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能源宣传阵地建设主题展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4825172024112601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能源宣传阵地建设主题展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SZFC2024P-CS-053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能源宣传阵地建设主题展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地 址:/
联系方式:057187052625
供应商(乙方):浙江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省府路9号
联系方式:0571-870587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能源宣传阵地建设主题展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9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29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浙江国 际会议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合作协议.pdf
浙江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合作协议.pdf
合同号:合作协议委托方(甲方):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受托方(乙方):浙江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能源宣传阵地建设主题展项目的设计策划执行等相关实施内容,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内容(一)项目名称: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能源宣传阵地建设主题展项目(二)项目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三)服务内容:新能源宣传阵地建设主题展示活动要求创意策划新颖,设计专业精良,展区布局科学合理,布展经济安全,功能支撑完备。集中展示新能源汽车成果,通过线下展示和广告传播,共同达到阵地建设的效果。详细内容见附件1二、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一)项目费用: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98000元整;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捌仟元整(本合同费用已包含完成委托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因项目所需而产生的额外开支,由甲方确认同意后且提供相应票据和凭证后,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给乙方。(二)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人民币894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捌万玖仟肆佰元整作为预付款;项目结束后合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合同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合同总价款70%人民币2086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贰拾万捌任陆佰元整。预付款支付周期: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合同款支付周期: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后,至合同乙方账户。甲方付款方式为A。A、电汇B、现金C、支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尾款后3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具发票。(三)乙方收款账户浙江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税号:913300007477121961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省府路支行账号:8110801013100547184三、制作要求及验收标准制作要求:根据本合同制作要求,甲方确定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如有临时增加,增加部分另列,双方签字并附上说明可验收。验收标准: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应及时做好组织验收的准备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组织实施验收和履约评价。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甲方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维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维保期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四、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1、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确定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及相关细则。(2)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利益情况下,适当调整项目方案及要求,但必须在定稿前3个工作日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与甲方协商是否能够调整。(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并提出意见。(4)甲方有权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符合协议约定的部分提出更改、变换或重新调整。(5)甲方有权在项目期间了解整体实施进展过程。(6)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上述法律规范的事宜,如乙方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进行配合,应由甲方承担责任。2、甲方的责任(1)甲方有义务说明本次项目中具体实施项目的要求。(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并及时解决乙方在准备阶段的所有相关工作。(3)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项目所需的用品、设计素材以及相关的资料,由于甲方推迟提供资料的交付,且未书面通知乙方,从而造成延误或拖延乙方的进程所造成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4)如因现场项目的需要,甲方实际需求超出本协议规定的内容,甲方需另支付乙方额外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5)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的来决定项目是否终止或继续,如果确认临时中止,甲方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收到通知之前,乙方已实际产生的全部费用。(6)甲方同意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可以使用甲方的商标及标志。(具体适用范围为:设计服务等)。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且经甲方书面授权外,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标识、名称等或其他任何代表甲方、甲方关联方或可能使人联想到甲方、甲方关联方的标识、名称等,且乙方不得以明示或默示方式代表甲方、甲方关联方为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返还全部已收款并按照本合同总价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且不限于赔偿金、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7)如本次项目涉及登记、备案或审批等手续,甲方应负责进行办理,乙方可进行能力范围内的协助工作。(8)甲方提供的相关设计材料应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因此产生纠纷,应由甲方负责处理。(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1、乙方的权利(1)在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单方提出的,在协议约定项目方案之外的需求或其他服务,未经双方协商,且同时会增加乙方成本的所有其他项目,乙方有权不提供该服务,除非甲方依照合同第三条另行支付费用,且不影响整体的项目进度或乙方有能力协助完成,双方可再行协商。(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提出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要求,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后,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在不影响协议约定费用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口头协商进行变更,但需在口头协议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变更内容。(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本协议约定的支付项目费用,未按照协议约定付款,乙方有权随时中止项目的实施工作。(4)乙方在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付款,经乙方催促仍未支付款项时,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补足已设计部分的款项。(5)乙方应按照甲方需求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并应在具体实施前提交甲方审定,甲方审定通过后,乙方方可进入执行阶段,如因审核时间增加导致项目执行延期,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实施方案经甲方审定后,应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乙方的责任(1)乙方有义务按协议的约定,进行项目方案的实施工作;(2)乙方负责提供此次项目中,按照本协议约定对项目进行协调及管理;(3)乙方负责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甲方的及时协调和汇报;(4)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乙方工作的全面监督;(5)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应与甲方协商解决,以求按照协议约定完成项目。(6)乙方在利益不受到损失的前提下,接受甲方对项目的合理变动及调整;(7)乙方在改变任何项目环节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8)乙方有责任保证项目的计划性、完整性;(9)由于参与项目人员的原因或者非乙方的原因,导致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赔偿义务;(10)乙方应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诉讼、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但因甲方要求或提供的资源导致的侵权,应由甲方负责处理。五、保密条款(一)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策划文件、合作内容、图纸、数据、报价文件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二)任何一方泄露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三)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六、违约责任(一)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协议要求完成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执行延期及项目事故,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取消项目,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并且支付乙方已经产生的费用,其他涉及到的乙方损失的赔偿双方协商共同解决。(三)如甲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相应费用,每逾期一日支付协议总金额的3‰的违约金,如甲方逾期支付费用达到15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协议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七、不可抗力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八、争议的解决(一)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一旦双方就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可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二)在处理争议期间,除正在处理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的其他方面的条款,除非一方正式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九、附则(一)体现双方就项目事宜的协议内容,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的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中所涉及的项目实施方案,在本协议生效时,附件中所有方案视为双方均已确认,并且乙方可按照确认方案进行实施。(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各文本的效力相同,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单位盖章(甲方)单位盖章中3有代表签字:代表家年月日年中3有单位盖章(甲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家480年月日年附件一: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能源宣传阵地建设主题展项目一、项目背景截至2024年8月底,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260万辆,累计建成充电桩超160万个(其中公桩超17万个),已培育出全国第二大的省级充电服务市场与充电设施网络。9月23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和浙江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鼓励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参与各类充(换)电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老旧小区、乡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二、实施要求1、项目板块由6个板块构成:1.1绿色出行与可持续发展:强调新能源汽车在推动绿色出行和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展示如何通过新能源汽车减少碳排放和环境污染。1.2智能化与科技创新:聚焦新能源汽车的智能化发展,展示智能驾驶、车联网、自动驾驶等前沿技术,体现新能源汽车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成就。1.3产业链与生态系统:展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完整性,包括电池制造、充电设施、整车生产等,强调各环节之间的协同作用,促进产业生态系统的建设。1.4政策支持与市场前景:介绍国家、浙江省以及各地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政策,分析市场发展趋势和未来前景,吸引更多投资和关注。1.5用户体验与互动:通过设置体验区,让观众亲身体验新能源汽车的驾驶感受、充电便利性等,增强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和接受度。1.6国际交流与合作:展示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合作与交流,促进技术共享与市场拓展,提升展览的国际化水平。上述展览采用图片文字、视频、实物和现场互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活动地点场地选择要求交通便利,停车方便,可容纳社会停车千余辆;面积不小于1800m2可布展区域;具备符合阵地建设主题展活动举行要求的硬件设备、基础条件和独立的媒体运行区域,便于嘉宾和广大市民参观。3.服务内容设置分为主题展示的创意策划和设计,整体展区搭建,分块展陈实现,场地租赁,线上展示,影响力媒体投放与宣传推广,宣传品设计,后勤保障等部分。3.1主题展示创意策划和设计主题展创意策划设计要求考虑线上线下交互实际,既有整体感,又有分块分区特色。科学合理进行布局规划,出具平面分布图、总体设计方案和分块分区设计方案。要求图文、视频和实物立体展示;有现场互动环节设置。3.2整体展区搭建需根据活动策划方案和主办方要求,提供主题展框架搭建。需配备照明系统、电源、灯光、高清LED屏、显示器、音响等设施和硬件支撑。科学设置布展线路流线,做好背景音乐、提示牌等氛围烘托和导视服务。3.3场地租赁承担展区场地租赁费用。3.4志愿者招募、培训和导展服务配合主办方做好志愿者招募培训工作。提供志愿者服装、导展需要的装备、交通和盒餐费用。3.5宣传品设计制作设计包含T恤、视觉衍生品、宣传册以及展陈推广需要的相关宣传品,根据甲方需求制作。3.6媒体投放与宣传推广省级户外大屏广告视频宣传渠道,播出视频成果不少于30天,具体广告发布时间由甲方确定。3.7后勤保障(1)合理配置电力系统使用,确保展览供电安全。(2)提供相应运输车辆与仓储需求的保障。(3)负责展览搭建、活动进行以及撤展期间的保洁工作。(4)与场地方共同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5)做好主题展区域范围的疫情防控支撑工作。3.8主题视频按要求制作“新能源宣传阵地建设”主题视频,通过总体策划、创意构思、剧本撰写、拍摄(实拍、摆拍、航拍等)、三维制作、剪辑、配乐、字幕、DVD封面及封套设计等,拍摄及制作长度为5分钟的视频1个。合同号:合作协议委托方(甲方):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受托方(乙方):浙江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能源宣传阵地建设主题展项目的设计策划执行等相关实施内容,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内容(一)项目名称: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能源宣传阵地建设主题展项目(二)项目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三)服务内容:新能源宣传阵地建设主题展示活动要求创意策划新颖,设计专业精良,展区布局科学合理,布展经济安全,功能支撑完备。集中展示新能源汽车成果,通过线下展示和广告传播,共同达到阵地建设的效果。详细内容见附件1二、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一)项目费用: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98000元整;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捌仟元整(本合同费用已包含完成委托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因项目所需而产生的额外开支,由甲方确认同意后且提供相应票据和凭证后,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给乙方。(二)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人民币894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捌万玖仟肆佰元整作为预付款;项目结束后合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合同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合同总价款70%人民币2086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贰拾万捌任陆佰元整。预付款支付周期: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合同款支付周期: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后,至合同乙方账户。甲方付款方式为A。A、电汇B、现金C、支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尾款后3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具发票。(三)乙方收款账户浙江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税号:913300007477121961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省府路支行账号:8110801013100547184三、制作要求及验收标准制作要求:根据本合同制作要求,甲方确定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如有临时增加,增加部分另列,双方签字并附上说明可验收。验收标准: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应及时做好组织验收的准备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组织实施验收和履约评价。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甲方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维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维保期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四、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1、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确定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及相关细则。(2)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利益情况下,适当调整项目方案及要求,但必须在定稿前3个工作日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与甲方协商是否能够调整。(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并提出意见。(4)甲方有权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符合协议约定的部分提出更改、变换或重新调整。(5)甲方有权在项目期间了解整体实施进展过程。(6)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上述法律规范的事宜,如乙方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进行配合,应由甲方承担责任。2、甲方的责任(1)甲方有义务说明本次项目中具体实施项目的要求。(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并及时解决乙方在准备阶段的所有相关工作。(3)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项目所需的用品、设计素材以及相关的资料,由于甲方推迟提供资料的交付,且未书面通知乙方,从而造成延误或拖延乙方的进程所造成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4)如因现场项目的需要,甲方实际需求超出本协议规定的内容,甲方需另支付乙方额外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5)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的来决定项目是否终止或继续,如果确认临时中止,甲方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收到通知之前,乙方已实际产生的全部费用。(6)甲方同意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可以使用甲方的商标及标志。(具体适用范围为:设计服务等)。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且经甲方书面授权外,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标识、名称等或其他任何代表甲方、甲方关联方或可能使人联想到甲方、甲方关联方的标识、名称等,且乙方不得以明示或默示方式代表甲方、甲方关联方为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返还全部已收款并按照本合同总价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且不限于赔偿金、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7)如本次项目涉及登记、备案或审批等手续,甲方应负责进行办理,乙方可进行能力范围内的协助工作。(8)甲方提供的相关设计材料应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因此产生纠纷,应由甲方负责处理。(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1、乙方的权利(1)在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单方提出的,在协议约定项目方案之外的需求或其他服务,未经双方协商,且同时会增加乙方成本的所有其他项目,乙方有权不提供该服务,除非甲方依照合同第三条另行支付费用,且不影响整体的项目进度或乙方有能力协助完成,双方可再行协商。(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提出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要求,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后,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在不影响协议约定费用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口头协商进行变更,但需在口头协议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变更内容。(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本协议约定的支付项目费用,未按照协议约定付款,乙方有权随时中止项目的实施工作。(4)乙方在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付款,经乙方催促仍未支付款项时,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补足已设计部分的款项。(5)乙方应按照甲方需求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并应在具体实施前提交甲方审定,甲方审定通过后,乙方方可进入执行阶段,如因审核时间增加导致项目执行延期,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实施方案经甲方审定后,应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乙方的责任(1)乙方有义务按协议的约定,进行项目方案的实施工作;(2)乙方负责提供此次项目中,按照本协议约定对项目进行协调及管理;(3)乙方负责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甲方的及时协调和汇报;(4)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乙方工作的全面监督;(5)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应与甲方协商解决,以求按照协议约定完成项目。(6)乙方在利益不受到损失的前提下,接受甲方对项目的合理变动及调整;(7)乙方在改变任何项目环节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8)乙方有责任保证项目的计划性、完整性;(9)由于参与项目人员的原因或者非乙方的原因,导致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赔偿义务;(10)乙方应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诉讼、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但因甲方要求或提供的资源导致的侵权,应由甲方负责处理。五、保密条款(一)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策划文件、合作内容、图纸、数据、报价文件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二)任何一方泄露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三)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六、违约责任(一)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协议要求完成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执行延期及项目事故,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取消项目,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并且支付乙方已经产生的费用,其他涉及到的乙方损失的赔偿双方协商共同解决。(三)如甲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相应费用,每逾期一日支付协议总金额的3‰的违约金,如甲方逾期支付费用达到15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协议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七、不可抗力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八、争议的解决(一)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一旦双方就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可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二)在处理争议期间,除正在处理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的其他方面的条款,除非一方正式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九、附则(一)体现双方就项目事宜的协议内容,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的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中所涉及的项目实施方案,在本协议生效时,附件中所有方案视为双方均已确认,并且乙方可按照确认方案进行实施。(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各文本的效力相同,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单位盖章(甲方)单位盖章中3有代表签字:代表家年月日年中3有单位盖章(甲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家480年月日年附件一: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能源宣传阵地建设主题展项目一、项目背景截至2024年8月底,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260万辆,累计建成充电桩超160万个(其中公桩超17万个),已培育出全国第二大的省级充电服务市场与充电设施网络。9月23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和浙江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鼓励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参与各类充(换)电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老旧小区、乡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二、实施要求1、项目板块由6个板块构成:1.1绿色出行与可持续发展:强调新能源汽车在推动绿色出行和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展示如何通过新能源汽车减少碳排放和环境污染。1.2智能化与科技创新:聚焦新能源汽车的智能化发展,展示智能驾驶、车联网、自动驾驶等前沿技术,体现新能源汽车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成就。1.3产业链与生态系统:展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完整性,包括电池制造、充电设施、整车生产等,强调各环节之间的协同作用,促进产业生态系统的建设。1.4政策支持与市场前景:介绍国家、浙江省以及各地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政策,分析市场发展趋势和未来前景,吸引更多投资和关注。1.5用户体验与互动:通过设置体验区,让观众亲身体验新能源汽车的驾驶感受、充电便利性等,增强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和接受度。1.6国际交流与合作:展示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合作与交流,促进技术共享与市场拓展,提升展览的国际化水平。上述展览采用图片文字、视频、实物和现场互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活动地点场地选择要求交通便利,停车方便,可容纳社会停车千余辆;面积不小于1800m2可布展区域;具备符合阵地建设主题展活动举行要求的硬件设备、基础条件和独立的媒体运行区域,便于嘉宾和广大市民参观。3.服务内容设置分为主题展示的创意策划和设计,整体展区搭建,分块展陈实现,场地租赁,线上展示,影响力媒体投放与宣传推广,宣传品设计,后勤保障等部分。3.1主题展示创意策划和设计主题展创意策划设计要求考虑线上线下交互实际,既有整体感,又有分块分区特色。科学合理进行布局规划,出具平面分布图、总体设计方案和分块分区设计方案。要求图文、视频和实物立体展示;有现场互动环节设置。3.2整体展区搭建需根据活动策划方案和主办方要求,提供主题展框架搭建。需配备照明系统、电源、灯光、高清LED屏、显示器、音响等设施和硬件支撑。科学设置布展线路流线,做好背景音乐、提示牌等氛围烘托和导视服务。3.3场地租赁承担展区场地租赁费用。3.4志愿者招募、培训和导展服务配合主办方做好志愿者招募培训工作。提供志愿者服装、导展需要的装备、交通和盒餐费用。3.5宣传品设计制作设计包含T恤、视觉衍生品、宣传册以及展陈推广需要的相关宣传品,根据甲方需求制作。3.6媒体投放与宣传推广省级户外大屏广告视频宣传渠道,播出视频成果不少于30天,具体广告发布时间由甲方确定。3.7后勤保障(1)合理配置电力系统使用,确保展览供电安全。(2)提供相应运输车辆与仓储需求的保障。(3)负责展览搭建、活动进行以及撤展期间的保洁工作。(4)与场地方共同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5)做好主题展区域范围的疫情防控支撑工作。3.8主题视频按要求制作“新能源宣传阵地建设”主题视频,通过总体策划、创意构思、剧本撰写、拍摄(实拍、摆拍、航拍等)、三维制作、剪辑、配乐、字幕、DVD封面及封套设计等,拍摄及制作长度为5分钟的视频1个。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宣传阵地建设主题展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