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管穿越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沙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



一、采购人名称:沙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睿安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沙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11101000013149342
五、合同编号:11N72235776520245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顶管穿越设计服务
详见附件

1.0
42000
42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沙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联系人:闫小英
联系电话:09913568111
传真:/
地址:沙雅县北京西路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20240704(睿安捷-沙雅县)关于工程设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 .pdf

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关于工程设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甲方:沙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乙方:新疆睿安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签约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委托方(甲方):沙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住所地:受托方(乙方):新疆睿安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苏州东街558号碧桂园·天玺小区9栋综合楼商务办公2315室法定代表人:陈宜星电话:0991-3568111乙方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新疆睿安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税号:91650100MA7761WD1B账号:0000020050110066317378电话:0991-3568111行号:313881000248(乌鲁木齐银行苏州路支行)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苏州东街558号碧桂园·天玺小区9栋综合楼商务办公2315室甲方:沙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乙方:新疆睿安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关于工程设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的施工图设计和安评报告的编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2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法规和规章。第二条设计依据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与相应的技术规范。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相互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签订合同后的书面变更资料。3.2合同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及设计评价内容4.1项目名称:关于工程设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4.2设计评价内容:关于工程设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和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写。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5.1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展勘察设计自有的有关文件和基础技术资料,并对资料可靠性负责(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5.2甲方协助乙方收集开展工作内容所需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6.1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安全评价报告。6.2施工图设计文件、安全评价报告文件各提交3份。第七条费用7.1本项目设计费、安评费42000元(大写:肆万贰仟元整),税率6%,不含税金额39622.64元(大写:叁万玖仟陆佰贰拾贰元陆角肆分),税额2377.36元(大写:贰仟叁佰柒拾柒元叁角陆分)本项目设计费、安评报告费包含施工图纸设计、安评报告的编写,不含其他费用。7.2合同签订生效后,交付甲乙双方。甲方一次性支付设计费、安评费为42000元(大写肆万贰仟元整),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纸质版成果资料。乙方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第八条双方责任8.1甲方责任8.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在取得行政许可手续后,因基础资料变化产生的变更,甲方应另外支付设计、安评费用。8.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安评)项目、规模、条件使工作内容发生颠覆性变更的,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程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并对变更委托事项签订补充协议(此条应按标准文本实施)。8.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安评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8.1.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甲方的上级对该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8.1.5因甲方未能付款导致项目无法进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乙方合同金额外20%违约金。8.2乙方负责8.2.1乙方应按现行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及安评费用,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安评文件,并对提交文件的质量负责。8.2.2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工作日),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延误二十天(工作日)以上,甲方可书面通知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设计安评费并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8.2.3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返还已收设计费外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8.2.4乙方交付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8.2.5乙方根据审查要求,详细修改图纸,在修改过程中不产生任何费用。在各方审查意见出示以后,若甲方提出新的设计方案,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设计费用。第九条保密9.1知识产权:甲方拥有本合同范围内全部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设计资料和文件计划和图纸、文章、整套设计的电子文件等)的全部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享有署名权。甲方可在本项目中自由使用、处置、修改、复制、透露或公之于众,乙方不得非为本合同目的进行使用。9.2保密:乙方对于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以及业主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均应承担保密责任。9.3乙方应保证其提交甲方的设计方案不存在任何权利争议或纠纷。9.4本工程的设计知识产权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保护内容应包括设计方案、说明书、电子与纸面文件、资料图纸、数据。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擅自复制、传播、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并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本合同设计总费用的3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9.5乙方可在用于自身宣传的印刷品或其他商业出版物上转载设计成果。本项目竣工后,乙方有权摄影项目的设计效果供对外宣传用(包括公司介绍和学术研究)。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及其设计师不得将本项目图纸、文件、设计等用于其他项目或非为本合同目的进行利用。9.6乙方应甲方的要求编制有关本工程项目设计概念的资料,并与甲方合作,为本工程项目取得最高的见报率。本项目在对外宣传时,乙方有权提及。9.7违反本条以上规定的,甲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诉讼或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现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守约人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11.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需签订补充协议。11.3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影响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60天]内,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事件的发生及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以便另一方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若双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该方应提供适当证明材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调整履行时间等合同条款。11.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具有相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沙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乙方:新疆睿安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顶管穿越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