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 JSZC-320583-JZCG-G2024-020100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春江佳苑百灵佳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2025年春江佳苑百灵佳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583-JZCG-G2024-0201
四、项目名称: 2025年春江佳苑百灵佳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昆山市前进东路369号时代大厦
联系方式:19951156644
供应商(乙方):常州中房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关河西路40号
联系方式:189612461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春江佳苑百灵佳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2025年春江佳苑百灵佳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025年春江佳苑、百灵佳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涵盖环境保洁、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服务期一年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095776.00
合同金额: 509.5776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年春江佳苑百灵佳苑小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pdf
2025年春江佳苑百灵佳苑小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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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JSZC-320583-JZCG-G2024-0201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山高新技术开发区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关于2025年春江佳苑百灵佳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甲方: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地址:青阳中路225号乙方:常州中房物业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关河西路(40号)(关河大楼五层)本项目依据采购结果,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采购人(甲方)和供应商(乙方)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及相关函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3.乙方在采购活动中的书面承诺及澄清4.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6.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标的1.项目名称:2025年春江佳苑百灵佳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2.项目编号:JSZC-320583-JZCG-G2024-0201。3.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17日)。5.履约地点:昆山市。6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JSZC-320583-JZCG-G2024-02016.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除此以外,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7.管理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年龄专业能力1项目经理徐胜玉******************40持证上岗···注:专业能力为采购需求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证书情况,乙方提供人员持证情况低于中标的投标文件中相应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第三条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款:人民币伍佰零玖万伍仟柒佰柒拾陆元整,¥5095776.00合同总价款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包括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内容所需的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对于甲方在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提供的服务,乙方应无条件提供,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第四条付款方式1.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10%,余款由甲方授权的考核单位(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按季度支付:2.付款方式:考核单位根据乙方季度考核情况付款,季度支付的合同价款=(合同总价的90%/4)-考核扣款。由乙方开具发票,考核单位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账户。2.1季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结算本季度物业服务费的100%。2.2季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按比例扣季度物业服务费的0.5%。2.3.结算抵扣:①对市长信箱、昆山论坛、网络议事厅、“12345服务热线”等投拆平台或办事处责任科室、社区督查事项,物业公司未限期整改或重复投拆的经查实每项每起扣5000元;②物业公司未提供收据收取卫生保洁费、停车费;未按《劳动法》规定支付人员工资的,经查实每项每起扣10000元,③对因物业公司管理失误而导致小区重大安全事故的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罚款1至5万元,同时承担相应责任。6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JSZC-320583-JZCG-G2024-0201④由于物业公司物业管理不善而导致群众上访等恶性事件,将扣除物业公司年度总物业服务费的10%。3.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考核单位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额外的收益,归甲方所有。第五条考核办法甲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第六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向乙方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项目资料,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勾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2.应尊重乙方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3.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考核乙方的履约工作,并按照考核结果及时支付合同价款。(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建立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等管理档案资料,按照采购文件及中标的投标文件的内容认真履约,定期向甲方书面报告履约情况。2.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组织考核、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并按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3.不得向履约无关的其他人透露采购项目的信息,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管理、协调工作。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在履约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加强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工作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因乙方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对甲方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6.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凡发生设备损坏和人员损伤等事故,以及员工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劳资问题、工资拖欠问题)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6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JSZC-320583-JZCG-G2024-0201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在合同服务期限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合同需终止或续签,应在合同服务期限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乙方提供的履约工作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或者乙方延误履约,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限期整改,整改期内,乙方应按每日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另外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从乙方合同款中扣除。乙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合同相应要求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合同款并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要违约损失赔偿,违约金原则上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或者阻挠乙方正常履约的,乙方积极沟通仍无效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索要违约损失赔偿,违约金原则上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甲方如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甲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付款,则应当付款逾期第五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应付费用拖欠六十日后,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索赔。5.双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十五日内或双方允许的更长时间内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经被对方接受。甲方有权从未付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第八条分包除甲方同意,本项目服务内容不允许分包。第九条不可抗力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十条争端的解决6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JSZC-320583-JZCG-G2024-0201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2.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负担。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第十一条合同生效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机构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4.合同修改: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条款,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开户行:帐户: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