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2024)
2023年选定文登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评审单位(第一批)合同公示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2023年选定文登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评审单位(第一批)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003000202301000027F_001_001
二、合同名称:2023年选定文登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评审单位(第一批)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003000202301000027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选定文登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评审单位(第一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地址:威海市文登区圣经山路91号
联系方式:0631-8802709
供应商(乙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联系方式:187632826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
9
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文登区财政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4-0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中鼎誉润)2023年选定文登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评审单位第一批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2023年选定文登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评审单位(第一批)合同编号:SDGP371003000202301000027F_001计划编号:37100300020010820230002采购人: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供应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威海市文登区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采购人(全称):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供应商(全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2023年选定文登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评审单位(第一批)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3年选定文登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评审单位(第一批)。2.服务地点:文登区财政局。3.服务内容和范围: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竣工结算审核。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并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及时提供服务。咨询人接收咨询业务有关资料后,应当严格按照本条款规定完成造价咨询服务。有以下情形的,咨询人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委托人,如需延长服务时间,应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到期前5个工作日向委托人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可获延期情形包括:1.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无故不配合审核,经书面催促无效的;2.因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严重缺失,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无法进行,经书面函告有关单位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将资料补充齐全的;3.其他可获延期的情形。三、服务标准符合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1.咨询人造价咨询人员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做好现场勘查,核实实际情况,关注造价咨询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及时书面取证,拍照留证备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对项目情况进行全面审核。2.咨询人造价咨询人员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底稿,真实、完整、准确记录造价咨询情况,妥善保管,不得丢失。3.咨询人应当在服务期限截止前提供项目《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查定案书》(以下简称《定案书》)。《定案书》应格式标准、表述清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4.咨询人提供的项目造价咨询定案造价误差率应控制在2%之内(含2%)。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5.咨询人应当做好资料的保管及移交工作,服务期限截止前将资料整理成册,移交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万元(¥9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造价咨询服务费浮动系数为90%。本标包的所有单个项目均按以下公式计算。1.单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1.单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最小为零)=单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基准价×专业调整系数×浮动系数-单个项目咨询人违约金-单个项目质量扣款;1.2.单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扣减违约金和质量扣款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2.造价咨询服务费基准价计算详见下表区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基准价计算标准单位:万元‰咨询项目咨询项目收费基数≤100部分≤1000部分≤2000部分≤3000部分≤5000部分≤10000部分>10000部分建设工程结算的审核核增、减额5%以下(含)单个送审工程造价2.72.52.1151.9351.721.441.26建设工程结算的审核工程造价审核,其各项核增、核减金额相抵后最终差额不超过5%的,咨询服务费由委托人支付;最终差额超过5%的,超过部分由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支付。咨询人的审核结论要将核增核减各项金额依据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核增、减额5%以上按核增、减额5%以上的额度收取(%)5555555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3.专业调整系数3.1.建筑、电力、水利、绿化和农业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3.2.公路、市政、桥梁和矿山治理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0.8;3.3.采购类项目(货物、设备占比超过60%)专业调整系数为0.6。4.单个项目误差率超过2%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扣减10%,误差率超过5%(不含5%)的项目,或绝对额在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的,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全部扣除。误差率是指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供的《定案书》初稿进行最终复核后的核减、核增率的绝对值之和。5.服务费为该合同内所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总和。服务费包括按造价服务要求、国家有关规定办法,完成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选定文登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评审单位所需全部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其它不确定因素全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胡海音。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90,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具备实施条件后(双方交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咨询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咨询成果文件出具后,经委托人验收合格,余款自服务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支付。咨询人须在委托人规定的时间内将增值税发票提供给委托人。□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4月4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站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东东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本合同在文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3年4月4日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住所:威海市文登区圣经山路91号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631-8802709,电话:15165951178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文化支行账号:,账号:817830101421002765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并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及时提供服务。1.3服务内容:委托人按照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内容为: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竣工验收资料、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书等;时间为:合同生效3日内。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合同生效3日内。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25人。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相关专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量规范、工程量计量规则;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相关规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定额;建设项目相关的规范、标准和技术资料。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合同生效之日起具备实施条件后(双方交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咨询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咨询成果文件出具后,经委托人验收合格,余款自服务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支付。咨询人须在委托人规定的时间内将增值税发票提供给委托人。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