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平台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平台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9228A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平台项目
三、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平台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402009228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济南市经十一路12号
联系方式:18560176903
供应商(乙方):福建正孚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38号楼
联系方式:1380126086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无
1.0
252.0
252.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0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平台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平台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9228A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29000120240126采购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供应商:福建正孚软件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采购人(全称):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供应商(全称):福建正孚软件有限公司府采购政府采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平台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平台项目。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3.服务内容和范围:建设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平台,实现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发证、持证、用证、存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对接全政府采购化政府采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管理系统以及省级相关系统对接,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汇聚及推广应用二、服务期限1、项目建设阶段为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2、售后服务阶段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ccA的实三、服务标准政府采购符合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1.签约合同价为:化D子化政府采人民币含税价(大写)贰佰伍拾贰万元整((¥2,520,000.00元),税率6%,其中不含税价为贰佰叁拾柒万柒仟叁佰伍拾捌元肆角玖分(¥2,377,358.49元),税费为壹拾肆万贰仟陆佰肆拾壹元伍角壹分(¥142,641.51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o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王传熙。玫府采购六、资金来源子化政府采购预算内资金2520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惠子化政府七、付款方式1口一次性支付方式:2☑分期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6%)后,甲方向乙方支付1,297,900.00元(合同总款项的51.5%)。2.项目完成最终验收,并双方签署《终验报告》,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6%)后,甲方向乙方支付1,222,100.00元,即合同剩余全部款项。□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2月5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济南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章)供应商:福建正孚软件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住所:济南市经十一路12号,软件园C区38号楼法定代表人:王磊,法定代表人:张劲攀委托代理人:孙蕾,委托代理人:电话:18560176903,电话:15005004057传真:053151791800,传真: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济南和平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账号:15158101040003499,账号:13110301040009051邮政编码:250014,邮政编码:350000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项目建设阶段为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2、售后服务阶段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1.3服务内容:建设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平台,实现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发证、持证、用证、存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对接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管理系统以及省级相关系统对接,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汇聚及推广应用。具体包括: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具有山东省特色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平台,提供个人或企业相关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数据管理和应用服务。主要模块包括总览、督办任务服务、监督执法服务、应用专题分析、证照质量管理、证照加注服务、数据交换服务、证照共享服务、证照应用管理、数据存储中心、多级用户体系、H5证照移动端应用等。(1)总览:展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平台总体情况,提供证照数据综合可视化展示,主要包含证照排名、证照应用、证照申领率、纠错情况和任务管理,提升文旅监管部门用户的办事效率和用户体验感。(2)督办任务服务:根据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数据开放权限,开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目录信息统一归集与管理并支撑检索定位所需证照数据。结合山东省电子证照数据情况,建立证照申领督办和质量督办管理机制,实现督办任务下发及跟踪,提升证照申领率和证照质量。主要包括证照目录维护、证照分析、申领督办管理、质量督办管理和业务报表管理等功能。(3)证照异议管理:建立电子证照数据异议处理机制,形成电子证照数据问题“发现—整改—反馈”闭环管理工作流程,支持接收移动端证照异议工单并对异议记录查询,主要包括异议数据管理和证照异议查询等功能。(4)监督执法服务: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执法应用情况,形成全省执法核验应用数据台账以及执法应用数据详情查看,支持不同维度数据的分类统计和展示,并提供数据导出。主要包括执法数据管理和执法过程跟踪。(5)应用专题分析: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应用情况,对电子证照共享服务能力开展不同维度专题分析,详细分析场景名称、应用时间、应用地区等数据,支持报表、图形等展示。主要包括证照亮证专题分析、证照亮码专题分析、证照核验专题分析和证照调用专题分析等功能。(6)证照质量管理:对存量证照数据进行标准化改造,实现数据标准管理;提供数据质检规则配置、质检任务发布、质检结果展示等服务能力,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数据质量。主要包括异常数据抽取、证照标准管理、质检规则管理、证照质检管理和证照质量总览等功能。(7)证照加注服务:提供电子证照加注功能,支持对电子证照添加办事事项、办理时间和有效期等信息加注,形成加注件并对外提供服务。主要包括加注事项配置、加注信息维护、证照加注查看、证照加注日志和在线浏览服务等功能。(8)数据交换服务:遵循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地方数据交换通道建设,满足与***实现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对接,并提供数据接口服务监控和传输过程监控,保障证照数据安全。主要包括传输调度管理、数据交换管理、数据传输监控和数据加密服务等功能。(9)证照共享服务:建设山东省统一对外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接口,针对不同用户及场景类型提供证照数据服务。主要包括电子证照检索、电子证照信息获取、电子证照信息核验、电子证照纠错、电子证照亮证、电子证照亮码、电子证照加注申请、电子证照加注文件下载和申领督办信息查询等服务。(10)证照应用管理:根据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应用要求,为省内政务服务或社会化应用场景提供证照应用管理,保障不同渠道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应用需求的安全管控。主要包括接入机构管理、应用场景管理、应用账号管理、服务接口配置、接口日志和应用日志等功能。(11)数据存储中心:提供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应用数据等信息的统一存储和管理,支持分布式文件存储。主要包括基础资源库、业务主题库和标准共享库等。(12)多级用户体系:梳理省文旅厅本级单位及下级单位用户、角色等管理信息,构建多级用户服务体系。根据不同证照类型、不同地区权限,设置不同证照数据服务权限模式,实现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数据安全。主要包括多级用户管理、角色管理、字典管理、菜单管理、公告管理、日志服务等功能。(13)移动端应用系统:依托爱山东APP添加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服务,为全省******门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应用提供指尖办服务,为持证主体提供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相关应用服务。主要包括证照应用关联、电子证照纠错、执法核验服务、旅游观光服务、证照授权管理、跨省通办和公告中心等功能。2、完成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管理系统集成对接按照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和安全保障要求,能无缝快速对接***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满足证照资源目录数据同步更新、证照数据交换,实现证照共享与应用。3、完成省统建系统以及相关应用系统集成对接与爱山东移动端APP集成对接,为持证主体提供电子证照亮示服务,为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公安执法人员提供电子证照核验执法服务。与山东省电子证照平台集成对接,为省统一证照平台提供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目录数据。与试点景区售验票系统集成对接,为山东省内各景区提供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信息获取、扫码核验等服务。与好客山东云游齐鲁平台集成对接,为入驻的网络文化企业、旅行社、演出经纪公司等,提供用户注册资质信息获取及核验服务。1.4服务的进度安排:在合同签订后的1个月内完成与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对接,3个月内完成系统部署上线。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成立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平台项目组,包括领导小组、需求分析组、架构设计组、研发组、测试组、实施组、质量保障组等。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6%)后,甲方向乙方支付1,297,900.00元(合同总款项的51.5%)。2.项目完成最终验收,并双方签署《终验报告》,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6%)后,甲方向乙方支付1,222,100.00元,即合同剩余全部款项。。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_甲方所在地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平台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