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合肥市少年宫2024)



合肥市少年宫蜀山片区物业服务采购

 

一、合同编号: 2024BFFFN03012-001
二、合同名称: 合肥市少年宫蜀山片区物业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 2024BFFFN03012
四、项目名称: 合肥市少年宫蜀山片区物业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少年宫
合同甲方编号: 12340100485022610G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70号
联系方式: 0551-62674981
供应商(乙方): 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000705048805C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8号通和佳苑(易居时代公寓)1幢、2幢1#1901室-1905室
联系方式: 189551991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少年宫蜀山片区物业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一)公共区域保洁及服务 办公楼(区)内楼梯、大厅、走廊、卫生间、会议室、各培训教室、公共活动场所、楼宇外墙等所有公共部位,办公区域道路、篮球场、足球场等所有公共场地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清洁保养;垃圾等废弃物清理和化粪池清掏;冰雪、暴雨等气候下道口的防滑、院内积雪的清扫、积水排除等。 1、楼内保洁规范:定时打扫、擦洗,随时保洁,始终保持洁净。 (1)各办公室每天一次清扫; (2)各培训教室使用前需保持洁净状况,上课日教室中午、傍晚各清扫一次。如有需要,随时清扫。课前课后进行消毒。 (3)楼道走廊地面、楼梯每日至少清扫各两次、拖洗一次,擦扶手一次,巡回保洁,无积灰、污迹、垃圾、水渍。如需要,随时保洁。 (4)教学楼内启用的卫生间随时保洁,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异味,便池、水池下水道要畅通;墙面四周及墙角做到无污渍、无渗水现象,保持干净、清洁,保证正常使用。 (5)开关盒、表箱盖:每周擦抹一次,无灰尘、污迹。 (6)扶手、门:每日擦抹一次,无灰尘、污迹。 (7)天花板、公共楼道灯:每季除尘一次,无积灰、虫网。 (8)楼道和楼梯区内窗户及玻璃:每周清洁一次,无明显积灰、污迹。 (9)空调过滤网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清理。(10)严格按采购人的作息时间协助做好各楼宇的水、电管理,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遇到水表、电表等出现异常需及时报修有关单位进行恢复;对楼宇内供水系统出现跑、冒、滴、漏等问题需及时维修;不得擅自更改楼宇内节水装置和器具的设置;对于上述节水、节电规定供应商如响应迟缓或不响应,造成损失的,在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行政管理部门酌情从应付的供应商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11)两家单位大楼外墙每年清洗两次。 2、室外保洁规范:定时打扫,随时保洁。 (1)室外场地每日上下午各清扫一次,并巡回保洁,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院内地面无痰渍、污渍无丢弃物。(2)垃圾收集:对垃圾每天进行清除、外运,做到垃圾桶(箱)不得有垃圾外溢,保持垃圾全部进垃圾箱,做到箱(桶)体清洁,无污迹、无异味、无损坏。 (3)楼宇门、外玻璃:每周至少擦拭一次,平时保持无灰尘、无污迹。 (4)消毒灭害:窨井、明沟、喷洒药水,每季一次(6、7、8、9 月每月喷洒 2 次),每年灭鼠、灭蟑螂,灭白蚁,无明显蚊蝇滋生地、鼠迹。 (5)室外栏杆、扶手每周清洗一次,无积灰、污迹、垃圾 (6)雨雪天气、铺防滑垫,并增加户外清扫人员及频次,确保道路无积雪、无落叶堆积,通畅、安全和清洁。 (7)大门前依照国家规定做好门前三包事项。 (二)日常维护及维修 1.如遇门、窗、玻璃、门锁、给水、下水、阀门、龙头、卫生间水箱、节水装置、灯具、灯座、开关、插座、洁具、消防水电线路,电话线,网络监控线路等设施设备损坏,要及时上报两家单位,确保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2.消防栓、垃圾桶(箱)、宣传栏、标示牌的维护及内容更换(维修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但出现损坏的情况需及时向两家单位上报备案)。 3.物业所辖范围内的各类设备、设施一旦出现损坏的情况(如:供水管路、阀门、消防栓跑水、漏水,空调,供电箱柜,教学设备等)需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上报。 4.负责水、电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水、电运行正常;灯光明亮,供水、供电及时;每天巡查供水、供电情况,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5.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操作实施时所用水电费用以及大件维修材料费用等由采购人承担,依实核算报销;物业管理服务中所需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用具、设备器材、物业管理办公费(包括电话费)和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负责楼内外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计划的上报,信息统计。 7.熟悉多媒体教室、会议室等操控、楼外墙两块大屏幕的日常操作与简单维护。 (三)其他工作1.传达室的收发。 2.绿化管理与养护,及时清除围墙外绿化地内垃圾、砖石瓦块、枝叶、杂草,垃圾。对建筑物外立面的绿植做好浇水养护工作。 3.两家单位开展工作需要的临时性接待搬运桌椅等设备设施的工作。4.为两家单位行政,教师及学生提供烧开水服务。 5.疫情防控常态化服务:做好来让人员的登记测温等工作,根据两家单位防疫工作需要,每一学期开学上课时至学期结束需额外调配 3人作为楼层防疫工作人员。 6.提供其他服务:如遇采购人重要接待及重大活动等,在合理范围内服从统一安排,主动热情配合做好服务。 (四)保安服务 负责公共安全巡查、公共秩序维持 1、随时指导汽车,自行车,电动车停放位置,引导有序停放,严防偷盗和事故发生。做好门卫工作,没有特别许可,禁止一切三轮车以上的车辆驶入。 2、对携带非私人用品的物品出门时,要进行查询并做好登记。对外来散发宣传广告等行为的要及时发现、劝阻、制止直到报警。 3、开课时间段内,院内要每小时巡视一次,有异常现象、特殊情况,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需要劝离、阻止或向 110、120、122 报警求助。 4、负责物业范围内各监控系统的运行,全天二十四小时覆盖在两处监控室值班并巡查。 5.全天侯保持监控线路畅通,并保证能随时调阅使用。 (五)人员配置及要求 1、各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齐全,水电电焊维修等专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2、各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培训合格,规范操作,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证书,持证上岗。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所有供应商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督,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注:所有人员的相关情况及资格证书,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后服务实施前进行核查。 3、根据项目具体岗位设置需求,人数合计不少于14人,其中保安6人,保洁6人,项目经理1人、水电1人。 项目主管:1人,有一定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业的培训,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保安:6人,男性,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残疾,相貌端正,无社会不良记录。 保洁人员:6人,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社会不良记录,男性需 55 周岁以下,女性需 55 周岁以下。 水电维修工:1人,男性,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社会不良记录,具备电工职业资格证书。以上14名人员中,不得低于两人(含),需同时身兼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员工作,并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合同签订后,履约前供采购人核查。序号 岗位 区域 人数 备注1 项目主管 整体 1 2 水电工 整体 1 3 保洁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3 4 少年宫 3 6 保安 门岗 2 7 教学楼及巡逻岗 3 8 机动岗 1 9 合计 14 4.本物业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员工未获得采购人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等各种电器(设备);不得使用煤气炉灶等私自做饭菜。 (六)管理服务应达到的各项指标1、杜绝火灾责任事故; 2、环境卫生检查达到“清洁”以上标准; 3、零星维修、报修响应及时,保证维修效率,若在开课期间遇到故障,应及时维修; 4、责任到位,投诉少(每学期控制在5次以内),及时改正或弥补。 (七)管理服务费用及财务管理要求 1、经协商,物业服务费由合肥市少年宫、合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共同承担,少年宫承担352892.00元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承担213400.00元,由合肥市少年宫合并支付。少年宫承担费用包含多媒体教室物业管理费用,多媒体教室收益费用也归属合肥市少年宫。2、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签订的合同价为准,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按月分期支付。 3、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操作实施时所用水电费用以及大件维修和工程维修费用等由采购人承担,但必须以联系单或报修单形式上报并附预算表,以审计报告数额结算;物业管理服务中所需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用具、设备器材、垃圾清运费物业管理办公费(包括电话费)和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出现缺岗的,按其岗位平均每月人员开支的标准扣除服务费。扣除的费用可用于其他顶岗人员的加班或奖励费用。 (八)工作时间要求 具体工作时间应按照两家单位作息规律统一安排。如遇重要活动要服从安排,特殊情况,24小时到场服务,成交后费用不另计。 (九)相关场地提供 1.采购人提供办公用房一间,但办公用品(如电脑、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由成交供应商人自行解决。 2.根据需要在适合的楼层配备洁具堆放间。(十)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各种基础资料、台账报表、图册健全,保存完好。 (十一)检查与考核为了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采购人成立质量监管机构,负责对服务质量的考核监管工。1、成交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组织管理方法和相关服务承诺。供应商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供应商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随时检查。如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未达到法定和约定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整改的,采购人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经济赔偿责任。2、如发生成交供应商擅自更换工作人员和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擅自离岗情况,每发现一起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2000元,造成的损失亦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对供应商发生违约行为累计三次以上、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实施了严重侵害采购人名誉权的行为的、因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采购人重大财产损失恶性事故的、供应商擅自转包部分或全部物业服务内容的、供应商安排的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未取得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无证上岗等情形,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条件做出约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56.6292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市少年宫蜀山片区、合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蜀山片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按招标文件规定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7分10秒

市场主体提交

提交节点:

2024-12-18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2-1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2-1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1分

附件:

合肥市少年宫蜀山片区物业服务采购.pdf

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合肥市少年宫蜀山片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编号:2024BFFFN03012甲方(采购人):合肥市少年宫乙方(成交供应商):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地:合肥市蜀山区合肥市少年宫(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少年宫蜀山片区物业管理服务;1.2.2服务内容:(一)公共区域保洁及服务办公楼(区)内楼梯、大厅、走廊、卫生间、会议室、各培训教室、公共活动场所、楼宇外墙等所有公共部位,办公区域道路、篮球场、足球场等所有公共场地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清洁保养;垃圾等废弃物清理和化粪池清掏;冰雪、暴雨等气候下道口的防滑、院内积雪的清扫、积水排除等。1、楼内保洁规范:定时打扫、擦洗,随时保洁,始终保持洁净。(1)各办公室每天一次清扫;(2)各培训教室使用前需保持洁净状况,上课日教室中午、傍晚各清扫一次。如有需要,随时清扫。课前课后进行消毒。(3)楼道走廊地面、楼梯每日至少清扫各两次、拖洗一次,擦扶手一次,巡回保洁,无积灰、污迹、垃圾、水渍。如需要,随时保洁。(4)教学楼内启用的卫生间随时保洁,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异味,便池、水池下水道要畅通;墙面四周及墙角做到无污渍、无渗水现象,保持干净、清洁,保证正常使用。(5)开关盒、表箱盖:每周擦抹一次,无灰尘、污迹。(6)扶手、门:每日擦抹一次,无灰尘、污迹。(7)天花板、公共楼道灯:每季除尘一次,无积灰、虫网。(8)楼道和楼梯区内窗户及玻璃:每周清洁一次,无明显积灰、污迹。(9)空调过滤网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清理。(10)严格按采购人的作息时间协助做好各楼宇的水、电管理,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遇到水表、电表等出现异常需及时报修有关单位进行恢复;对楼宇内供水系统出现跑、冒、滴、漏等问题需及时维修;不得擅自更改楼宇内节水装置和器具的设置;对于上述节水、节电规定供应商如响应迟缓或不响应,造成损失的,在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行政管理部门酌情从应付的供应商服务费中直接扣除。(11)两家单位大楼外墙每年清洗两次。2、室外保洁规范:定时打扫,随时保洁。(1)室外场地每日上下午各清扫一次,并巡回保洁,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院内地面无痰渍、污渍无丢弃物。(2)垃圾收集:对垃圾每天进行清除、外运,做到垃圾桶(箱)不得有垃圾外溢,保持垃圾全部进垃圾箱,做到箱(桶)体清洁,无污迹、无异味、无损坏。(3)楼宇门、外玻璃:每周至少擦拭一次,平时保持无灰尘、无污迹。(4)消毒灭害:窨井、明沟、喷洒药水,每季一次(6、7、8、9月每月喷洒2次),每年灭鼠、灭蟑螂,灭白蚁,无明显蚊蝇滋生地、鼠迹。(5)室外栏杆、扶手每周清洗一次,无积灰、污迹、垃圾(6)雨雪天气、铺防滑垫,并增加户外清扫人员及频次,确保道路无积雪、无落叶堆积,通畅、安全和清洁。(7)大门前依照国家规定做好门前三包事项。(二)日常维护及维修1.如遇门、窗、玻璃、门锁、给水、下水、阀门、龙头、卫生间水箱、节水装置、灯具、灯座、开关、插座、洁具、消防水电线路,电话线,网络监控线路等设施设备损坏,要及时上报两家单位,确保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2.消防栓、垃圾桶(箱)、宣传栏、标示牌的维护及内容更换(维修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但出现损坏的情况需及时向两家单位上报备案)。3.物业所辖范围内的各类设备、设施一旦出现损坏的情况(如:供水管路、阀门、消防栓跑水、漏水,空调,供电箱柜,教学设备等)需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上报。4.负责水、电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水、电运行正常;灯光明亮,供水、供电及时;每天巡查供水、供电情况,发现故障,及时维修。5.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操作实施时所用水电费用以及大件维修材料费用等由采购人承担,依实核算报销;物业管理服务中所需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用具、设备器材、物业管理办公费(包括电话费)和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负责楼内外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计划的上报,信息统计。7.熟悉多媒体教室、会议室等操控、楼外墙两块大屏幕的日常操作与简单维护。(三)其他工作1.传达室的收发。2.绿化管理与养护,及时清除围墙外绿化地内垃圾、砖石瓦块、枝叶、杂草,垃圾。对建筑物外立面的绿植做好浇水养护工作。3.两家单位开展工作需要的临时性接待搬运桌椅等设备设施的工作。4.为两家单位行政,教师及学生提供烧开水服务。5.疫情防控常态化服务:做好来让人员的登记测温等工作,根据两家单位防疫工作需要,每一学期开学上课时至学期结束需额外调配3人作为楼层防疫工作人员。6.提供其他服务:如遇采购人重要接待及重大活动等,在合理范围内服从统一安排,主动热情配合做好服务。(四)保安服务负责公共安全巡查、公共秩序维持1、随时指导汽车,自行车,电动车停放位置,引导有序停放,严防偷盗和事故发生。做好门卫工作,没有特别许可,禁止一切三轮车以上的车辆驶入。2、对携带非私人用品的物品出门时,要进行查询并做好登记。对外来散发宣传广告等行为的要及时发现、劝阻、制止直到报警。3、开课时间段内,院内要每小时巡视一次,有异常现象、特殊情况,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需要劝离、阻止或向110、120、122报警求助。4、负责物业范围内各监控系统的运行,全天二十四小时覆盖在两处监控室值班并巡查。5.全天侯保持监控线路畅通,并保证能随时调阅使用。(五)人员配置及要求1、各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齐全,水电电焊维修等专业人员要持证上岗。2、各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培训合格,规范操作,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证书,持证上岗。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所有供应商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督,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注:所有人员的相关情况及资格证书,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后服务实施前进行核查。3、根据项目具体岗位设置需求,人数合计不少于14人,其中保安6人,保洁6人,项目经理1人、水电1人。项目主管:1人,有一定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业的培训,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保安:6人,男性,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残疾,相貌端正,无社会不良记录。保洁人员:6人,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社会不良记录,男性需55周岁以下,女性需55周岁以下。水电维修工:1人,男性,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社会不良记录,具备电工职业资格证书。以上14名人员中,不得低于两人(含),需同时身兼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员工作,并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合同签订后,履约前供采购人核查。序号岗位区域人数备注1项目主管整体12水电工整体13保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34少年宫36保安门岗27教学楼及巡逻岗38机动岗19合计144.本物业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员工未获得采购人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等各种电器(设备);不得使用煤气炉灶等私自做饭菜。(六)管理服务应达到的各项指标1、杜绝火灾责任事故;2、环境卫生检查达到“清洁”以上标准;3、零星维修、报修响应及时,保证维修效率,若在开课期间遇到故障,应及时维修;4、责任到位,投诉少(每学期控制在5次以内),及时改正或弥补。(七)管理服务费用及财务管理要求1、经协商,物业服务费由合肥市少年宫、合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共同承担,少年宫承担352892.00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承担213400.00元,由合肥市少年宫合并支付。少年宫承担费用包含多媒体教室物业管理费用,多媒体教室收益费用也归属合肥市少年宫。2、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签订的合同价为准,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按月分期支付。3、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操作实施时所用水电费用以及大件维修和工程维修费用等由采购人承担,但必须以联系单或报修单形式上报并附预算表,以审计报告数额结算;物业管理服务中所需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用具、设备器材、垃圾清运费物业管理办公费(包括电话费)和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出现缺岗的,按其岗位平均每月人员开支的标准扣除服务费。扣除的费用可用于其他顶岗人员的加班或奖励费用。(八)工作时间要求具体工作时间应按照两家单位作息规律统一安排。如遇重要活动要服从安排,特殊情况,24小时到场服务,成交后费用不另计。(九)相关场地提供1.采购人提供办公用房一间,但办公用品(如电脑、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由成交供应商人自行解决。2.根据需要在适合的楼层配备洁具堆放间。(十)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各种基础资料、台账报表、图册健全,保存完好。(十一)检查与考核为了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采购人成立质量监管机构,负责对服务质量的考核监管工。1、成交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组织管理方法和相关服务承诺。供应商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供应商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随时检查。如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未达到法定和约定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整改的,采购人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经济赔偿责任。2、如发生成交供应商擅自更换工作人员和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擅自离岗情况,每发现一起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2000元,造成的损失亦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对供应商发生违约行为累计三次以上、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实施了严重侵害采购人名誉权的行为的、因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采购人重大财产损失恶性事故的、供应商擅自转包部分或全部物业服务内容的、供应商安排的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未取得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无证上岗等情形,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条件做出约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1.2.3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566,292元(大写:人民币伍拾陆万陆仟贰佰玖拾贰元整元)。分项价格:详见附件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服务费,(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上月服务费支付申请,采购人根据物业服务情况对费用进行审核支付,由于12月采购人需要执行当年全部采购预算,故12月费用可与11月合并支付,但服务商要确保服务质量;1.4.2发票开具方式:普通增值税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日历天):365;1.5.2服务地点:合肥市少年宫蜀山片区、合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蜀山片区,采购人指定地点;1.5.3服务方式:按招标文件规定。1.5.4续签条款:是¨否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下年度合同,续签合同价不变,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年。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蜀山区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蜀山区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王超或授权代表(签字):窦舜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022701021001046461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五里墩支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所有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无论专兼职,均需有人身意外险。在服务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伤残或死亡,均与采购人无关。2采购人因组织大型活动或承办大型接待任务,需要物业提供临时性保洁和安保任务的,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支持配合。3在低温恶劣天气和防汛抢险情况下,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从人员、设备方面,配合采购人采取相应应对措施。4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采购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第四部分合同相关附件附件黏贴区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