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维修整治工程 老旧小区改造 挖掘机 装载机 手提石材 割机采购合同公告(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



一、合同编号:21020520241125000003                     

二、合同名称:高新区山体公共场所安全隐患维修整治工程合同(三标段)                          
三、项目编号:BYZB[2024]105号                         
四、项目名称:高新区山体公共场所安全隐患维修整治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      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方式:0411-88123331                         
   供应商(乙方):辽宁星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74号甲单元22层C号                         
   联系方式:1850988242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高新区山体公共场所安全隐患维修整治工程(三标段)    数量:1.00     单价(元):731580.21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龙谷山、悦翠台,山体维修  

    2.合同金额(元):731580.21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高新山体安全隐患维修三标段-合同.pdf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承包人(全称):辽宁星发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高新区山体公共场所安全隐患维修整治工程三标段。2.工程地点:三标段:龙谷山、悦翠台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0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龙谷山、悦翠台,山体维修,改造维修治理内容主要有:硬质铺装部分(含木栈道、板岩石山路碎拼、观景平台、台阶、矮墙、挡土墙等)、配套设施(景观亭廊架、护栏、标识牌、休息座椅)等。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6.工程承包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也包括图纸、清单等文件虽未载明但为本工程施工和使用所必需的工作及隐含的或按施工惯例属于承包人义务的全部工作内容,均属于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由承包人负责。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2月1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工期总日历天数为6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因冬歇期等特殊情况工期延迟的,竣工时间相应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变。上述工期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时间等,也包括承包人办理相关报检报验手续的时间及发包人、政府相关部门(如需)验收合格的时间。三、质量标准1.质量目标:合格2.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如各标准、规范存在相互不一致时,以要求高者为准。四、工程质保期1质保期2年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壹仟伍佰捌拾元贰角零捌厘(¥731,580.208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合同单价不因市场因素、工期因素、项目停缓建、政策因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防控应急措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施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措施费、材料检验试验费、水电费、质检费、安装费、拆除费、垃圾排放及物料倒运费用、缺陷修复费、预埋件预埋或补埋、相关工程检测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市场价格浮动风险、图纸的完善及深化设计费用,基底清理和完工后的清理、清扫费用,停电、停水、各工种穿插作业相互影响降效费用,赶工费用,办理施工手续并缴纳相关手续费用、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或停工、承包人机械设备停用和人员窝工费用,工程所涉及的任何专利物品、工艺、或发明的专利权使用费,以及其他为按时按质完成合同所规定工作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不论图纸、规范、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中是否有说明)。除合同另有其他明确约定外,发包人无需向承包人或第三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合同最终价款根据承包人提供的项目服务及固定单价据实结算。六、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刘月。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有);(7)已标价工程量或预算书(如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2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年12月_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3份。3H在运发包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承包人:辽宁星发建设有限公司(公章)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公章)21023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元2A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210283MA110F377W地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汇贤街4号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74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411909235310111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报价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系电话:15940849998;电子信箱:631190378@gg.com;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洋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1.1.2.2设计人:名称:大连市城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联系电话:0411-39745138电子信箱:wys1230@126.com;通信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纬路18-5号(116033)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1.1.3.2永久占地包括:不采用1.1.3.3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辽宁省、大连市地方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施工标准、施工规范。45如各规范、标准要求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规范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o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的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均应按1.4.1适应于工程的标准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磋商文件;(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投标函及其附录;(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无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无;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无。1.6.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发包人要求;主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发包人要求。第1.6.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由46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七日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本项目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74号间;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刘月o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洋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齐玲C1.8交通运输1.8.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1.8.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围档以内为场内、以外为场外。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8.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知识产权1.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直。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在本合同工程使用,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无论是否施工完成,承包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1.9.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1.9.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71.10工程量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详见补充条款。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详见补充条款。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本工程凡涉及工程变更、调整合同价格、合同工期变更、索赔处理、影响工程款支付与结算等问题,均需发包人书面确认,发包人代表无权作出任何签证、确认或承诺。2.3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3.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以发包人发布开工令时现场条件或开工报告为准。2.3.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负。2.4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采用。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采用。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采用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结算资料,竣工档案及竣工图电子文档和辽宁省、大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归档范围等规范规定的其他竣工材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至少一式两份,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48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且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发包人无须另行支付。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前7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对施工图、技术资料进行认真勘察、复核、检查,有预见性地发现和指正设计缺陷和错误,并提出实质性地节约资金的缩短工期的建议和措施。2)承包人进场施工前,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必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对于此类伤亡或损失事故,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且不负担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用及其他费用。3)承包人应当按国家、省市劳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条件,依法按时足额支付施工人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不得拖欠和克扣,若由此导致的各种纠纷,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4)承包人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备案、归档,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给发包人完整的、符合建设系统行政主管及住建局档案馆交档要求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纸质和电子文件)存档。3.2承包人项目负责人3.2.1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刘月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辽221111225586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辽建安B(2022)0202129联系电话:18502460839;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74号甲单元22层C号: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的施工质量、进度及安全方面的义务。该项目经理为承包人指定文件的签发人,作出的任何承诺、通知、签字、确认以及签发联系函、收取工程款等行为,均视为承包人的行为,由承包人承担责49任。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作为施工单位项目第一责任人,必须常驻现场,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须每天至少8小时(上午9点到下午5点)在现场实施管理,符合发包人对项目经理签到管理方面的规定,发包人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出勤情况。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每迟延提供一天,处以承包人1万元罚款,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迟延达7天仍未能提供,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或解除合同。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施工现场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参加工地例会,如离开现场3小时以上,必须向发包人书面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项目负责人擅自离开一次,处以2万元罚款,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累计达3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擅自更换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退还已支付的全部工程款,并按合同价款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按发包人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退还已支付的全部工程款,并按合同价款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按发包人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2日。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人次的罚款,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项目负责人批准并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人次的罚款,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0.5万元/人次的罚款,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4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50渣土、泥浆、施工垃圾等洒漏造成环境污染导致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按1万元/次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市级媒体曝光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被省级媒体曝光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被国家级媒体曝光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详见专用条款16.2约定。16.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应当赔偿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执行通用条款16.2的全部约定,承包人应无条件在发包人通知后七日内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不采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以国家有关部门认可为准。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投保内容: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其余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无论承包人是否投保,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给发包人、承包人施工人员及任何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等),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办理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9.争议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64(1)向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补充条款20.1本项目工程价款最终按财政审核进行结算。20.2工程结算价款审定方法:20.2.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工程价款最终按审核单位审定额结算20.2.2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减,下同),工程结算价款按以下条件核定: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依据下述20.3条和20.4条原则核定,并相应计算工程结算价款。20.3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用确定原则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并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材料费用、措施项目费用确定原则。20.3.1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20.3.1.1变更项目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的项目相同时,执行承包人投标综合单价。20.3.1.2变更项目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不同时:(1)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价标准,确定综合单价。(2)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依据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2008年全国城市轨道工程预算定额》报出综合单价(但取费不得高于相应工程类别取费标准)。由发包人认可后,最终经财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审价单位审核确认。(3)参照上述原则计算出的综合单价高于市场价的,以市场价为准。20.3.2材料费用20.3.2.1变更项目所用材料与投标书中已列材料相同时,按照投标书所列材料价格执行。20.3.2.2变更项目所用材料与投标书中已列材料不同时:由承包人按建设当期的市场价格计取,经发包人、监理人认可后报财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审价单位审核确认。20.4措施项目计价确定原则20.4.1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参照20.3.1确定原则计算;20.4.2不能计算工程量并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当此项措施费不随分部分项工程项且的增减而变化的,均包干使用;当此项措施费随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增减而变化的,均按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变化比率调整。20.5当投标报价存在明显不平衡报价(高于定额或市场正常报价两者中较高值一倍以上),或材料价格出现位数错误时,工程变更项目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材料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分别按上述20.3.1.2中(2)、20.3.2.2、20.4原则调整。20.6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要求6520.6.1承包人选用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设计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严禁使用国家及大连市禁止和限制使用产品。20.6.2承包人在投标时应选用发包人推荐品牌同档次及以上的材料与设备(如发包人推荐),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选用的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及总价,否则发包人有权指定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名优品牌产品,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20.6.3承包人应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主要材料设备需经监理人和发包人认可后方可采购。材料设备在工程使用中一旦检验不合格、或低于现场既有材料设备标准、或与现场既有材料设备不一致时,发包人有权指定厂家供应,材料设备价差由承包人承担。20.7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如若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己承担,与发包人无关。且要承担为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20.8因施工地点地下情况发包人无法确定,如果有任何问题,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出计划报予发包人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施工20.9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绿地树木及设施、路灯灯杆灯箱、楼体外墙及配套设施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及其它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及赔偿。20.10承包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以下无正文。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a266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于洪区2022-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背街小巷工程施工)一标段7,184,032.82022.6.262022.9.2067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承包人(全称):辽宁星发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高新区山体公共场所安全隐患维修整治工程三标段(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养护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承包人承包的本项目的全部工程范围。二、质量保修期(养护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养护期)如下: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4个月。质量保修期(养护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工程无质量问题或虽有质量问题但承包人整改后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发包人要求的,并经发包人核实无误后,发包人应无息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1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68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不采用。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大连高新技术承包人(公章):辽宁星发建设有限公司产业国区住发和级市建金管理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69附件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本单位郑重声明:在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项规定及发包人的要求,本单位就安全生产管理承诺如下: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3.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4.提供真实的材料,确保工程建设施工、养护等过程中安全生产;5.本公司愿意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6.工程建设施工期、养护期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本公司愿承担一切责任。7.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本单位愿意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承诺单位:辽宁星发建设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七承诺日期:月日年月日70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于洪区2022-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背街小巷工程施工)一标段1合格2022.9.20杨玉字.71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1挖掘机SY205C-93国产2009良好2装载机LG952L53国产2010良好3自卸车NXG325110国产2010良好4汽车吊D3AKC2国产2011良好5手提石材切QY8FY10国产2013良好6割机81104国产2012良好189101112131415161772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刘月项目经理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刘帅技术负责人工程师造价管理齐颖造价师高工质量管理齐剑质量员材料管理杨永聪材料员工程师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吴斌安全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以下无正文。7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隐患维修整治工程 老旧小区改造 挖掘机 装载机 手提石材 割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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