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系统工程 给水抄表到户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给水系统工程合同(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西片集中还建小区二期项目)给水抄表到户工程)
三、项目编号: HBDL-2024-0563
四、项目名称: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西片集中还建小区二期项目)给水抄表到户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 址: 光谷大道9号
联系方式:027-87992928
供应商(乙方):武汉市江夏区水务总公司
地 址:江夏区纸坊街江夏大道181号
联系方式:139071366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给水抄表到户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45496454.05
合同金额: 4549.64540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06月19日;履约地点:江夏区大桥产业园刑远长村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1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19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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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给水系统工程合同甲方: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武汉市江夏区水务总公司日期:2024年0月19日工程名称: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西片集中还建小区二期项目)给水抄表到户工程工程地点:江夏区大桥产业园邢远长村给水系统工程合同甲方: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武汉市江夏区水务总公司根据《城市供水条例》、《武汉市供水条例》、《武汉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总公司二供办提供的《工作联系函》,基于双方签订的《住宅供水工程委托建设协议》,为保证甲方西片集中还建小区二期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及进度,经委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建设单位: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2工程地点:江夏区大桥产业园邢远长村1.3工程名称: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西片集中还建小区二期项目)给水抄表到户工程1.4合同金额:45496454.05元1.5工程质量等级:达到竣工验收交付条件。二、范围和内容乙方负责工程现场施工、采购、安装;甲方有偿委托乙方确定具备资质的单位负责工程勘测、设计,并以乙方名义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包括但不限于:1、组织工程勘察、设计等合同的洽谈与签订;2、组织施工图设计;3、组织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竣工验收制度办理项目预验收等工作。三、目标3.1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相关规定;3.2进度控制目标:取得工程开工批准手续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达到合同约定的项目移交条件。四、合同的金额、支付方式及结算审计4.1合同金额:45496454.05元(含税),该金额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报酬等费用。合同单价以预算审核单价为准,结算时按工程量据实结算。4.2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一次性付清。4.3乙方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纳税人识别号:11420115MB03874013地址及电话:武汉市江夏区腾讯大道阳光创谷027-87992928开户行及:湖北银行武汉江夏支行账号:102102100000006944.4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户名:武汉市江夏区水务总公司开户行:建行武汉江夏支行账号:42001147208050004720行号:859448五、工期及工期顺延5.1本合同工期:施工工期为180个日历天,自取得工程开工批准手续之日起算。5.2工期顺延如遇以下情况,工期可以顺延:5.2.1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5.2.2因不可抗力,乙方通知甲方后,自动顺延。5.2.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因上述情形导致的工期顺延,乙方均无需承担工期延长的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滞后、成本增加等责任由甲方承担。六、甲方责任6.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6.2在乙方施工期间做好沿线周边及总包单位协调工作,无偿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电梯,保证乙方施工。办理城市道路挖掘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担沿线光缆、电缆及其他设施的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6.3甲方安装的连接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推荐的材质质量规定标准和建设管理部门的要求,连接管均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如有渗水、漏水、爆管等因此引起的连带损失,由甲方承担后续相关责任及产生的费用。6.4提供每户一个身份证复印件、楼栋、层、房号及水费预存。6.5甲方不得擅自迁移、改动和操作结算水表及其他供水设施。甲方对结算水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损坏,应赔偿或承担维修费。七、乙方责任7.1乙方为甲方给水系统工程有偿委托第三方进行勘察、设计。7.2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和优质服务,确保整体工程质量。7.3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施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过错方承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过错方予以赔偿和补偿。7.4施工内容:①楼栋管井内DN20mm户表6585块,室外门面商业DN25mm户表118块,楼层DN20mm清洁水表每单元首层1块,共计46块。②室室外DN150mm消防总表2块,分别位于20#楼北侧和29#东侧。室外DN250mm生活考核表1块,位于20#楼北侧。室外DN100mmC区商业考核水表,1块位于29#楼东侧;DN150mmA/B区商业考核水表1块,位于19#楼西北侧。室外DN80mm幼儿园水表2块,分别位于31#楼北侧和29#楼东侧。6室外DN100mm绿化水表1块,位于20#楼北侧。室外DN80mm社区管理用房(22#楼)水表1块,位于29#楼东侧。⑧室外DN80mm社区服务中心房(7#楼)水表1块,位于7#楼南侧。⑨室外DN80mm物业服务中心房水表1块,位于10#楼北侧。室外DN20mm垃圾站水表4块,分别位于3#楼南侧1#垃圾房、12#楼北侧2#垃圾房、27#楼北侧3#垃圾房、24#楼南侧4#垃圾房。顶层管井内DN50mm消防水箱水表2块,分别位于14#楼管井和24#楼管井。112标准化生活给水泵房项目。八、工程变更施工中甲方如需进行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如果变更后工程量超出合同范围,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现场施工负责人签字的《现场签证单》工程量,按原预算计算方式编制工程费用表,甲方支付增加的工程款,因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九、违约责任9.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逾期付款,乙方有权暂停建设,同时可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以欠付费用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甲方拖欠费用超过30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11509.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无偿修改、拆除、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标准。9.3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保险费、损失等其他费用。十、争议的解决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后应形成用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因本合同3047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一、其它甲方联系人:陈涛;电话:18771122841乙方联系人:祝俊;电话:13317188201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方各执3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车0委托代理人:张宿委托代理蝈电话:电话:林日期:2024.12.19日期:202Y武汉恒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交通知书武汉市江夏区水务总公司:武汉恒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于2024年11月29日09:30分在武汉市江夏区市民之家四楼433开标室对《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西片集中还建小区二期项目)给水抄表到户工程(项目编号:HBDL-2024-0563、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5-2024-04503)》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7043单一来源采购,经评审专家小组评审,采购人确认,现确定贵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内容为: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西片集中还建小区二期项目)给水抄表到户工程成交金额:人民币肆仟伍佰肆拾玖万陆仟肆佰伍拾肆元零伍分(4549.645405万元)施工工期:180日历天项目经理:石娟娟请贵单位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特此通知。代理机构:武汉恒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7-81800319采购人: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陈涛联系电话:187711228412024年12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给水系统工程 给水抄表到户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