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网站优化运维与政务公开运营服务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 SDGP371594000202402000099A_001_001
二、合同名称: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门户网站优化运维与政务公开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三、项目编号: SDGP371594000202402000099
四、项目名称: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门户网站优化运维与政务公开运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长江路1号
联系方式:15166511217
供应商(乙方):山东奕奕大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许营镇赣江路山东省留学生创新创业基地5楼506室
联系方式:130217503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34500.00元
合同金额: 3.4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4-12-16;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18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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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门户网站优化运维与政务公开运营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594000202402000099A_001计划编号:37159400010100020240027采购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供应商:山东奕奕大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一十二月一十六日采购人(全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供应商(全称):山东奕奕大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门户网站优化运维与政务公开运营服务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采购文件(二)供应商投标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门户网站检测分析供应商需要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针对高新区门户网站,每季度开展全面检测并生成报告。检测方式需要结合人工检测及技术检测,检测范围需要涵盖指标中所有内容,如栏目的开设与更新情况、信息发布情况、网站功能建设情况等,并通过此检测为高新区门户网站运行稳定、建设合规的目标提供整改建议。(二)技术运维实施供应商需要提供高新区门户网站以及内容管理平台的技术维护与实施服务。为切实履行高新区门户网站建设运维、监管等职责,供应商需要在服务期内,结合技术及人工手段,开展网站平台技术运维工作,并在要求下开展现场实施。供应商的实施人员能解答网站平台使用存在的疑问,解决各部门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各类问题,减少网站在内容准确性、互动畅通性和服务可用性等方面的问题,切实提高高新区门户网站使用的稳定性、可靠性。(三)线上技术支撑供应商需安排除实施人员以外的其他技术人员,依据我区需求,完成线上的技术支撑工作,包括栏目调整,页面故障排查及修复,长者专区以及智能问答的维护等。栏目调整是指通过栏目新增、栏目名称修改、链接性栏目修改、栏目删除等工作,完成因省市工作要求开展的栏目调整,《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完成后的栏目调整。页面故障排查及修复是指定期进行页面展示内容的稳定性、安全性巡检,供应商需要依据巡检结果按紧急程度进行源码页面维护修正,处理完成后须进行再次检查,确保页面安全稳定。长者专区以及智能问答的维护是指长者专区与智能问答平台在运行过程中,面临功能调整、问答结果优化以及内容更新等情况,供应商需要根据我区需求进行技术支持(四)网站首页背景更换供应商需要完成网站首页背景调整工作。是根据国家及省市要求,在重要节假日、国家重点纪念日、特殊工作要求时,对网站背景样式进行调整。供应商能做到快速响应要求,开展设计、页面调整、内容还原等一系列工作举措。(五)政务公开工作分析服务供应商需要根据省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聊城市考核评估要求以及工作推进相关政策,每季度出具《政务公开分析报告》,对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现状进行检查分析。供应商应当浏览门户网站中承担考核的每个部门、每个栏目信息发布情况,罗列未满足考核指标的内容,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和执行建议,协助完成工作细化,确保方案切实可行。在《政务公开分析报告》制作完毕后,需要根据分析结果拟定工作计划,并以图表形式确认分工明细,对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提前预估。(六)政务公开频道信息发布系统安全服务及测评1.系统防护提供符合等保三级要求的系统权限管理及安全防护服务。可对系统运行涉及的安全控制点形成立体防护等。2.系统安全加固进行系统安全加固服务,安排技术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漏洞扫描,并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前增加一次漏扫;根据漏洞扫描结果对暴露出的安全问题进行改造加固,同时出具问题处置说明报告。3.防篡改服务通过防篡改软件对高新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频道进行实时防护,减少用户页面被恶意篡改的可能性。每月进行一次扫描,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前增加一次漏扫;对扫出的网信办、应急处置中心、网安等漏洞问题,在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文件要求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系统加固,同时出具问题处置说明报告。4.系统日志分析对信息发布系统日志进行采集分析处理,用于发现各种安全威胁、异常行为事件等。服务方需要满足系统日志应集中存储,存储时间不低于6个月,并且每月至少对系统日志进行一次分析,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前增加对主机系统日志的分析和处理,对发现的各种安全威胁和异常行为事件要在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出具问题处置报告。5.应急处置服务方应在整体应急预案框架下,结合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根据高新区情况编写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开展应急演练,服务方要按照应急预案流程和时限要求完成应急处置、规范管理应急过程中的信息报送。服务方因应急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造成采购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频道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经济赔偿。服务方做好风险评估、应急准备、风险控制工作,协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安全事件分析研判;总结系统存在漏洞,对系统进行专项检测,提出整改建议并及时进行问题处置,出具问题处置报告。6.重保期安全值守为保障采购人信息系统在重要时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应急突发事件的响应及时、处理到位,应提供重要时期保障服务。服务内容要求如下:(1)保障准备(包括技术运维团队重保期的具体值班安排和联系方式);(2)安全漏洞扫描(包括系统及关联服务器等);(3)公开频道实时监测(按照政务公开考核指标、政府网站检查指标要求);(4)安全实时监测;(5)日志、安全事件的统一管理和分析;(6)漏洞、安全威胁、安全事件上报、跟踪和修复验证,出具具体问题处置报告。(七)政务新媒体检测根据上级考核要求,定期对高新区的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包含对是否按期发布信息进行巡查,完成汇报材料的撰写工作等。(八)图文解读政策图文解读,是通过设计图片图表的方式将文字解读材料转换为图片图表信息,相较于传统的纯文字解读材料,更容易让群众接受和喜爱。供应商需根据考核要求,将合作期间发布的所有管委文件(聊高新区管发)、管办文件(聊高新区管办发)解读材料进行图文解读制作,党工委(扩大)会议制作一图读懂,不限数量。(九)动画解读通过人物动画、图形动画以及场景绘制动画的方式,将政策解读材料动画化,可以有效提升市民群众的阅读体验。同时动画形式的解读内容可以扩大发布渠道,增强影响力,是政务公开各级考核中提倡的解读形式。供应商需要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政策制作为动画形式的解读,在服务期内提供共计两个动画解读,每个时间不超过三分钟。(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解读为满足政务公开中期考核指标,供应商需要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多样化解读的制作,包含图文、动画、电子书、有声朗读、H5展示共计五种形式。(十一)政务公开专区设备维护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参与感,落实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前沿阵地,供应商需要维护我区的政务服务大厅,许营镇、顾官屯镇、九州街道的政务公开专区,通过定期测试功能、人员到场检查等手段,确保专区智能硬件设备正常访问、政策查询服务正常运行、政策解读动画正常播放。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45000.00元,大写:叁拾肆万伍仟元整。乙方开户单位:山东奕奕大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聊城市中支行帐号:1611002109200048658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为预付款,服务期满半年后支付50%,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40%。注:如财政拨款进度晚于前述期限,不视为甲方违约,按财政拨款进度付款。六、服务期和地点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八、违约责任1、乙方延迟服务或不积极响应服务内容,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约定1200元/天支付违约金。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补救外,在补救期间,应按约定12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甲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3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九、免责条款在项目服务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或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赔偿或给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尽管护义务或安全注意义务导致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等一切对外给付义务)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工作人员或任意第三方(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因前述事由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或追究责任,由乙方负责处理,如甲方因此承担给付责任,可在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时扣除对外给付费用,乙方无异议。十、履约验收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十一、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各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各方协商解决。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聊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2)种方式予以解决。十三、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玖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监管机构执壹份,代理机构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代理机构:(公章)监督机构:(盖章)附件:信息安全和保密义务一、信息安全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甲方网站的信息安全,并切实做到:1.建立健全网站安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站维护人员管理制度。2.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内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3.不从事下列危害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行为(1)对网站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2)利用网站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3)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网络或电信设施;(4)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为。如在网站使用过程中,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所产生的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如在网站使用过程中,因甲方操作不当违反上述规定,所产生的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二、保密义务1.乙方在履行原合同所必需的范围内使用甲方信息系统,不得在原合同约定的范围外以任何方式使用甲方信息系统。2.乙方应确保乙方工作人员只能在原合同约定的权限范围内使用甲方信息系统。3.乙方应确保其工作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遵守相关法律,切实履行原合同及本协议所载明的权利义务。4.乙方不得利用甲方信息系统及资料从事直接或间接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不得利用甲方信息系统及资料从事侵犯或损害第三人权益的行为。5.乙方对从甲方获取的任何信息均承担保密义务,仅限于在履行原合同所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该等信息。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泄露,但可被公众通过公开、合法的渠道获得的信息除外。本条“第三人”指除甲、乙双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政府部门、其他组织,以及非履行该合同所必须知悉或被披露相关信息的乙方其他职员。6.乙方根据本协议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已公开披露相关信息、或者相关信息已被公众所知悉、或者可被公众通过公开合法渠道获知时止,而不论原合同是否已终止或提前解除。7.如果任何机密资料发生任何损失或未经授权的披露,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8.在与预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出让或转让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门户网站优化运维与政务公开运营服务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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