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车辆维修采购合同公告(吉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



一、采购人名称:吉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供应商名称:长春市吉航进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61101000018272244
五、合同编号:11N13544381B2024118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车辆维修(面议)
详见附件

1.0
17900
179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吉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白旭
联系电话:18946700058
传真:/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基隆南街13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13544381B2024118802).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13544381B2024118802采购单位(甲方):吉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服务单位(乙方):长春市吉航进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吉林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吉林服务市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长春市吉航进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吉林服务市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长春市吉航进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吉林服务市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长春市吉航进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车辆维修(面议)---1次17900.00179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7900.0017900.0017900.0017900.0017900.0017900.00179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万柒仟玖佰元整壹万柒仟玖佰元整壹万柒仟玖佰元整壹万柒仟玖佰元整壹万柒仟玖佰元整壹万柒仟玖佰元整壹万柒仟玖佰元整二、付款方式服务结束后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一、总则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平等互利的原则,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共同做好车辆定点维修工作。二、定点维修的范围及内容1、乙方在资质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小修、中修、大修、维护、保养等服务,不得无资质、超资质提供维修服务。2、凡甲方的机动车辆凭加盖甲方公章的《车辆送修单》均可在乙方进行维护和修理(首次维护和修理应与甲方定点维修负责人取得联系),乙方应实行24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车辆路途施救工作,并在长春市地1/3区范围内或甲方指定地点实行免费施救(不含拖车)。3、乙方应对送修车辆的《车辆送修单》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包括车属单位、车型、车牌号码、送修时间、维修明细、经办人员签章等,维修时先与甲方沟通,应得到甲方认可方能进行检修。4、凡在乙方修理的车辆,不准转厂修理,乙方要根据车辆的情况,随到随修,不无故拖延修理周期,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维护一般不超过3小时,车辆大修一般不超过5天,若整车喷涂可延至10天内完成。三、维修质量标准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6修正版)》《长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2015修订))中相关规定和执行标准。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质保期可高于国家标准),即:一级维护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10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30天之内;大修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180天之内;发动机、变速箱大修质保20000公里或出厂之日起1年内。在上述质保期内,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乙方要及时无偿地进行修复,对造成甲方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乙方要全部赔偿。2、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经专门的质检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测,确认全部达到甲方要求方能出厂。3、乙方维修车辆以修复为主,如需更换配件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使用的零配件要使用原厂零配件,更换下的旧件由乙方定期处理。(除非甲方有特殊要求)四、违约责任1、甲方依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2、乙方若无《维修送修单》(首次维修保养应与甲方定点维修负责人联系)修车或无故拖延修理周期,视为违约,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3、凡因乙方修理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若乙方不予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履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2/3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市开发区支行账号:账号:17990104000639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