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铺设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481-CZHZ-C2024-0023001
二、合同名称:周城集镇西侧道路沥青铺设工程周城集镇西侧道路沥青铺设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481-CZHZ-C2024-0023
四、项目名称:周城集镇西侧道路沥青铺设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社渚镇

联系方式:13862699298
供应商(乙方):江苏中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别桥镇阳光茗苑二期23幢103室
联系方式:137763996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周城集镇西侧道路沥青铺设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联系方式:13776399671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089000.00元
合同金额:308.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天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09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19 13:58:36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pdf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城集镇西侧道路沥青铺设工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江苏中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周城集镇西侧道路沥青铺设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周城集镇西侧道路沥青铺设工程2.工程地点:溧阳市o3.资金来源:自筹。4.工程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零捌万玖仟元整(¥3089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袁良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7月9日签订。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溧阳市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盖章)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等承包人(盖章)等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本工程的通用条款执行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0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通用条款C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通用条款1.1.3.10临时占地包括:按通用条款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o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规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两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L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一切与施工及竣工验收相关的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根据施工时间节点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监理合同及通用条款规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除严格用于合同目的者外,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或泄露给第三方。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基投权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本工程施工期间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本工程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完整文件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o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C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现场管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载明的开工日期前5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发包人的要求整理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7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提供施工现场看守和警卫等,非夜间施工的照明由承包人负责,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采取有效措施,对已完工程进行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自费进行修缮;3、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其他详见补充条款。0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袁良*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苏232070705165;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苏建安B在(2007)1001712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受承包人委托全面负责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及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存档等五大控制要素,完善合同、信息、组织管理体系,做好安全监督,文明标准化现场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低于20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2)中标项目经理本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常驻现场,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3)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现场的工地例会,因故不能参加需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若违反上述要求之一发包人将按每天1000元/人次对项目经理进行处罚。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o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需经发包人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对于专业分包项目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的单位。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承包人进场至竣工验收交付期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L。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本工程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不管通用合同条款如何约定,监理人履行经发包人批准行使的权力(涉及工程造价的签证、施工中和图纸中的建议、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所有涉及增加投资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和认可等,详见本工程监理合同)时,应当向承包人出示其行使该权力已经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文件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提供现场办公用房。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方另行商定。(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定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工期延误:由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承诺工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逾期业主将按现金2000元/天处罚。(2)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由于资金问题发生中途停工,则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除没收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外,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3)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工资及时发放,如发生拖欠工资情况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恶意拖欠),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除没收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外,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的剩余工程款用于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4)在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设立专职安全员,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造成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5)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组织施工,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扩大施工范围,造成工程量增加及工程总价增加,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有权拒付所有工程款,除没收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外,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协商解决。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规定。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投保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险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文件规定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文件规定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o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o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溧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溧阳市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1)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方案、国家标准及施工规范要求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对检验中发生材料质量问题的材料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施工中产生的土严禁外运,一经发现,将按镇区相关规定处理并每次罚款5万元,情况严重者,按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没收承包人合同履约保证金。(3)工程量的签证均须得到发包人、监理、第三方测量机构等部门的认可。(4)本工程的结算最终审定核减额超过送审价10%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并由施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审计单位。(5)如果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查确认为事实后发包人将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金额直接支付至农民工手中,支付的金额发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并且发包人将对乙方按拖欠金额的50%进行罚款。21.1分包和转包:本工程不允许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对于专业分包项目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的单位。21.2安全施工: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加强施工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附件1工程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江苏中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周城集镇西侧道路沥青铺设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3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3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八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困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审计后总工程价款的3%。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不计利息)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保期为两年,质保金待二年质保期满经复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1福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202年1月日2024年7月日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1福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202年1月日2024年7月日附件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承包人:江苏中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道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五、责任书的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单位:(盖章)承包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承包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202年7月2034年T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202年7月2034年T日附件3:安全生产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甲方: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江苏中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在周城集镇西侧道路沥青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具体如下: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汇总重要危险源、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接受甲方和监督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年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产生责任制网络。从派住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工程的安全生产贲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专职安全员和安全员是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具体负责。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配备安全员(其中专职安全员每标段不少于3人),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违规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省部级和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堆积,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机动车驾驶、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等特殊工程的人员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发现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加强施工中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各种运输机械等需划定运输线路行驶。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有效封赛闭、妥善保管之处,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具备有效的安检合格证明,并经安全员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间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10、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1、建立主要危险源备案制度,要明确潜在隐患、防范措施和落实责任人。12、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和加盖公章后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沥青铺设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