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化德县长顺镇人民政府2024)


化德县长顺镇人民政府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DX-CSZ-ZFCG-2024-009

二、合同名称: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三、项目编号:乌财购备字[2024]化德00292号

四、项目名称:C23120302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化德县长顺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顺西街
联系方式:7902267
供应商(乙方):化德县亨通石油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化德县工商局
联系方式:182474031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C23120302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1(批)
¥57,800.00
¥57,800.00
C23120302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合同金额: 57,8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柒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化德县长顺镇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001.jpg
合同002.jpg
化德县长顺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燃油采购供应协议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化德县亨通石油有限公司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化德县长顺镇人民政府甲方基本信息:收款账户名称:化德县亨通石油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化德县支行银行账号:15050166833600000220联系电话:13562488262甲乙双方经互相协商沟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负责为乙方的车辆提供92#汽油定点加油及相关服务。甲方提供的汽油要符合相关要求和国家检验标准,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等问题,甲方应负责乙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二、每升油价以当地汽油价格为准,结算加油款以每次实际加油金额为准。三、乙方为车辆加油时,需派专人在场,对加油过程进行监督,并在加油后由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四、合同签订后,采购手续办理结束后一次性支付供方100%的货款。乙方共采购甲方7727.3升汽油,共计人民币:57800元整(大写:伍万柒仟捌佰元整)。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约定合同的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