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HT-西安市-2024-03400
二、合同名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西安市-2024-03238
四、项目名称: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环境监测站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延安街8号
联系方式:17749075558
供应商(乙方):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曲江新区政通大道环境监控中心写字楼15层
联系方式:029-891310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1(个)
¥19,030.00
¥19,030.00
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章制度,提供切实可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合同金额: 19,03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玖仟零叁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1.pdf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
2024年12月19日
合同编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合同项目名称: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环境监测站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地址:阎良区委托方(甲方):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受托方(乙方)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合同委托方(甲方)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项目联系人:郭壹博阎良区项目地址:联系方式:17749075558受托方(乙方)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王晓平地址:西安市曲江政通大道环境监控中心写字楼11层联系方式:13700297305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当事人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责任V1.甲方向乙方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基础资料(如涉及4水源地、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及生态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需提供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12.甲方应对乙方开展工作进行必要的配合。3.甲方向乙方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文件、选址意见等环评所需资料。4.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资料导致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将提交环评报告表时间向后适当顺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5.甲方向乙方支付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整),该费用包含报告编制费、环境监测费、专—1—家评审及会议费等。6.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2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在乙方提交正式版环境影响报告表(6份),并经甲方验收符合合同约定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剩余的50%,即20000_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开户名称: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帐号:103253529376地址:西安市曲江政通大道环境监控中心写字楼11层第二条乙方责任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基础资料完成拟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协助甲方进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司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文件、选址意见等有关Y的涉及机密的资料负责保守秘密的义务,若乙方违反该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及律师费等全部费用。3.双方签订合同,甲方提供环评所需资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版环境影响报告表6份,乙方提供的正式版环境影响报告表需编写规范、内容全面、结论明确,可以作为项目设计和建设的—2-一依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第三条如果由于甲方变更厂址、规模、品种、工艺等原因,按环保部门要求需重新评价时,费用及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时间另行议定。第四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及时、完整地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费用。第五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单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六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日内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各方责任。第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和解,也可以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者调解不成,双方约定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可甲方:西安市性态环境局商食分局(盖章)(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0114A036日期:2024年9月—3-乙方: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24年9月18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