)双方拟定的其他条款。十一、违约责任(一)合同中未约定的,按《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或产品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将乙方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甲方有权依据《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季度内应付价款1%的违约金。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三)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包括更换、补交等),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交付当季度内应付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季度内应付价款1%的违约金。(四)如乙方所交的产品经甲方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更换,由此导致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五)本合同中各条款约定的违约金可自甲方未支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若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六)双方拟定的其他条款。十二、争议解决:(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二)本条款为独立条款,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和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十三、关于送达的约定(一)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甲方联系人:周旭江联系电话:18292789697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26号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邮编:710016甲方(回同意口不同意)接受电子文件送达,电子终端信息如下:移动电话:18292789697传真:86321046微信号:YML1997-05电子邮箱:1343904325@qg.COM-V郑武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18710685222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飞天路468号西安好快活现代饮品有限责任公司一层101房,邮编:710100乙方(回同意口不同意)接受电子文件送达,电子终端信息如下:移动电话:118710685222传真:85673571微信号:18710685222电子邮箱:571688288@qq.com(二)各种通讯方式应当按照下列方式确定其送达时间:1、面呈之通知在被通知人签收时视为送达,被通知人未签收的不得视为有效的送达。2、以邮寄方式进行的通知均应采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自信件交邮后的第7日视为送达。3、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4、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合同变更在合同的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项目需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项目变更的,应双方协商后签订项目变更协议,并经鉴证方确认后生效(如双方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仍按原合同履行,否则视为违约)。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鉴证方持壹份,西安市财政局备案叁份,本合同甲、乙、鉴证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T.十六、其他事项(一)鉴证方作为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进行确认。(二)西安市财政局在合同的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标准、采购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表(函)、成交通知书、合同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五)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经鉴证方确认后签订政府采购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本页无正文)甲方乙方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供应商全称:西安市好快活食品有限公司CT海陕西四方衡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26号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飞天路468号A金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8号楼28层邮编:710016邮编:71010045557邮编:法定代表人: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审核人(签字电话:18292789697电话:18991278745承办人(签字)传真:86321046传真:85673571电话:开户银行:建行陕西凤城八路支行开户银行:建行长安区航天中路支行传真:银行账号:61001717800058058588帐号:61050170525400000023日期:1年月4日日期:2年月4日日期:24年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桶装饮用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