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应急养护中心设备 压路机 滚刷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公路局2024)
一、合同编号: SXGS2024-ZC-018
二、合同名称: 马召应急养护中心设备购置
三、项目编号: SXGS2024-ZC-018
四、项目名称: 马召应急养护中心设备购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西安市公路局
地 址: 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196号
联系方式:18710932199
供应商(乙方):陕西普瑞申机电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49号
联系方式:135719571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A02059900 其他机械设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2.0000台
主要标的单价:178500.0000元
合同金额: 50.03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周至公路段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马召应急养护中心设备购置.pdf
马召应急养护中心设备购置.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24S109买受人(甲方):西安市公路局周至公路段出卖人(乙方):陕西普瑞申机电有限公司买受人与出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一、产品名称、型号、品牌、数量、金额及配置说明序号产品名称型号/品牌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金额(元)1载货汽车EQ1040D5EDF东风牌1台86,500.0086,500.002压路机JMSO8H骏马牌1台56,800.0056,800.003滚刷YFGSC31中联牌2台178,500.00357,000.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500,3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万零叁佰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万零叁佰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万零叁佰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万零叁佰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万零叁佰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万零叁佰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万零叁佰元整注:1.以上产品均为标准配置。特别提示:买受人在出卖人开具销售发票的50日内完成车辆上牌,出卖人予以协助。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机动车辆没有及时上牌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事故不予理赔,被国家机关罚款、扣留、无法上牌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注:1.以上产品均为标准配置。特别提示:买受人在出卖人开具销售发票的50日内完成车辆上牌,出卖人予以协助。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机动车辆没有及时上牌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事故不予理赔,被国家机关罚款、扣留、无法上牌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注:1.以上产品均为标准配置。特别提示:买受人在出卖人开具销售发票的50日内完成车辆上牌,出卖人予以协助。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机动车辆没有及时上牌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事故不予理赔,被国家机关罚款、扣留、无法上牌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注:1.以上产品均为标准配置。特别提示:买受人在出卖人开具销售发票的50日内完成车辆上牌,出卖人予以协助。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机动车辆没有及时上牌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事故不予理赔,被国家机关罚款、扣留、无法上牌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注:1.以上产品均为标准配置。特别提示:买受人在出卖人开具销售发票的50日内完成车辆上牌,出卖人予以协助。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机动车辆没有及时上牌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事故不予理赔,被国家机关罚款、扣留、无法上牌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注:1.以上产品均为标准配置。特别提示:买受人在出卖人开具销售发票的50日内完成车辆上牌,出卖人予以协助。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机动车辆没有及时上牌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事故不予理赔,被国家机关罚款、扣留、无法上牌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注:1.以上产品均为标准配置。特别提示:买受人在出卖人开具销售发票的50日内完成车辆上牌,出卖人予以协助。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机动车辆没有及时上牌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事故不予理赔,被国家机关罚款、扣留、无法上牌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二、交货期、交货地点及方式:1.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日历日;2.交货地点及方式:出卖人送车到买受人指定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境内)。I三、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出卖人按约定时间将货物送到买受人指定地点,买受人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在10日内给出卖人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金额货款:伍拾万零叁佰元整(RMB¥500,300.00)。特殊说明:此合同由西安市公路局周至公路段和陕西普瑞申机电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发票开具给西安市公路局周至公路段,合同货款由西安市公路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陕西普瑞申机电有限公司。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有关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五、质保条款T1.质保定义:是指出卖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免费维修、重作或更换出现功数能失效、性能严重下降的零部件。人为损坏、意外损坏及不可抗力损坏不在质保H范围内。2.质保期限:是指出卖人对所出卖的产品的零部件进行质保的期限,逾期出卖人不提供质保服务。质保期限自买受人收到产品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产品零部件质保标准:序号部件质保期1底盘、发动机按底盘车《质保手册》执行2易损件、易耗件不提供质保3整车其他部件一年(12月)4压路机一年(12月)5除雪滚刷一年(12月)3.未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即视同买受人自行放弃质保服务:且由此造成的2损失,由买受人承担。①产品操作人员须有车辆驾驶证,并经过出卖人专业培训,具有正确操作、使用、维护、保养本产品的能力。②按生产厂《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使用手册》和《质量保修手册》的使用要求,正确操作、维护、保养本产品。③按照汽车底盘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④按产品相关规定要求使用指定的专用油品及加注方法。⑤使用出卖人提供的(如专用油品、刷片等)原装配件。拆卸、改装产品时,须取得生产厂书面同意。⑦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款。⑧在发现故障时,买受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停止使用。4.买受人按本质保条款享受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出卖人只承担质保范围内的部件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合理人员工时及材料费用;质保期外出卖人将收取7维修费、材料费等费用。双方对故障原因存在争议时,出卖人不应当以此拖延同10112或拒绝售后服务;买受人亦不能以此拒绝或拖延出卖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修理、更换等。否则,由此扩大的损失由相关责任方承担。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整机为裸机,随机文件用资料袋包装,随机工具用工具箱包装,随机附件、备品、配件用通用物包装,包装物不回收。七、产品随机附件、备品、配件、工具、文件数量及供应方法由出卖人按生产厂《产品验收交接单》交付。八、出卖人提供可上牌照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设备《税务发票》。买受人提供本单位最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九、合同履行地:买受人收货地。3十、运输及装卸费用运输费用:出卖人代办运输,含运费。装卸费用:指定交货地点的装卸及费用由出卖人负责,其他地点的装卸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十一、产品交付1.交付地点:买受人指定收货地点。2.验货地点:出卖人代办运输,在买受人指定地点验货。货物到达地址:买受人经办人:买受人变更收货经办人、货物到达地址的,应当在发货前书面通知出卖人。十二、产品验收出卖人代办运输,货到买受人指定地点24小时内按照出卖人《产品验收交接单》验收。验收完毕,双方在《产品验收交接单》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并书面反映;若有异议但不当即提出,则视为买受人验收合月格,出卖人按《产品验收交接单》向买受人履行了交货义务;若货到24小时242内,买受人不在《产品验收交接单》上签字或盖章,则出卖人视为买受人验收合格,出卖人按《产品验收交接单》向买受人履行了交货义务。十三、所有权保留在买受人(甲方)未支付到该合同的100%货款前,该合同中的产品所有权归出卖人(乙方)所有。十四、货物风险转移本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货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十五、违约责任1.出卖人延迟履行交货义务,需承担买受人已支付货款万分之五/日的违约4金: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逾期需承担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日的违约金并且出卖人有权停止售后服务,并有权要求买受人停止产品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2.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经出卖人催告30日内,买受人仍不履行义务的,出卖人可以收回产品。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水灾、火灾、雪灾、疫情、道路运输等)不能履行合同的,交货时间顺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十六、合同解除若买受人未支付到期货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货款的三分之一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产品。买受人还应自收货之日起每台(套)按人民币1500元/日向出卖人支付产品使用费。T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如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应向章431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八、产品质量检验、鉴定机构双方就产品质量产生异议,协商不成时,应当申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授权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授权的、对争议产品有质量检验、鉴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十九、特别约定1.本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条款文字、数字有更改、涂划的和其它增加、变更的文件必须经双方确认盖章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双方均不予认可。2.如未对配置作出特别说明,按生产厂出厂时的标准配置交货。3.底盘车、发动机质保保养,按照底盘车、发动机生产厂家规定到其服务站5进行维修处理。4.出卖人对以下因素造成损失不承担责任(1).不符合出卖人质保条款的约定:(2).买受人不严格按生产厂《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使用手册》和《质量保修手册》进行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而造成的损失或人员伤亡:(3).买受人不使用原厂配件。二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买受人、出卖人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当事人对合同及所有附件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出卖人提请买受人注意有关出卖人的免责条款,并均已向买受人释明,买受人已完全\\理解和认可。\\买受人(甲方)出卖人(万)单位名称:西安市公路局周至公路段单位名称:陕西瑞申机电有司E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810104传真029-88605316传真:029-87151601开户银行:工行周至县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安城西支行帐号:297880616310001帐号:3700029629200426084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7日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养护中心设备 压路机 滚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