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力资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2024)



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2320095220249801
二、合同名称: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M-2024-07-00753-001
四、项目名称: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333号
联系方式:0431-87605772
供应商(乙方):长春艾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胡同255号(原重庆路胡同17号)六楼603
联系方式:1800431961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49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人力资源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合同金额(元):249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来源:承润(吉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李思齐
复审:陈飞
终审:李卓岩

采购人名称

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31-87605772

采购人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333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承润(吉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94361092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开运街12号开运大厦3门915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JM-2024-07-00753

合同编号

11N42320095220249801

供应商名称

长春艾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合同内容

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

附件: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协议书(2498000).pdf

60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协议书公专SE黄2024年8月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协议书甲方: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法定代表人:秦晓辉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333号联系电话:0431-87605773a1乙方:长春艾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福生单位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胡同255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帐号:2205013201000000018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M-2024-07-00753)招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的相关内容。经评定,长春艾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服务单位。现甲乙双方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的人力资源业务外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总则1.本协议鉴于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为甲方的项目进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2.本协议鉴于乙方有提供外包服务的合法资格及能力并愿为甲方提供外包服务。3.本协议中乙方提供的外包服务仅适用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的劳动力。4.如甲方出现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或政策中规定的须向当地劳1动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情形时,甲方应当向其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相关事项,乙方可以协助办理。二、人力资源业务外包内容1、乙方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2、服务期限:一年。3、乙方负责提供20-30人左右用工需求,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4、乙方为本项目配置7人组成项目团队,项目总经理1人,项目经理1人,招聘专员1人,人事专员1人,财务会计人员1人,出纳1人,法律顾问1人,负责该项目的统筹协调、人员招聘、劳动关系办理、缴纳保险、发放工资等服务。切实保障此项目的实施。5、乙方必须依据甲方招录条件及要求配备人员,并且所有人员上岗前,均需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上岗。6、乙方招录用工包含承压类高级检验师、话务接线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等。7、如乙方配备的人员上岗后不能胜任岗位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三、协议期限和服务地点211、协议期限: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工作场所。四、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按照购买外包服务每月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支付,具体人员及费用情况以当月外包人员名单为准,全年不超过总价为大写:贰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2498000.00元。2、合同金额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外包服务人员应发工资、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服务费3%、增值税和附加税6.72%等。其中,合同单价中外包员工的五险一2金缴费基数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核定,如因五险一金基数上调,额外增加的费用,均在合同单价基础上据实结算。3、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每月按照所聘人员总费用据实支付,其中承压类检验师、压力管道检验师和高级无损检测人员薪酬分为一次性预付和按月支付。包括员工的工资、外包服务费用、发票税点等,乙方为甲方出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将外包人员工资或报酬支付给外包人员,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5、甲方在收到双方确定的外包服务费用确认单和乙方相应发票后支付相关服务费用。16、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长春艾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220102MA13WPRP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春市工农大路支行银行账号:22050132010000000186乙方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由此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101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ml1.甲方应依约以转账或支票等形式及时向乙方支付外包费用。2.如需甲方向乙方出具有关委托手续或法律文件,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3.甲方如认为乙方的外包服务工作存在问题,有权随时向乙方反映有关情况并要求乙方予以说明;如果甲方所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及时予以纠正或弥补。4.甲方应当为劳务外包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场所、3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工具等,但并不因此认定甲方与劳务外包人员存在劳动关系乙方仍然是其派出人员的用人单位。5.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在约定的工作范围内调整劳务外包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并及时通知乙方,但并不因此认定甲方与劳务外包人员存在劳动关系乙方仍然是其派出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务外包人员在派出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其他意外事件,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6.劳务外包人员在派出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甲方应及时送到医疗机构抢救治疗,及时通知乙方,并积极协助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理,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完成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工作。2.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3.所有乙方在本项目的用工人员只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与甲方没有劳动关系。如乙方与其员工发生劳动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4.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收取外包服务费。1用5.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工资款后,应按甲方的要求、标准及时、247正确发放工资等,不得延误,如有错误,乙方承担责任。如甲方承诺管理费未依约支付,乙方有权为其人员办理终止手续,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6.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保守秘密,不得外泄或用于非本协议约定的用途。7.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定劳务外包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有关政策咨询服务,做好劳务外包人员上岗前的各项服务工作。48.乙方在劳务外包人员派出期间,不得为劳务外包人员安排其他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撤回或调换人员。9.劳务外包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负责办理劳务外包人员工伤事故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保险赔付手续及工伤档案管理等工作,有关材料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10.乙方应当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外包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守规章制度等情况,甲方应当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七、验收标准和要求1.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完成甲方已有劳务外包人员的服务接收工作,且服务人员全部上岗。2.接收甲方原单位劳务派遣的人员及外包人员,并支付原工资。对于接收的人员继续提供服务,并且按照甲方新的服务要求进行服务。3.乙方为本项目组建符合甲方要求的专门服务管理团队,提供本地化服务工作期间如遇人员调整,应及时向甲方通告并征得同意。4.乙方及其劳务外包人员应当按甲方的标准,严格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恪守职业道德,提升服务质量。5.劳务外包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要求和工作岗位职P责规定。甲方有权对不合格人员进行更换或退回乙方。6.乙方应当提供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服务。八、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政策的调整以及上级部门文件的规定,需要对本协议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无需协商一致,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调整;但如明显超出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的,由双方另行协商收费事宜。2、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5(2)乙方因故被解散、关闭而导致主体资格丧失的;(3)其他非因双方过错导致合同终止的。3、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确保其派出人员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成交接工作,并继续承担有关保密义务。九、违约责任1、双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2、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时间支付乙方外包服务费(包括外包管理费和员工工资等),若因违约造成损失,承担相应责任。新公十、通知与送达l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协议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十一、其他事项1、本协议是专为该人力资源外包专项服务而拟定,是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的特别协议。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均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协议期间届满,双方如愿意续签,应在协议期满的当月办理续签手续。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发安表人精的02法定代表人(盖章):签订日期:30073签订日期: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力资源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