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专项监测站点建设 VOCs专项监测站点 环保监测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濮阳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濮工财磋商采购-2024-2-A
二、合同名称:濮阳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濮阳工业园区VOCs专项监测站点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濮工财磋商采购-2024-2
四、项目名称:濮阳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濮阳工业园区VOCs专项监测站点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濮阳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胡志博
联系方式:13461731191
2.供应商(乙方):联通(河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中型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105号芝麻街E区8栋
联系人:刘玮
联系方式:156393089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628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濮阳工业园区VOCs专项监测站点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环保监测设备
磐诺
磐诺
1
1,628,00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濮阳工业园区VOCs专项监测站建设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SZ21-4103-2024-100269濮阳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濮阳工业园区VOCs专项监测站点建设项目集成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濮阳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濮阳工业园区VOCs专项监测站点建设项目委托方(甲方):濮阳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条受托方(乙方):联通(河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河南省准阳市m第1页共13页合同编号:SZ21-4103-2024-100269目录第一条集成服务内容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第三条项目实施管理第四条信息系统交付和验收第五条项目培训第六条质保期第七条保密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条通知与送达第十一条不可抗力n联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第2页共13页合同编号:SZ21-4103-2024-10026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集成服务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濮阳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濮阳工业园区VOCs专项监测站点建设项目项目系统集成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的整体功能应当符合(如有,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2、集成服务内容(1)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如下内容:设备融资租赁、物联网集成服务、维保等服务。(2)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具体内容、提供方式等相关约定见附件。(3)本项目所涉及的硬件设备和第三方软件的采购规格、数量、价格、技术标准等相关约定见附件。3、项目实施期限为30工作日,自甲方具备施工进场条件开始起算。4、质保期:本项目的产品质保期限为二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5、维保期:本项目的维保期限为三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含税价)¥1628000元(大写:壹佰陆拾贰万捌仟元整)。本合同适用增值税税率为多税率,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人民币1471330.77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壹仟叁佰叁拾元柒角柒分),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156669.23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陆佰陆拾玖元贰角叁分)。2、其中服务类6%的是人民币¥524000元(含税价),(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肆仟元整)。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人民币494339.62元,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29660.38元3、其中融资租赁13%的是人民币¥1104000元(含税价),(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第3页共13页合同编号:SZ21-4103-2024-100269万零肆任)。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人民币976991.15元,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127008.85元。4、付款方式:本项目价款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支付,以人民币结算:1、分期支付,支付期限及额度如下:(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项目费用总额的20%,即¥325600元(大写:叁拾贰万伍仟陆佰元整)。(含税价)(2)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总额的70%,即¥11396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含税价)(3)结算款:维保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价款¥162800元(大写:壹拾陆万贰仟捌佰元整)。(含税价)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全额发票。2、支付方式:甲方与乙方之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3、发票种类:(1)乙方提供发票种类如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服务业发票;【】税局代开发票;【】其他发票:。(2)本项目提供的发票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乙方根据服务的不同区别开具。4、银行信息:合同乙方:联通(河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开户名称:联通(河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帐号:******************5、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若甲方中途变更方案或发生设备及其他服务的调整变化,相应费用的变化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第4页共13页合同编号:SZ21-4103-2024-100269第三条项目实施管理1、项目组甲乙双方应当委派人员分别组成项目组。2、信息与资料提供(1)乙方有权向甲方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现有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当予以配合。(2)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补齐、补正。甲方未按照约定补齐、补正,也未做出合理解释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项目技术文件(1)项目需求分析完成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的技术文件及按照计划完成时间安排施工计划。(2)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在2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根据甲方的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审核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技术文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但甲方对技术文件的确认,并不代表免除乙方对技术问题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4、项目变更(1)甲乙双方均有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内容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提高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产品交付或系统安装的时间与地点等。(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性能、项目实施计划、合同价款、交付日期等的更改以及对材料、设备换用等),甲乙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因甲方提出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以及造成的乙方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5、选填条款,如涉及“设备融资租赁”请填写,不涉及请划斜杠。第5页共13页合同编号:SZ21-4103-2024-100269本项目所涉及的硬件设备甲方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得使用权,设备融资租赁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后,租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算。租赁期内,设备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甲方只有使用权,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设备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设备所有权的行为。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租赁期满后,设备所有权归属甲方,租赁期起始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租赁期满,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甲方。第四条信息系统交付和验收1、交付(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包括纸质及电子版式并可供阅读。如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当同时交付该软件的源代码。(2)乙方应当在每项交付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交付事宜。(3)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的,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硬件设备检验硬件设备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对设备的规格、数量等状况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情况。如交付的硬件设备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或补足并重新提交检验。3、竣工验收(1)本项目竣工后,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和竣工报告,并协助甲方进行验收。(2)甲方应当于收到竣工验收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3)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验收证明,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第6页共13页合同编号:SZ21-4103-2024-100269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第五条项目培训1、乙方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和系统实际运行的需要,及时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培训目标为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技能和日常的维护技能。2、乙方培训时应当提供设备、系统操作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等技术资料。如未能达到培训目标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1次再培训。第六条质保期1、如设备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所应用的部分设备的质保期规定超过上述约定质保期限的,则该部分设备应当按照生产厂商规定进行质保。2、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口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3、质保期内,如由于乙方原因需要对本项目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的,则该部件的质保期应当相应延长。质保与维护期满后甲方需乙方继续提供维护的,应当另行签订协议。第七条保密义务1、保密(1)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3年。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保密范围,作为附件。(2)在保密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甲乙双方保证,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仅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只为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人员所知悉。任何一方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由该人员所属一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对方要求,处理所获得的对方有关资料信息或电子文档。第7页共13页合同编号:SZ21-4103-2024-100269第八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1、乙方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每逾期一周,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价款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信息系统存在重大缺陷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2、甲方逾期付款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2)逾期付款超过90日的,视为甲方不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3、合同签订后,如需解除合同,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终止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4、违反知识产权义务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知识产权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对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有关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数据信息、技术资料和文档擅自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使用的,违约方除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如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违约方应当支付相应违约金。5、违反保密义务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相应违约金。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终止。第十条通知与送达第8页共13页合同编号:SZ21-4103-2024-1002691、合同各方一致确认以下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決合同争议时向接受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2、合同各方均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己方承担。3、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当在变更后五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各方均明知: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接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函件,应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函件签收的,以函件签收为送达,函件未签收的,以邮件寄出(以邮戳为准)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被系统退回且非发件方原因的,则以前述电子文件退回之日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子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hnc5、本合同约定的合同各方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为各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6、通知与送达条款的适用范围包括合同各签约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7、本合同中的通知与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即使本合同变更、撤销、解除、终止或认定无效的,该条款约定依然有效。第9页共13页合同编号:SZ21-4103-2024-100269第十一条不可抗力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下列不能预见、不能控制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主要包括重大自然灾害(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政府行为、重大社会非正常事件。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3、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招标,包括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4、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按照调整后内容执行。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0页共13页合同编号:SZ21-4103-2024-100269(以下无正文)态甲方:濮阳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委乙方:联通(河南)产业互联有办公室限公司金张波法定代表人/授权传表人:明去请o: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地址:濮阳市黄河路东段与昌湖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1号交叉口芝麻街E区8栋日期:2024年12月5日日期:2024年1月5日2、第11页共13页合同编号:SZ21-4103-2024-100269附件一:项目清单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厂商名称产地单价数量合计备注1在线气相色谱分析仪(C2-C5)磐诺/PGC-80Plus常州磐诺仪器有限公司常州5000001500000核心产品2在线气相色谱分析仪(C6-C12)磐诺/PGC-80Plus常州磐诺仪器有限公司常州5015001501500核心产品3在线空气发生器磐诺/PA-2000U常州磐诺仪器有限公司常州1800011800014在线氢气发生器磐诺/PH-300U常州磐诺仪器有限公司常州16000116000/5在线除烃仪磐诺/A8810常州磐诺仪器有限公司常州10000110000L6预处理系统联通产互/定制联通(河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常州13200011320007数据采集控制系统联通产互/定制联通(河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常州1240001124000/8大气采样总管磐诺/PV-VOCs常州磐诺仪器有限公司常州1200011200019动态校准仪磐诺/DD1K常州磐诺仪器有限公司常州24500124500/10机柜.磐诺/PN-VOCs常州磐诺仪器有限公司常州26000126000111运行维护联通产互/定制联通(河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郑州.8800032640001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大写:壹佰陆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1628000大写:壹佰陆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1628000大写:壹佰陆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1628000大写:壹佰陆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1628000大写:壹佰陆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1628000大写:壹佰陆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1628000室Jao3·2第12页共13页合同编号:SZ21-4103-2024-100269.·国联0中国联道odr·第13页共1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VOCs专项监测站点建设 VOCs专项监测站点 环保监测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