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冻猪肉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商务局2024)



2025年冻猪肉政府储备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102205-XM001-004
二、合同名称: 2025年冻猪肉政府储备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102205-XM001
四、项目名称: 2025年冻猪肉政府储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商务局(本级)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
联系方式: 55579733
供应商(乙方): 北京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5年冻猪肉政府储备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280.035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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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北京市商务局-2025年北京市政府储备肉承储协议.pdf

2025年北京市政府冻猪肉储备委托承储协议书合同编号:2024352项目编号:BMCC-ZC24-0919甲方:北京市商务局乙方:北京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4.12.17第1页共9页2025年北京市政府冻猪肉储备委托承储协议书委托方:北京市商务局(甲方)法定代表人:朴学东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院电话:(010)55579777受委托方:北京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刘伟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兴谷开发区九区一号电话:(010)5279026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重要商品政府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商发(储)[2001]62号)的要求和招标中标结果,经北京市商务局与中标单位双方共同协商,就承担北京市政府储备相关事宜订立此协议书,双方自愿严格遵守并履行协议书所列内容。第一条政府储备委托范围2025年北京市冻猪肉政府储备。第2页共9页第二条政府储备委托权限根据冻猪肉政府储备项目招标中标结果,乙方作为甲方招标后确定的中标单位,应根据甲方要求,为北京市政府提供2025年冻猪肉政府储备相关服务。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许可,乙方不得将储备资格及委托权限自行向第三方转让,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范围,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为北京市政府承担2025年度冻猪肉政府储备的承储资格和委托权限。第三条政府储备委托期限本协议授予乙方的委托期限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第四条承储冻猪肉政府储备数量、品种与储备费用1、乙方承储冻猪肉政府储备数量为每年1050吨。2、乙方每年承储冻猪肉政府储备品种为一号肉、二号肉、三号肉、四号肉、五花肉、后臀尖、肘类混存(其中二号肉、四号肉储量合计不低于协议储备总量的50%)。3、乙方承储冻猪肉政府储备费用按每吨每年人民币2667元(大写:贰仟陆佰陆拾柒元整)计算,共计人民币280.035万元(大写:贰佰捌拾万零叁佰伍拾元整)。上述储备费用已包括银行利息支出、仓储保管费、保险费、正常损耗等相关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费用。4、乙方要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购进储备肉并达到中标数量。乙方若为上一期冻猪肉政府储备承储企业,凡是品种规格与协议规定相符的且是2024年9月1日以后生产的冻猪肉可以转为储备第3页共9页肉。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对乙方储备物资的存储地点进行确认。(2)甲方负责对储备物资的监督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储备物资的数量、存储地点和存储条件等,并有权对乙方的物资储备状况提出建议,乙方收到甲方的建议后应当及时调整储备状况以符合甲方的要求。(3)甲方提出储备物资的动用计划,包括动用时间、数量、投放地点,以及根据市场行情和保障供应需要的投放价格。(4)在甲方动用储备物资并规定了销售价格的情况下,储备物资投放市场时发生的损失,经双方商定,因甲方造成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5)甲方负责将储备费用及时拨付乙方。(6)甲方于储备期结束或调整后,对乙方未达到协议要求的,将不予结算或扣除未完成任务部分的储备费用。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在甲方未动用储备的情况下,乙方要保证做到储备冻猪肉库存必须达到本协议约定储备数量。在保证约定储备数量的基础上进行周转。(2)在保证履行甲方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乙方要根据市场情况,按照自负盈亏的原则,对储备冻猪肉进行日常的经营周转,以确保储备冻猪肉的质量,更新中形成的增值或贬值部分,由乙方承担。第4页共9页(3)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全部义务,能够得到储备费用。(4)政府需要动用储备冻猪肉时,乙方负责运输、检疫,并按甲方要求的地点、数量、出库时间、销售价格等要求,将储备冻猪肉投放市场,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每月初应向甲方报送储备冻猪肉情况上月月报表(月报表应当反映当月储备冻猪肉库存情况)。遇特殊情况,要按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报告储备冻猪肉情况及有关市场行情。(6)乙方必须确保储备冻猪肉符合国家相关卫生和质量标准,监督储备冻猪肉生产、加工企业,严格生猪屠宰有关规定要求,确保猪肉质量,保证储备冻猪肉的安全。(7)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储备情况、回避储备检查。(8)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储备冻猪肉情况的信息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获取或知悉的其他资料和信息。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中止、变更、解除、终止而免除。(9)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协议义务全部或者部分通过转委托或者其他方式转由他人履行。若乙方违反上述情形,应由其承担一切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六条结算方式甲方每年分期拨付给乙方当年度储备费用,其中于每年第二季度拟拨付乙方当年度储备费用的80%,于第四季度拟拨付乙方当年度剩余的储备费用。在储备期内,平均储备量低于协议储备量70%的(因第5页共9页投放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除外),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储备义务,对此甲方可以不予结算,已拨储备费应退回甲方;平均储备量在协议储备量70%-100%以内的,按照储备期内平均库存量所差数扣除储备费用。上述费用的支付需以相应财政资金审批通过并实际拨付至甲方账户为前提,若因相应财政资金未能审批通过或未能及时到账导致的延期支付,不属于违约行为,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未完成储备任务和动用计划,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储资格、不予结算储备费并追回已支付的储备费用。2.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报送储备物资报表或数字不实时,甲方有权追回已支付的储备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如果乙方由于对储备物资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在甲方需要动用储备物资时,乙方不能按要求数量投放市场的,应扣除其不足部分的相应储备费用。5.如果乙方承担的储备物资被检查出不符合国家卫生或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追回储备时间为上次检测合格(或委托期开始)至本次检测期间的不符合国家卫生或质量标准的储备数量的储备费用。6.如果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第6页共9页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协议的终止如果有下列情况出现时,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乙方在储备期内,未能保持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及规范时;2.乙方破产、解散、停业清理或因施工等原因无法履行协议义务时;3.经甲方核查,乙方的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更,无法满足承储任务时;4.乙方违反协议规定,并拒绝甲方纠正时;5.乙方拒绝接受甲方的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时。未与甲方协商一致,乙方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协议,否则除扣除部分或全部储备费用外,甲方将追究乙方主要负责人责任,直至取消政府储备资格。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第三方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第十条协议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本协议由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并视为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各协议构成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委托承储协议书;(2)协议的补充协议(如有);(3)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2.本项目协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第7页共9页签订。(1)对于同一事项在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招标文件中未提出明确要求的事项,均以乙方投标文件内容为准。(2)对于招标文件中提出明确要求,但乙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或不一致的相关内容,按如下原则处理:若乙方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明确表示无偏离、或未明确提出偏离的,均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否则以乙方投标文件内容为准。3.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4.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AJ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第十一条生效条款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有授权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第十二条其他条款本协议签订后,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对本协议内容的任何修改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8页共9页(以下无正文)甲方:北京市商务局(盖章):王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北京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盖章)羽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7日注:本合同条款内容若和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规定不一致,以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规定为准。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冻猪肉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