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日常维护改造 支路采购合同公告(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24)
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兴庆区2024年支路及小街巷日常维护改造项目一标段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41218HT(YC)000033
二、合同名称: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兴庆区2024年支路及小街巷日常维护改造项目一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104-20241106091430757
四、项目名称: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兴庆区2024年支路及小街巷日常维护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泽民巷51号
联系方式:09516010620
供应商(乙方):宁夏厦工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兴庆区数字经济产业园
联系方式:1500958394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000000
合同金额:194.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0月31日,履约地点为银川市兴庆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兴庆区2024年支路及小街巷日常维护改造项目一标段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已审核(016)号2银年兴房区综执法局兴庆区2024年支路及小街巷白常维护改造项目(一标段)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乙方:宁夏厦工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于2024年11月19日参加了甲方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组织的“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兴庆区2024年支路及小街巷日常维护改造项目(一标段)”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施工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概况: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兴庆区2024年支路及小街巷日常维护改造项目(一标段)2.工程地点:银川市兴庆区。3.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兴庆区支路及小街巷日常维修(具体施工路段及时间安排以甲方通知为准)。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税,由乙方承担人工费用、材料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或者其他第三方支付任何费审5号()用。民单第二条合同工期双方约定合同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工程总日历天数:20天,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经甲方书面同意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双方应及时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被迫停工;(2)因甲方工程计划调整需停工者;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工程最终付款额以审计决算(财政评审)结果的9.7折为准(即经财政、审计部门审定后的工程结算值为基础下浮3%);。2.上述价款包含税费、运输费、人工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本合同项下未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3.签订合同后,工程施工至总工程量的50%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格的50%工程进度款,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后,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在完成审计决算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经会议研究同意并经甲方审核确认验收结果、乙方提供合规发票后,甲方按照审计结果总价款的9.7折后的金额的97%向乙方支付,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未发生应扣保修款或违约金的,无息退还给乙方。(具体资金支付时间根据兴庆区财政资金拨付为准,乙方承诺具备垫资能力,如因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未按约定支付的,视为双方达成了延期付款协议,甲方不视为违约,乙方不得请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或利息)。4.上述工程款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符合税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甲方凭票付款。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导致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利息。5.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户名:宁夏厦工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号:2902007509200004785税号:9164020039644706XC开户行:工商银行银川燕鸽湖支行乙方如果变更上述付款账户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第四条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2.接收乙方提供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工程;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E4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具体开展施工活动的时间:和范围,有权按程序进行工程变更、调整时间进度安排;45.甲方有权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6.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相关协调配合工作;7.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1.按合同约定收取工程款;2.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算工程款;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除合同规定服务承诺以外的要求;4.严格执行项目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5.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6.乙方应按甲方通知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加工程量,停工或消极怠工,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侵权、工伤、工亡)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交付的工程因质量问题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由乙方负责为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依法购买保险,并向甲方提供购买保险的凭证;10.乙方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标准要求不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1.乙方应在交工之前,对工程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工程材料的合格证书、检测报告、使用说明等相关附属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和付款;12.乙方应及时支付第三方费用及农民工工资,不得出现上访、闹事或有损甲方名誉的负面报道;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目向第三方分包或转包,经甲方书面同意需要部分施工分项目分包的,乙方与分包方对工程、材料质量等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4.乙方应当提供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材料及设备,并承担费用;1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允许第三方使用;17.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理人员对工程材料、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施工进行管理和监督。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施工过程中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整改要求时立即进行整改;18.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自身施工产生的垃圾(含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不得乱堆放施工材料;第七条其他本工程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任何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都属违约,发包人将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第八条工程验收1.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等级进行验收;2.本合同的验收期为履行合同完毕次日起9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乙方应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未提交的,视为乙方施工尚未具备验收条件。3.验收按设计施工图及《清单预算报价表》验收,如有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后再行验收直至合格。4.如甲方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第九条安全责任1.乙方承诺工作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流程。2.乙方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在工作场所发现安全隐患,须及时进行控制,并迅速上报甲方。3.乙方在工作中,应要求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以防止个人身体伤害或设施设备损坏等事故发生。4.乙方人员不得持有管制刀具/器械、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和公司物品、破坏甲方和他人财产、或其他威胁甲方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行为。5.乙方人员在下班时,须认真检查所在区域施工危险等提示标志是否具备及完好,如引起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乙方人员应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me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T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能及时整改,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7.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因不正确操作设备用具或不按规定流程进行作业等,造成安全隐患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第十条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无。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无O第十一条质量保修服务1.双方约定的标准为: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符合甲方提出的各项要求。2.本工程的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内如果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开始维修工作,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紧急情况的,乙方须在4小时内维修完毕。如果乙方未按上述时限进行维修或虽维修但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可由甲方向乙方继续主张。3.质保金为工程最终总价款的3%,质保期满(1年)后如无应抵扣的维修费用或者违约金等应扣除款项的,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及时做好施工准备,在甲方通知乙方具体刨铣修复道路范围和施工时间后,乙方必须于24小时内开展道路刨铣修复施工。乙方如未按约定时间入场或完成工程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另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由乙方全额退回,乙方另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3.在质保期内,如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予以抢修,超过合同约定时间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甲方应付乙方的款项和质保金中子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乙方须另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作为违约金。4乙方未及时支付第三方费用或农民工工资,导致出现上访、闹事或有损甲方名誉的负面报道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擅自将承包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由乙方全额退回,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作为违约金。6.乙方未提供所有材料及设备、提供的不足或不承担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由乙方全额退回,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作为违约金。7.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或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拒绝整改或经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由乙方全额退回,乙方须另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8.乙方须确保施工现场及人员的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积极解决,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能积极妥善处理,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同时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情形。陈2.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3.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4.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十四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违法而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第十五条补充协议.u金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效力寺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其他内容仍以本合同内容为准。第十六条通知与送达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邮寄地址: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罗中甫电话:1389548058电子邮箱:137582513@99.Com邮寄地址:银市兴庆区数守经济产业园座0626室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一方变更上述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通过原联系方式发送相关通知仍视为有效送达。第十七条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被授权代表签查电话:电话:202年1月16日2024年12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日常维护改造 支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银川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