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办公业务用房修缮采购合同公告(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2024)
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办公业务用房修缮(1楼门厅和1至3楼楼梯)项目合同公示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办公业务用房修缮(1楼门厅和1至3楼楼梯)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办公业务用房修缮(1楼门厅和1至3楼楼梯)项目
项目编号:FJTH-31420241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慈/古桂春/刘国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78462-817/8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04号金属大厦9-10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游连珍0591-880767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慈/古桂春/刘国星0591-87878462-817/80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8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现对办公业务用房修缮(1楼门厅和1至3楼楼梯)项目,项目编号FJTH-31420241017,成交人福建省凌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进行公示,合同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为模板自动生成字眼,特此澄清说明,本公示为本项目的合同公示。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8643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办公业务用房修缮(1楼门厅和1至3楼楼梯)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5:03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09:00
预算金额
¥13.864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慈/古桂春/刘国星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878462-817/807
采购单位
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04号金属大厦9-10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游连珍0591-8807671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慈/古桂春/刘国星0591-87878462-817/807
附件:
附件1
办公业务用房修缮(1楼门厅和1至3楼楼梯)项目 合同扫描件.pdf
zxc92024006办公业务用房修缮(1楼门厅和1至3楼楼梯)项目施工合同甲方: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乙方:福建省凌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甲方: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乙方:福建省凌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项目编号为FJTH-31420241017的办公业务用房修缮(1楼门厅和1至3楼楼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2、合同标的序号标的名称数量1办公业务用房修缮(1楼门厅和1至3楼楼梯)项目1项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叁仟陆佰肆拾叁元(¥133643元)3.2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若实际结算价格超出合同价(即成交价)则甲方和乙方一方可以重新提出综合单价,经另一方确认后变更合同价款,但变更价格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若因特殊原因或项目需要,造成本项目停建、缓建或规模减小,则最终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量按实结算,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和相关索赔,甲方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4.2交付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15号2#楼。4.3交付条件:按照行业标准验收合格:施工完成后通过验收,须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5、合同标的应符合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5.1乙方应满足并提供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号和名称,以及建筑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类、安装类施工规范、装饰工程技术类规范、性能检测类规范、材料标准、验收规范、安装质量标准、施工安全管理规范、规程及规定等。乙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标明所有现行版的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本工程的规范、规程、规定等技术标准,经甲方或委托方确认后执行。如在本技术标准的国家法律法规有旧的标准被替换,则应按照新的标准执行。5.2本工程的技术标准依据合同文件、国家及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法律、法规及政府授权管理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5.2.1国家法律、法规5.2.2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及行业的有关规定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以验收时最新规范为准)5.2.3内装修选用的材料应符合:(所有设计规范、规程、标准均应采用最新版本)5.3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5.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5.5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5.6乙方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5.7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5.8严禁在施工现场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5.9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5.10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光膀子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5.11有关施工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请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10796-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5.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3乙方应配合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事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工程实施须严格执行项目合同规定。5.14乙方必须按照监理人或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根据工程施工进度需要,组织施工机具进场。5.15乙方的施工机具进场前或出场前,需提前向监理人或甲方报备。未经监理人或甲方批准同意,乙方的施工机具不得擅自进场或离场。乙方的施工机具应按照监理人和甲方指定的场所摆放和保管,不得影响他人的施工活动,不得造成安全问题。5.16关于工程变更5.16.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施工中发生工程设计变更,乙方应按照甲方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无条件进行变更施工。在施工过程不论何种原因,预计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个项目工程量可能发生增加,乙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增量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在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按下列变更程序及估价原则执行。5.16.2变更估价:(1)若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个项目工程量变动幅度超过±30%并导致合同总价变动幅度超过±1%的,工程量增加部分或工程量减少后剩余部分,甲方和乙方一方可以重新提出综合单价,经另一方确认后变更合同价款。(2)工程量清单外项目的单价,①在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外项目的单价,按审核后的本招标项目控制价的有关计价规定确定综合单价后乘以报价折扣率[投标总价/控制价]计取该项目的综合单价。②若无相应的定额子目或材料价格时,由乙方与甲方派出的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协商后,报甲方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项目单价。(3)除非有特殊需要,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有设施、配套设施等情况,乙方若对以上情况要求了解,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到项目现场勘查,费用自理,否则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乙方在现场考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17乙方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须按照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进行施工,不得缺项漏项,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乙方应考虑该风险点,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种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价。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6、验收6.1验收应按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1.本项目要求质量等级为:一次性验收合格。2.施工完成后通过验收,须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6.3验收标准及方法6.3.1施工完成后由甲方专人验收,必须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甲方设定的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验收,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6.3.2验收要求:工程验收时由甲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若有需要,甲方可请第三方有资质专业机构参与验收(费用包含在磋商文件报价中),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过程中有发现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6.3.3竣工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应当在合同规定的验收完成后28天内提交给甲方,并和上部乙方做好交接工作。乙方未按时交付竣工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的,甲方可不支付竣工付款。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合同支付方式①施工合同签订取得监理单位出具的开工令,乙方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后20日内,甲方支付30%预付款;②项目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提供相关的结算材料经监理及甲方确认,由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竣工结算审核,甲方按第三方审核的竣工结算金额,在30日内,支付至审核的竣工结算金额的97%;合同支付方式③剩余工程款(无息)待壹年的基础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履约保证金。9、合同有效期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付清款项之日止。10、违约责任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成交价20%的违约金。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本文件所称甲方损失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方另请第三方所增加的费用;甲方为主张权利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差旅费等。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3本合同所有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乙方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4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10.5乙方对其不具有施工、维修资质或能力的工程,应如实向甲方反映,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由其承担。10.6因乙方原因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或甲方有权从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10.8甲方项目竣工验收时每发现一次乙方提供的材料出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和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乙方需支付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累计发现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0.9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直至解除合同,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支付违约金:①乙方延期开工达7日(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②乙方无正当理由全面停工达3日;③乙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的情况或因其他因素使乙方不能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或乙方违背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时;④乙方未能有规律和连续施工,不听从甲方的指令或拒绝改正;乙方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⑥乙方拖欠工人工资,出现工人到工地追讨工资现象的或到有关部门投诉拖欠工资的;⑦乙方拒绝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⑧乙方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质量不合格部位及安全不合格部位进行整改到位的;⑨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将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上;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乙方擅自隐蔽;⑩乙方的人员殴打监理方与甲方人员。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o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O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14.1工程缺陷责任期14.1.1自整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工程缺陷责任期壹年,如乙方响应承诺延长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则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乙方承诺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对整个项目非人为破坏而损坏的保修保养。14.1.2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乙方须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14.1.3在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前,须由乙方代表和甲方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在修复之后,乙方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甲方。14.1.4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乙方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14.1.5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报甲方备案;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应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如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同一故障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乙方无条件换货;因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被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半年内累计有五次以上投诉质量方面相关问题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需无偿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更换的工程缺陷责任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半年内累计有十次以上投诉质量方面相关问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14.2其他14.2.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需求清单中规定的项目和数量填报单价、合价。乙方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合价、投标总价包括:①深化设计相关服务费用、应甲方要求进行的设计更改导致的增加费用;②实现本次磋商文件约定全部工作内容、在约定完工期内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利润、市场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措施费用,规费,涉及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检验费用,设计或施工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本工程应进行的全部检测检验试验费用,本工程施工应交纳的噪声及环境影响与排污等费用,赶工费用,在现场受其他施工队伍共同作业影响而增加的费用,应缴纳的税费,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或按规定应由乙方承担工作的费用,以及明确应列入投标报价或合同价款的全部费用。.14.2.2与本项目相关的部分主体结构已完成,由于乙方对主体结构现状无法满足本项目现场施工需要所增加的现状改造内容(如承载能力不足所致的结构加固、预埋件无法使用所致的结构改造等),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4.2.3乙方应确保其所供设备及其附件等组成系统的完整性,包括合同文件遗漏的一切事项,只要这些事项可以确定为是保证乙方所供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所必须的,都应该被认为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14.2.4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拆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若涉及到如:外立面、装修、主体结构、主体平面布局等变动问题,需经甲方确认可后方可实施。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4.2.5本项目甲方将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对竣工结算价格等进行审核。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决算报审材料。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审核进度滞后将予以约谈、通报等处理。14.2.6拆除废物(料),约定由乙方自行处置(含拆除、搬运、外运处置等),该费用含在合同固定总价(133643元)内,甲方不给予额外费用补偿。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15.5本项目监理人:福州新天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朱祖权,身份证号码:******************。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项目招标工程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同通用条件。.甲方(盖章):福福建省工业产品乙方(盖章):福建省凌秀建设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工程有限公司E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5058427373J纳税人识别号:123500005633876242开户银行:工行华林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福大支行银行账号:1402023629600029837银行账号:35001884000059998899签订地点: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签订日期:2024年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业务用房修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