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采购合同公告(日照市东港区三庄镇人民政府2024)



日照市三庄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日照市东港区三庄镇人民政府日照市三庄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102000202402000129B_001_001
二、合同名称:日照市三庄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102000202402000129
四、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三庄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日照市东港区三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三庄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方式:0633-7967610
供应商(乙方):山东宏基博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济南路与景阳路交汇处奥林中心1202号
联系方式:158633076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工地平整和清理
/
1
10
1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贺庄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贺庄)日照市三庄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合同.pdf

贺庄美丽乡村.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日照市三庄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102000202402000129B_001计划编号:37110200085900120240008采购人:日照市东港区三庄镇人民政府供应商:山东宏基博丰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日照市东港区三庄镇人民政府(发包人)所需日照市三庄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B包(贺庄村)(项目名称)经以SDGP371102000202402000129(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确定山东宏基博丰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为成交供应商。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文件(含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技术标准和要求;(七)图纸;(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九)其他合同文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日照市三庄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B包(贺庄村)工程地点:日照市三庄镇贺庄村工程内容:包括贺庄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村史馆建设等工程,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及以上标准五、合同金额,11.签约合同价为:工程造价: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六、付款方式上级资金到位后,按照工程进度拨款,验收合格,经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金额的97%;上级资金到位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审计金额的3%。。七、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八、施工日期、地点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期:年月日3.合同工期日历日。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十、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叁份,承包人贰份,代理机构壹份。十一、关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业务的。成交供应商持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要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成交供应商和贷款金融机构要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采购人。采购人要从严加强合同付款账户管理,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随意更改合同付款账户。2.政府采购合同签定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在合同履约期间,成交供应商持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中供应商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不一,2致的情形。为支持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成功获得银行贷款,采购人应积极协助供应商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供应商收款银行账户,保障供应商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一致。3.当成交供应商成功获批银行贷款后,采购人还应根据信息公开平台推送的“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未看见“确认单”信息为由,不经贷款银行同意擅自更改合同账户、非法支付项目资金,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二、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5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发包人、承包人共同书面确认的,与工程有关的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为修建临时道路施工租用的土地、修建现场围墙占用的公共人行道、占路、占用公共场地等。1.1.3.9永久占地包括: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10临时占地包括:建设临时工程的用地或用于施工所需场地,如:临建用地、仓储、组装用地、居住生活用地,临时占路、占用人行道、占用公用场地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山东省、日照市相关的法律法规等。。1.4标准和规范,6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有最新替代标准规范的,优先执行最新标准或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7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三庄镇人民政府驻地;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上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按规定计取。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场外运输要合理组织车辆,并按照相关要求安装自动冲洗设备,对出入口门口硬化等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包人在本合同工程投标时已综合考虑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因素,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承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承包人应综合考虑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因素,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就合同当事人之间而言,其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应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就合同当事人之间而言,其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应归承包人享有。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工程设计、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商业软件、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合同当事人可就本合同涉及的合同一方、或合同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或第三方设计单位)的技术专利、建筑设计方案、专有技术、设计文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订立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9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6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签订安全协议;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内。承包方对承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责,本工程在整个施工期间杜绝一切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主管行政机关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施工应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日照市相关标准,并按照发包人要求设置示范区、观摩区等,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三方共同验收,相关费用包含在文明施工费中。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不低于国家规定,12/;/;/。比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与进度款一同支付,此项费用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如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未达到相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在结算时按实计量,但不超过投标报价中此项费用总额。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承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根据现场和承包人人员、设备等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不得突破总工期和阶段验收计划,进度计划和方案作为实施和验收的依据,施工方案不得作为增加费用的理由;2)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中采取可靠的措施减少对相邻工程施工的干扰影响和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并在施工组织中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对施工现场周边地区的污染及影响;3)施工单位要对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和安排充分重视,科学组织、管理到位,劳力资源充足,农忙及节假日承包人要保证人员投入,并提前上报农忙时劳力保证措施,否则发包人有权采取措施;4)项目实施过程中都应配备的机械设备、检测设备和仪器;5)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包含上述内容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其他未明确的内容承包人结合项目概况自行编制。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协商要求,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13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持续8小时10级和10级以上大风;(2)24小时内的降雨量超过100mm以上;(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或-10℃的低温大于3天;(4)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上述自然灾害需有日照市气象、海洋、地震部门的书面证明。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已包含至报价中。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招标文件要求的发包人供应或指定材料、设备采购保管费。无论材料单价如何调整,采购保管费在结算时不再另外计取。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14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关于变更的约定:变更部分工程价款以审计部门审计价格为准,规费按山东省及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流程:参照《东港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政字[2021]6号)文件规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暂估价的确认和批准按照国家、日照市相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执行。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的确认和批准按照国家、日照市相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执行。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6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发包人在接收过程中所发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搬迁费等实际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未按工程需要使用投标文件中配备的机械设备、检测设备和仪器的;2)承包人不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的;3)承包人不按要求提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材料计划的;4)承包人未按承诺使用材料的;5)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的。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担因其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六级以上的地震;(2)8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海啸;(3)战争、暴动、空中飞行物坠落、瘟疫;(4)非发包人、承包人方责任造成的大爆炸。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发包人通报受灾情况,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合理期限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20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投保本工程相关保险,承包人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承包人负责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期限和持续有效的时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保险。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2仲裁或诉讼19.2.1争议的解决程序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有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在以下方式中选择2作为双方解决争议事项的约定。(1)提交日照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由约束力。(2)向项目所在地的具有管辖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为双方解决争议事项的约定。,21本合同是/口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政府采购工程合同项目名称:且照市三庄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B包(贺庄村)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402000129甲方:且照市东港区三庄镇人民政府R乙方:山东宏基博丰建设有限公司餐网签订日期:2024年9月24百面怅高-W五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主旦照市东港区三庄镇人民政府(发包人)所需旦照市三庄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B包(贺庄村)项目名称)经以SDGP371102000202402000129(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确定山东宏基博丰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为成交供应商。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文件(含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技术标准和要求;(七)图纸;(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九)其他合同文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A三、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日照市三庄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B包(贺庄村)工程地点:日照市三庄镇贺庄村工程内容:包括贺庄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村史馆建设等工程,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及以上标准五、合同金额1.签约合同价为:工程造价: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六、付款方式上级资金到位后,按照工程进度拨款,验收合格,经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金额的97%;上级资金到位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审计金额的3%。七、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八、施工日期、地点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期:年月日3.合同工期日历日。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十、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叁份,承包人贰份,代理机构壹份。十一、关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业务的。成交供应商持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要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成交供应商和贷款金融机构要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采购人。采购人要从严加强合同付款账户管理,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随意更改合同付款账户。2.政府采购合同签定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在合同履约期间,成交供应商持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中供应商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不一致的情形。为支持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成功获得银行贷款,采购人应积极协助供应商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供应商收款银行账户,保障供应商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一致。3.当成交供应商成功获批银行贷款后,采购人还应根据信息公开平台推送的“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未看见“确认单”信息为由,不经贷款银行同意擅自更改合同账户、非法支付项目资金,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二、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象带当(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1356/9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日银行份有公司监在路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1700201030002893账号账号:37A-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发包人、承包人共同书面确认的,与工程有关的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为修建临时道路施工租用的土地、修建现场围墙占用的公共人行道、占路、占用公共场地等。1.1.3.9永久占地包括: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10临时占地包括:建设临时工程的用地或用于施工所需场地,如临建用地、仓储、组装用地、居住生活用地,临时占路、占用人行道、占用公用场地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山东省、日照市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建1曬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3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有最新替代标准规范的,优先执行最新标准或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上--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L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上;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L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1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三庄镇人民政府驻地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111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上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按规定计取。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场外运输要合理组织车辆,并按照相关要求安装自动冲洗设备,对出入口门口硬化等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包人在本合同工程投标时已综合考虑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因素,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承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承包人应综合考虑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因素,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用。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就合同当事人之间而言,其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应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就合同当事人之间而言,其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应归承包人享有。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工程设计、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商业软件、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合同当事人可就本合同涉及的合同一方、或合同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或第三方设计单位)的技术专利、建筑设计方案、专有技术、设计文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订立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上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重视,科学组织、管理到位,劳力资源充足,农忙及节假日承包人要保证人员投入,并提前上报农忙时劳力保证措施,否则发包人有权采取措施;4)项目实施过程中都应配备的机械设备、检测设备和仪器;5)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包含上述内容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其他未明确的内容承包人结合项目概况自行编制。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1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L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协商要求,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1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1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1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持续8小时10级和10级以上大风;(2)24小时内的降雨量超过100mm以上;(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或-10℃的低温大于3天;(4)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上述自然灾害需有日照市气象、海洋、地震部门的书面证明。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已包含至报价中。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招标文件要求的发包人供应或指定材料、设备采购保管费。无论材料单价如何调整,采购保管费在结算时不再另外计取。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1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1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1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关于变更的约定:变更部分工程价款以审计部门审计价格为准,规费按山东省及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流程:参照《东港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政字[2021]6号)文件规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上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暂估价的确认和批准按照国家、日照市相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执行。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的确认和批准按照国家、日照市相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执行。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1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L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13.4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发包人在接收过程中所发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搬迁费等实际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1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L(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上。(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1每=(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上(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上(7)其他:1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未按工程需要使用投标文件中配备的机械设备、检测设备和仪器的;2)承包人不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的;3)承包人不按要求提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材料计划的;4)承包人未按承诺使用材料的;5)1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的.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担因其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六级以上的地震;(2)8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海啸;(3)战争、暴动、空中飞行物坠落、瘟疫;(4)非发包人、承包人方责任造成的大爆炸。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发包人通报受灾情况,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Y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合理期限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投保本工程相关保险,承包人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承包人负责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期限和持续有效的时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保险。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1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1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1其他事项的约定:1。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19.2仲裁或诉讼19.2.1争议的解决程序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有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在以下方式中选择2作为双方解决争议事项的约定。(1)提交日照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由约束力。(2)向项目所在地的具有管辖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为双方解决争议事项的约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