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走访院士用车 车辆租赁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
合同编号:154001202400139_001
合同名称:走访院士用车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401013215
项目名称:走访院士用车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
地址:香港中路19号
联系方式:85916825
供应商(乙方):青岛速普瑞智能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火炬路100号盘古创客空间D座106-43室
联系方式:15020092898
合同签订日期:2024-12-12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商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06万元
合同金额:0.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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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速普瑞智能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NOI车辆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青岛速普瑞智能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020092899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1号607室传真0532-80671997乙方(承租人):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联系电话::85916823地址:税号:车辆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青岛速普瑞智能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020092899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1号607室传真0532-80671997乙方(承租人):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联系电话::85916823地址:税号:根据乙方提出的租车意向,我公司向乙方提供型号为:商务车。乙方委托甲方提供驾驶技术良好的代驾司机,在租赁合同规定期限内为乙方提供代驾服务。根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租赁车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双方约定:1)车辆租赁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2)车辆租金共计:600元(陆佰元整)其中包含:车辆使用费、司机、油费等。3)行程:市政府四期李沧区-市政府四期4)租金结算:用车结束后一次性付清。5)以租车公司盖章收据或承租方银行转账凭证为准。账号:开户名称:青岛速普瑞智能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青岛银行闽江路第一支行开户号:802160200404028第二条:出租方的权利义务1、出租方有依法收取租金的权利。2、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或足额押金后,应将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3、出租方提供的车辆应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行车证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4、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①租方利用所租承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②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租、抵押、借给他人或允许他人使用。从事其他有损车辆所有合法权益的活动。④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三日。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回。第三条:承租方的一般权利义务1、承租方有权自主选择车辆。2、承租方必须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第四条:保险条款承租方不承担车辆的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险,承租方若要增保除此之外的其他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驾驶员操作、技术问题造成的车辆损坏,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第五条:违约责任乙方若要取消用车计划需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如果修改或取消不在规定时间,将收取订单金额的80%作为违约金。第六条:合同的变更的解除1、承租方任何一次承租车辆时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在每次租车时双方都需要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书面同意方能有效。3、承租方在租赁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到出租方处重新填写《车辆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非法占用出租方车辆,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其他1、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丞租方的预付金到帐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动作废2、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由出推方、承粗芳各执一份。3、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出租加。甲方:青岛速普瑞智能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走访院士用车 车辆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