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采购合同公告(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2024)
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购置机动车保险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购置机动车保险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该公告信息由“”自动推送至本网站,联系电话:400-0471-010】
一、合同编号:202041219
二、合同名称:购置机动车保险
三、项目编号:鄂财购备字(电子)[2024]18698号
四、项目名称:购置机动车保险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
地址:市府北街13号
联系方式:18604772627
供应商(乙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中心支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环路7号街坊宏源一品商住小区C-底商
联系方式:151348355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购置机动车保险
1(份)
¥5,044.54
¥5,044.54
交强险+车船税合计 车损险(保额249800元)划痕险(保额2000元) 三者险(保额3000000元)医保外用药险(三者)(保额10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险(三者)(保额10000元)司机险(保额50000元)乘客险(保额50000元*6)道路救援服务 (服务次数2次)代为送检服务 (服务次数1次) 意外险经济款(1份)
合同金额: 5,044.54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零肆拾肆元伍角肆分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9日
履约地点: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交强险标志.pdf
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安行如意保团体(2).pdf
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交强险(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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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交强险标志.pdf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安行如意保团体(2).pdf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交强险(2).pdf5827b4c1f85feb1e9189b4d236bc26d.jpg
√PDFA24150104350000010362蒙K200362024/12/1818-2025/12/1818√中国大地[地财产保险股价投份有有限公司司ChinaContinentProperty&CasualtyInsuranceCompanyLtd中国大地地财产保险股价投份有有限公司司[>Ltd&CasualtyInsuranceCompanyChinaContinentPropertyCompany安行如意保意外险经济款保险单号(PolicyNo):PEXD24150104350000002448一、基本信息投保人姓名: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联系电话:15352883514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12152700461080429K二、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金额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600,000.00RMB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津贴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津贴200.00元/日*180天意外面部整容意外面部整容200,000.00RMB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300,000.00RMB意外医疗AccidentTreatment意外医疗AccidentTreatment600,000.00RMB保险期间(Insuranceperiod)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总保险费(Totalpremium)陆佰叁拾柒元整¥637.00,其中不含税保费¥600.93、增值税¥36.07。陆佰叁拾柒元整¥637.00,其中不含税保费¥600.93、增值税¥36.07。争议解决方式(DisputeResolution)仲裁仲裁三、保险人声明本保单保险条款请登录www.95590.cn查询,请仔细阅读相应条款,责任免除详见条款“责任免除”部分。四、特别约定投保人自愿投保“安行如意保意外险经济款”。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保险单载明车辆上的驾乘人员,保险人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驾乘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条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意外面部整容医疗保险条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保额调整保险条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通用意外医疗保险(A款)条款》承担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保单载明的家庭自用车或非营运客车或非营运货车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每份:每座保额为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60万,驾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60万(社保范围,0免赔,100%赔付),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补贴200元/日(免赔天数为0天),意外面部整容20万,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30万。保单累计赔付限额为每座保额*行驶证载明的核定座位数。若投保座位数低于核定座位数,每座赔付金额=(投保座位数/核定座位数)*每座保额;保单累计赔付限额为每座保额*投保座位数。您可登录www.95590.cn,在服务—电子保单下载及验真菜单下,下载电子保单。五、重要提示尊敬的客户:为保障您的利益,请收到本保险单后及时拨打我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95590(转3)或登录www.95590.cn网站,查询并核实保险单信息。如有异议,请通过95590热线电话,网站承保理赔信息在线查询中“异议信息留言”或至大地保险营业网点反馈,我们将尽快核实解决。保险人对未成年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最高不超过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上限。六、车辆信息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使用性质核定座位数蒙K20036R0390667LDP95E966RE120036非营业机关7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出单时间2024-12-1817:35:48销售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90保单查询:www.95590.cn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驾乘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2312021120608413】总则,接、完全原因而身故的,保险人按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驾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款、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批单以及其他有关文险金,同时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件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害保险责任终止。第二条乘坐或者驾驶交通工具的驾驶员、售票员、乘被保险人因遭受该意外而下落不明,后经法院宣告死亡客,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的,保险人按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第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害保险金额给付驾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约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或者组织,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但若该被保险人生还,保人。险金申请人应当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第四条本合同的受益人包括:,退还保险人已给付的驾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然后本合(一)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应当视为未因该次宣告死订立本合同,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亡而终止;保险金申请人未在三十日内退还的,保险人有权追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的,应索。当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者被宣告死亡前,保险人根据本合同针对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其已给付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的,驾乘交通工具意外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作身故保险金应当扣除已给付金额。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继承的(二)意外伤残法律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被保险人自遭受该意外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为直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接、完全原因而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以下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评定标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准》中与该项伤残对应的给付比例和该被保险人的驾乘交通工人的。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乘积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若至该意外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该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仍未完全确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定,保险人根据该意外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该被保险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出具批单。险金。对因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除归咎于保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险人过错的外,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投保人指定或者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当经被保险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人根据能力人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权利。《评定标准》规定的多处伤残评定原则给付残疾保险金。(二)非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被保险人如果在该次意外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非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的伤残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扣除原有伤残被保险人本人。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给付伤保险责任,残保险金。第五条本保险分设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责任、驾保险人根据本合同针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驾乘交通工具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保险责任、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津贴保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以其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险责任和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责任,由投伤害保险金额为上限,当达到该限额时,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人选择投保。其中,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为必选保险人的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终止。责任,其他保险责任为可选责任。第七条驾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保险责任第六条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保险合同中载明的指定交通工具过程中遭受意外,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指定交通工具过程中遭受意外,因此而身故或者伤残的,保险机构治疗由该次意外导致的人身伤害的,由此发生的符合当地人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支/给付范围和标准的、医学必要的医疗(一)意外身故费用(以下简称“每次意外合理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自遭受该意外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为直“(每次意外合理医疗费用-次免赔额)×赔付比例”给付驾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保险金。疗事故;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继(六)怀孕(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续承担保险责任至被保险人该次住院出院之时或者对应事故发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症、人工受孕以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二十四时(以先发生者为准)止;保险症,但意外所致的流产、分娩不在此限;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门诊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继续承担保(七)非因遭受意外而下落不明;险期间届满次日起十五日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八)任何生物、化学、核武器,核能装置造成的爆炸、保险人根据本合同针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驾乘交通工具灼伤、污染或者辐射,恐怖活动,邪教组织活动,战争、军事意外医疗保险金累计以其驾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上行动、暴动或者武装叛乱。限,当达到该限额时,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驾乘交通第十一条在下列任何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而致身工具意外医疗保险责任终止。故、伤残、支出医疗费用或住院治疗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第八条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津贴保险责任,险金的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一)被保险人醉酒或者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指定交通工具过程中遭受意外,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期间;机构住院治疗的,保险人按照“(每次实际住院天数-免赔天(二)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数)×该被保险人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日津贴金额”给付意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外住院津贴保险金。(三)被保险人精神和行为障碍或者癫痫发作期间,感染保险期间届满时该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艾滋病(AIDS)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HIV阳性)期间;继续承担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津贴保险责任至其当次住院出(四)被保险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或者被判入院之时或者对应意外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二十四时(以先狱期间;发生者为准)止。(五)交通工具超载期间,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不在此保险人根据本合同针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驾乘交通工具限;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累计以其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津贴保险(六)交通工具用于军事、竞赛、特技、表演、探险、处金额为上限,当达到该限度时,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理爆炸物。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津贴保险责任终止。第十二条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下列任何费用,保险人不承第九条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责任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一)矫形、洗牙、洁齿、整容、美容、心理咨询、体指定交通工具过程中遭受意外,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检、疗养、静养、康复治疗、健康护理、家庭病床治疗费用,机构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治疗的,保险人按照“(每次实际住院修复、安装或者购买残疾用具(包括但不限于特别支架、器天数-免赔天数)×该被保险人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重症监护住材、轮椅、拐杖、义肢、助听器、义牙、义眼、配镜)费用,院日津贴金额”给付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与购置移植器官、捐献器官、保存和运输器官相关费用,体外金。医疗装置或者器材费用,试验性治疗费用;保险期间届满时该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二)不必要的转院治疗引发的额外费用。继续承担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责任至其当保险金额、免赔额、赔付比例、免赔天数和保险费次住院出院之时或者对应意外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二十四第十三条每一被保险人的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时(以先发生者为准)止。额、驾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保险金额、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保险人根据本合同针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驾乘交通工具津贴保险金额和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额意外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累计以其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重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额为上限,当达到该限度时,本合同约定第十四条驾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保险责任的次免赔额和的对该被保险人的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责赔付比例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除本合任终止。同另有约定外,驾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次免赔额为100元,赔责任免除,付比例为80%。第十条由于下列任何原因,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支出第十五条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津贴保险责任和驾乘交医疗费用或住院治疗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通工具意外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责任的免赔天数由投保人与(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保险人协商约确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本合同中未载明的,(二)被保险人的自我伤害或者自杀,但是被保险人自杀免赔天数为3天。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第十六条保险费由保险人在承保时计算确定。(三)被保险人猝死;保险期间(四)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拒捕,因挑衅或者第十七条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具体起讫时间由投保人故意行为导致争执、打斗而引发意外或者因此被攻击、被伤害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或者被杀害;保险人义务(五)未遵医嘱而私自服用、涂用或者注射药物,药物过第十八条保险人同意承保的,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敏,细菌或者病毒感染(意外导致的伤口感染不在此限),医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第十九条保险人认为保险金申请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申请,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保险金申请人补充提(四)保险人认可的机构(包括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出具供。的意外事故证明;第二十条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申请人提供的本保险条款(五)申请驾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的,除第(一)“保险金申请与给付”部分约定的保险金申请证明和资料后,至(四)项证明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保险人认可机构(包括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门、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若被保险人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保险金申请人。对属于保险责为宣告死亡,申请人应当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任的,在与保险金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六)申请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的,除第(一)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至(四)项证明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二级以上(含)医疗机之日起三日内向保险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出说明理由。具的伤残程度鉴定诊断书;第二十一条保险人自收到保险金申请人提供的本保险条(七)申请驾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或意外款“保险金申请与给付”部分约定的保险金申请证明和资料之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的,除第(一)至(四)项证明和资日起六十日内,对其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料外,还应当提供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费用原始收据及明细、诊断证明、病历、出院证明;付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差额。(八)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二条投保人应当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保险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导致保险人无法费。投保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交清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核实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合同。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时,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第二十六条对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而每次接受治疗发生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的医疗费用,保险人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以该次合理医疗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互助保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险、除本保险外的其他商业保险、公益慈善机构等获得的补偿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后的余额为上限。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第二十七条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有权对投保人、被保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险人、保险金申请人等进行调查和检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受益人等应当尽量予以配合。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二十八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起计算。并不退还保险费。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第二十九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保险人双方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经协商同意,在不违反法律和监管规定的情况下,可变更本合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同的有关内容,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加以批注或者出保险人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如实具批单后生效,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合同变更书面协议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本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后生效。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三十条若发生归于本保险条款“责任免除”部分的被第二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申请人知道保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除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被保险人身故外,保险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人退还相应现金价值。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保险人解除本合同,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已给付保险金,发生的不在此限。或者已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但是尚未给付保险金的,投上述约定中的“未及时通知”,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保人不得解除本合同,但是受益人放弃保险金请求权的不在此的迟延通知。限。保险金申请与给付,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当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五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一)解除合同通知书;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二)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批单;(一)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三)投保人身份证明;(二)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批单;(四)保险费发票或者收据;(三)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若保险金申请人系受托(五)保险人合理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和资料。本合同的效力至保险人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二十四时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或者通知书上载明的合同终止时间(以较晚者为准)终止。自恐怖活动: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收到前款约定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保险人退还相应(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现金价值。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争议处理与法律适用,社会危害的活动的;第三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本合同未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的服饰、标志的;院起诉。(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第三十三条与本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律)。支持、协助、便利的;释义(五)其他恐怖活动。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指由中国保险监督管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的管制药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编号JR/T0083—2013。法规,被列为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自我伤害:被保险人主动造成的、或被保险人明知或可预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知风险可能发生而不进行规避导致自身肢体伤害或机能损伤的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国际疾病分类行为。(ICD)最新版为准。猝死: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者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在出现症状后较短时间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猝死的认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道路交通法规规定的定以医院的诊断或***门的鉴定为准。标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包括下列任何情形: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险。1.无驾驶证驾驶或者持有效期已届满的驾驶证驾驶;在计算每次意外合理医疗费用时,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以被保险2.驾驶的机动交通工具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人实际参加的类型为准;被保险人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的,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机动交医疗机构:指拥有合法经营执照,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向受通工具,实习期内驾驶机动交通工具牵引挂车;伤者和患病者提供住院治疗和护理服务而非主要作为康复医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以及驾驶证被暂扣、扣院、诊所、护理、疗养、戒酒、戒毒、养老院或类似目的,具留、吊销或者注销期间驾驶机动交通工具;有符合所在地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施,有合格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的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的机构。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住院:指入住保险人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的正式病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房,并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门(急)诊观察室诊疗、家庭6.在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病床、挂床住院、其他非正式的病床住院及不合理住院。被保允许驾驶机动交通工具的其他情况下驾驶机动交通工具。险人因非医疗目的自行离开病房十二小时以上(含)的,视为无有效行驶证:包括下列任何情形:自动出院。1.机动交通工具被依法注销登记;挂床:指住院过程中一日内未接受与入院诊断相关的检查2.机动交通工具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治疗或者一日内住院不满二十四小时。遵医嘱到外院接受临号牌,或者临时号牌或者临时移动证;时诊疗的不在此限。3.机动交通工具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艾滋病病毒:指人体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简称HIV。在人者检验未通过。体血液或其他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保险金申请人:指受益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者依法享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人。艾滋病:指人体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净保费×(1-m/n),其中,m为已征,英文简称AIDS。在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同时,如果出现了明生效天数,n为保险期间的天数,已生效日数亦即对被保险人显临床症状或体征,为患艾滋病。的保险责任已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净保费=保试验性治疗:指不符合中国大陆医学界公认可行的治疗方险费×(1-25%)法、手段、设备、药品等。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意外面部整容医疗保险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2522022053110831】总则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第一条本保险是团体意外伤害类保险(以下简称“主(一)保险金给付申请书;险”)的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二)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批单;加险。(三)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若保险金申请人系受托凡主险合同内容与本附加险合同相关的部分以及本附加险申请,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条款,均为本附加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四)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适格机构出具的意外事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若本附加险条故证明;款与主险条款内容冲突,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五)医疗机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面部容貌毁损鉴主险合同终止的,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定诊断书;的,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及明细、诊断证第二条本附加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同主险合同。明、病历和出院证明;第三条除本附加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附加险合同的保(七)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保险责任,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导致保险人无法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约定保险核实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以下简称“意外”),以该意外为直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接、完全原因导致面部容貌毁损并在保险人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第十一条对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而每次接受治疗发生的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进行面部整容手术治疗的,医疗费用,保险人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以该次合理医疗费用由此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每次意外合理扣除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互助保险、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每次意外合理医疗费用-次免除本保险外的其他商业保险、公益慈善机构等获得的补偿后的赔额)×给付比例”计算给付意外面部整容医疗保险金。余额为上限。保险期间届满时该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的,对其自第十二条收到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或信息的,保险人有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至该次住院出院之时或者对应意外发生之权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有关医疗机构等进行调查和日起第一百八十日二十四时(以先发生者为准)止期间接受的检查,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应当尽量予以配合。住院治疗,保险人继续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届满时该被保第十三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险人门诊治疗仍未结束的,对其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十五日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内接受的门诊治疗,保险人继续承担保险责任。计算。保险人根据本附加险合同针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意外面,释义部整容医疗保险金累计以其意外面部整容医疗保险金额为上面部整容手术:指在全身麻醉的情况下,实际实施对严重限,当达到该限额时,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意面部缺陷、缺失、损害或变形的面部形态和结构进行修复或重外面部整容医疗保险责任终止。建的手术。责任免除,保险人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包括保险人指定的医疗第五条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下列任何费用,保险人不承担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经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营的二级以上(含)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但不包括境外医院、(一)主险条款约定的责任免除事项,除非本附加险条款中外合资医院、民营医院、康复中心、联合诊所、特需(色)约定予以承保;门诊、特需病房以及主要为门诊、康复、护理、疗养、戒酒、(二)非直接用以治疗意外引致的伤害而发生的费用,对戒毒或者相类似目的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投保前已有伤害的治疗费用;必需且合理:指医疗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三)非意外伤害导致的牙科治疗,以及任何原因导致的(一)符合通常惯例:指医疗费用与接受医疗服务所在地牙齿修复或整形,如矫形、洗牙、洁齿等;通行治疗规范、通行治疗方法、平均医疗费用价格水平一致。(四)心理咨询、体检、疗养、静养、康复治疗、健康护对是否符合通常惯例,由保险人根据客观、审慎、合理的原则理、家庭病床治疗费用,与购置移植器官、捐献器官、保存和进行审核;如果被保险人对审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由被保险运输器官相关费用,试验性治疗费用;人和保险人双方认同的权威医学机构或者权威医学专家进行审(五)非因医疗机构在技术、设备等方面不具备正常治疗核鉴定。条件而转往其他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不必要的转院治疗费用,(二)医学必需:指医疗费用符合下列所有条件:但提供转出医院同意转院证明的除外。1.治疗意外伤害或者疾病所必需的项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2.不超过安全、足量治疗原则的项目;第六条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面部整容医疗保险金额由投3.由医生开具的处方药;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于本附加险合同中载明。4.非试验性的、非研究性的项目;第七条保险费由保险人在承保时计算确定。5.与接受治疗当地普通接受的医疗专业实践标准一致的项保险期间,目。第八条保险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具体起讫时间与主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指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同一致,并在本附加险合同中载明。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不保证续保,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在计算每次意外合理医疗费用第九条本附加险合同为不保证续保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以被保险人实际参加的类型为准;被保前,投保人可重新向保险人投保本附加险,经保险人同意,交险人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准。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但本附加险不保证续保。试验性治疗:指不符合接受医疗所在地医学界认可实践的保险金申请与给付治疗方法、手段、设备、药品等。第十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时,应当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保额调整保险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2322021120609653】总则本保险是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凡主险合同内容与本附加险合同相关的部分以及本附加险条款,均为本附加险合同的构成部分。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若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冲突,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主险合同终止的,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的,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每一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遭受主险条款约定的意外伤害(亦简称“意外”),并自遭受该意外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为直接、完全原因而身故或者伤残的,保险人按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后,另按本附加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保险金。释义法定节假日:指国务院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如下节日及其调休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每个节日及其调休日从开始之日零时起,至结束之日二十四时止。如果国务院对节日有调整,依照最新规定执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通用意外医疗保险(A款)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2522022111739701】总则,医疗保险金。第一条本保险是团体意外伤害类保险(以下简第六条意外门诊医疗保险责任称“主险”)的附加险。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每次遭受主险合同约定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以下简称“意外”),凡主险合同内容与本附加险合同相关的部分以及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由该次意外导致的人身伤害,本附加险条款,均为本附加险合同的构成部分。由此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支/给付范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若本围和标准(保险合同载明承担境外治疗发生的医疗费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冲突,以本附加险条款为用的,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范围不受此限)的、医学准。必需且合理的门诊医疗费用(以下简称“每次合理意主险合同终止的,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主险外门诊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每次合理意外合同无效的,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门诊医疗费用-意外门诊医疗次免赔额)×意外门诊第二条本附加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同主医疗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险合同。第七条意外住院医疗保险责任第三条除本附加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金受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每次遭受主险合同约定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以下简称“意外”),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由该次意外导致的人身伤害,保险责任,由此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支/给付范第四条本附加险分设有意外医疗保险责任、意围和标准(保险合同载明承担境外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外门诊医疗保险责任和意外住院医疗保险责任,可由用的,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范围不受此限)的、医学投保人选择其中任一项投保,或者同时选择意外门诊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以下简称“每次合理意医疗保险责任和意外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两项投保。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每次合理意外第五条意外医疗保险责任,住院医疗费用-意外住院医疗次免赔额)×意外住院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每次遭受主险合同约定医疗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以下简称“意外”),投保意外医疗保险责任或者意外住院医疗保险责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由该次意外导致的人身伤害,任的,保险期间届满时该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由此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支/给付范的,对其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至该次住院出院之时围和标准(保险合同载明承担境外治疗发生的医疗费或者对应意外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二十四时(以用的,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范围不受此限)的、医学先发生者为准)止期间接受的住院治疗,保险人继续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每次合理意外医承担保险责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每次合理意外医疗费用-投保意外医疗保险责任或者意外门诊医疗保险责意外医疗次免赔额)×意外医疗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任的,保险期间届满时该被保险人门诊治疗仍未结束的,对其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十五日内接受的门诊第十条保险费由保险人在承保时计算确定。治疗,保险人继续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根据本附加险合同针对每一被保险人累计,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意外门诊医疗保险金、意外第十一条意外医疗保险责任、意外门诊医疗保住院医疗保险金分别相应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医疗保险责任和意外住院医疗保险责任的次免赔额和给付比险金额、意外门诊医疗保险金额和意外住院医疗保险例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在本附加险合同中载明。金额为上限,当达到该限额时,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本附加险合同中未载明的,意外医疗保险责任、意外对该被保险人的对应的保险责任(即意外医疗保险责门诊医疗保险责任和意外住院医疗保险责任的次免赔任、意外门诊医疗保险责任或者意外住院医疗保险责额均为100元,给付比例均为80%。任)终止。不保证续保责任免除,第十二条本附加险合同为不保证续保合同。保第八条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下列任何费用,保险险期间届满前,投保人可重新向保险人投保本附加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但(一)因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而发生本附加险不保证续保。的医疗费用或者与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相关的医疗费用;保险期间(二)洗牙、洁齿、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第十三条保险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具体起迄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以及非意外导致的牙时间与主险一致。科治疗费用;(三)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体检、疗保险金申请与给付养、静养、康复治疗、健康护理、家庭病床治疗费用,第十四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修复、安装或者购买残疾用具(包括但不限于特别支金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架、器材、轮椅、拐杖、义肢、助听器、义牙、义眼、(一)保险金给付申请书;配镜)费用,与购置移植器官、捐献器官、保存和运(二)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批单;输器官相关费用,体外医疗装置或者器材费用,试验(三)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若保险金申请性治疗费用;人系受托申请,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四)非因定点医疗机构在技术、设备等方面不的身份证明;具备正常治疗条件而转往其他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不(四)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政府主管部门、适格机必要的转院治疗费用,但提供转出医院同意转院证明构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的除外。(五)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境外医疗机构(若保险合同载明承担境外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出具的医疗保险金额和保险费费用原始收据及明细、诊断证明和病历;第九条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意(六)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外门诊医疗保险金额和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根据选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择投保的保险责任,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在本证明和资料。附加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保险服务所在地通行治疗规范、通行治疗方法、平均医疗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费用价格水平一致。对是否符合通常惯例,由保险人第十五条本附加险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对根据客观、审慎、合理的原则进行审核;如果被保险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而每次接受治疗发生的医疗费人对审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用,保险人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以该次合理医疗费方认同的权威医学机构或者权威医学专家进行审核鉴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定。互助保险、除本保险外的其他商业保险、公益慈善机(二)医学必需:指医疗费用符合下列所有条件:构等获得的补偿后的余额为上限。1.治疗意外伤害或者疾病所必需的项目;第十六条收到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或信息的,2.不超过安全、足量治疗原则的项目;保险人有权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有关医疗3.由医生开具的处方药;机构等进行调查和检查,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4.非试验性的、非研究性的项目;等应当尽量予以配合。5.与接受治疗当地普通接受的医疗专业实践标准第十七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一致的项目。金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现行法律的规定。住院:指入住定点医疗机构的正式病房接受全日24小时监护治疗,并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门(急)释义,诊观察室诊疗、家庭病床、挂床住院、其他非正式的定点医疗机构: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病床住院及不合理住院。被保险人因非医疗目的自行括港澳台地区),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为基本离开病房十二小时以上(含)的,视为自动出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挂床:指住院过程中一日内未接受与入院诊断相医疗机构:指拥有合法经营执照,设立的主要关的检查和治疗或者一日内住院不满二十四小时,遵目的为向受伤者和患病者提供住院治疗和护理服务,医嘱到外院接受临时诊疗的不在此限。具有符合所在地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试验性治疗:指不符合接受医疗所在地医学界认施,有合格的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可实践的治疗方法、手段、设备、药品等。和护理服务的机构,但不包括康复医院、诊所、养老院以及主要为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类似目的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指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在计算每次意外合理医疗费用时,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以被保险人实际参加的类型为准;被保险人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准。当地:除本附加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指签发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人分支机构所在地。境外: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必需且合理:指医疗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符合通常惯例:指医疗费用与接受医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制,限在内蒙古自治区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电子保单)大地官方微信中保信验真微信投保确认码:02CCIC150024122154514546209759电子保单生成时间:2024-12-1817:35:48,保险单号:PDFA24150104350000010362收费确认时间:2024-12-1817:35:43投保确认时间:2024-12-1817:35:46被保险人被保险人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52700461080429K12152700461080429K12152700461080429K12152700461080429K12152700461080429K12152700461080429K12152700461080429K12152700461080429K12152700461080429K12152700461080429K地址地址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3*****514153*****514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蒙K20036蒙K20036蒙K20036蒙K20036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使用性质使用性质使用性质非营业机关非营业机关被保险机动车发动机号码R0390667R0390667R0390667R0390667识别代码(车架号)LDP95E966RE120036LDP95E966RE120036LDP95E966RE120036LDP95E966RE120036LDP95E966RE120036LDP95E966RE120036LDP95E966RE120036LDP95E966RE120036LDP95E966RE120036被保险机动车厂牌型号岚图EQ6530AL5F2CHEV插电式混合动力多用途乘用车岚图EQ6530AL5F2CHEV插电式混合动力多用途乘用车岚图EQ6530AL5F2CHEV插电式混合动力多用途乘用车岚图EQ6530AL5F2CHEV插电式混合动力多用途乘用车核定载客7人核定载质量核定载质量核定载质量核定载质量0千克0千克被保险机动车排量1.476L1.476L1.476L1.476L功率100KW登记日期登记日期登记日期登记日期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18日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18000元18000元责任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1800元1800元责任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100元100元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0%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元整(¥:1,070.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16.05元(不含税保险费¥1009.43元、增值税¥60.57元)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仲裁仲裁仲裁仲裁仲裁仲裁仲裁仲裁仲裁仲裁仲裁仲裁仲裁仲裁仲裁代收车船税整备质量整备质量2540KG2540KG2540KG2540KG2540KG2540KG2540KG2540KG纳税人识别号12152700461080429K代收车船税当年应缴当年应缴¥0.00元¥0.00元¥0.00元¥0.00元往年补缴¥0.00元滞纳金¥0.00元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代收车船税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001206100100120610010012061001001206100100120610010012061001开具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特别约定保单明示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车辆经销商代理□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其他;渠道费用: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屈燕茹15149456747特别提示:驾驶人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遵守法律法规。保单查询及通赔提示: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被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保险人在国内的任意一家车险全国通赔网点,就近接受查勘定损服务,并就近递交索赔资料、领取保险赔款,保险人不另外收取费用。保单明示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车辆经销商代理□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其他;渠道费用: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屈燕茹15149456747特别提示:驾驶人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遵守法律法规。保单查询及通赔提示: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被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保险人在国内的任意一家车险全国通赔网点,就近接受查勘定损服务,并就近递交索赔资料、领取保险赔款,保险人不另外收取费用。保单明示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车辆经销商代理□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其他;渠道费用: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屈燕茹15149456747特别提示:驾驶人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遵守法律法规。保单查询及通赔提示: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被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保险人在国内的任意一家车险全国通赔网点,就近接受查勘定损服务,并就近递交索赔资料、领取保险赔款,保险人不另外收取费用。保单明示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车辆经销商代理□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其他;渠道费用: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屈燕茹15149456747特别提示:驾驶人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遵守法律法规。保单查询及通赔提示: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被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保险人在国内的任意一家车险全国通赔网点,就近接受查勘定损服务,并就近递交索赔资料、领取保险赔款,保险人不另外收取费用。保单明示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车辆经销商代理□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其他;渠道费用: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屈燕茹15149456747特别提示:驾驶人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遵守法律法规。保单查询及通赔提示: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被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保险人在国内的任意一家车险全国通赔网点,就近接受查勘定损服务,并就近递交索赔资料、领取保险赔款,保险人不另外收取费用。保单明示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车辆经销商代理□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其他;渠道费用: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屈燕茹15149456747特别提示:驾驶人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遵守法律法规。保单查询及通赔提示: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被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保险人在国内的任意一家车险全国通赔网点,就近接受查勘定损服务,并就近递交索赔资料、领取保险赔款,保险人不另外收取费用。保单明示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车辆经销商代理□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其他;渠道费用: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屈燕茹15149456747特别提示:驾驶人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遵守法律法规。保单查询及通赔提示: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被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保险人在国内的任意一家车险全国通赔网点,就近接受查勘定损服务,并就近递交索赔资料、领取保险赔款,保险人不另外收取费用。保单明示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车辆经销商代理□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其他;渠道费用: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屈燕茹15149456747特别提示:驾驶人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遵守法律法规。保单查询及通赔提示: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被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保险人在国内的任意一家车险全国通赔网点,就近接受查勘定损服务,并就近递交索赔资料、领取保险赔款,保险人不另外收取费用。保单明示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车辆经销商代理□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其他;渠道费用: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屈燕茹15149456747特别提示:驾驶人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遵守法律法规。保单查询及通赔提示: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被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保险人在国内的任意一家车险全国通赔网点,就近接受查勘定损服务,并就近递交索赔资料、领取保险赔款,保险人不另外收取费用。保单明示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车辆经销商代理□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其他;渠道费用: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屈燕茹15149456747特别提示:驾驶人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遵守法律法规。保单查询及通赔提示: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被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保险人在国内的任意一家车险全国通赔网点,就近接受查勘定损服务,并就近递交索赔资料、领取保险赔款,保险人不另外收取费用。保单明示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车辆经销商代理□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其他;渠道费用: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屈燕茹15149456747特别提示:驾驶人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遵守法律法规。保单查询及通赔提示: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被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保险人在国内的任意一家车险全国通赔网点,就近接受查勘定损服务,并就近递交索赔资料、领取保险赔款,保险人不另外收取费用。保单明示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车辆经销商代理□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其他;渠道费用: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屈燕茹15149456747特别提示:驾驶人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遵守法律法规。保单查询及通赔提示: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被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保险人在国内的任意一家车险全国通赔网点,就近接受查勘定损服务,并就近递交索赔资料、领取保险赔款,保险人不另外收取费用。保单明示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车辆经销商代理□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其他;渠道费用: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屈燕茹15149456747特别提示:驾驶人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遵守法律法规。保单查询及通赔提示: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被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保险人在国内的任意一家车险全国通赔网点,就近接受查勘定损服务,并就近递交索赔资料、领取保险赔款,保险人不另外收取费用。保单明示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车辆经销商代理□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其他;渠道费用: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屈燕茹15149456747特别提示:驾驶人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遵守法律法规。保单查询及通赔提示: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被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保险人在国内的任意一家车险全国通赔网点,就近接受查勘定损服务,并就近递交索赔资料、领取保险赔款,保险人不另外收取费用。保单明示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车辆经销商代理□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其他;渠道费用: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屈燕茹15149456747特别提示:驾驶人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遵守法律法规。保单查询及通赔提示: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被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保险人在国内的任意一家车险全国通赔网点,就近接受查勘定损服务,并就近递交索赔资料、领取保险赔款,保险人不另外收取费用。保单明示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车辆经销商代理□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其他;渠道费用: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屈燕茹15149456747特别提示:驾驶人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遵守法律法规。保单查询及通赔提示: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被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保险人在国内的任意一家车险全国通赔网点,就近接受查勘定损服务,并就近递交索赔资料、领取保险赔款,保险人不另外收取费用。保单明示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车辆经销商代理□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其他;渠道费用: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屈燕茹15149456747特别提示:驾驶人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遵守法律法规。保单查询及通赔提示: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被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保险人在国内的任意一家车险全国通赔网点,就近接受查勘定损服务,并就近递交索赔资料、领取保险赔款,保险人不另外收取费用。重要提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和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缴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或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和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缴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或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和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缴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或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和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缴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或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和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缴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或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和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缴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或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和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缴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或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和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缴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或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和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缴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或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和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缴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或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和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缴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或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和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缴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或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和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缴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或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和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缴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或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和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缴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或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和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缴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或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和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缴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或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保险人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90签单日期:2024-12-18(保险人签章)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90签单日期:2024-12-18(保险人签章)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90签单日期:2024-12-18(保险人签章)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90签单日期:2024-12-18(保险人签章)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90签单日期:2024-12-18(保险人签章)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90签单日期:2024-12-18(保险人签章)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90签单日期:2024-12-18(保险人签章)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90签单日期:2024-12-18(保险人签章)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90签单日期:2024-12-18(保险人签章)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90签单日期:2024-12-18(保险人签章)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90签单日期:2024-12-18(保险人签章)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90签单日期:2024-12-18(保险人签章)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90签单日期:2024-12-18(保险人签章)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90签单日期:2024-12-18(保险人签章)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90签单日期:2024-12-18(保险人签章)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90签单日期:2024-12-18(保险人签章)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90签单日期:2024-12-18(保险人签章)核保:系统自核制单人:高永丽经办人:屈燕茹特别提示: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向您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请不要重复投保。在投保本保险后,您可以投保其他机动车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第二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三条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定义,1第四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第五条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第六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第七条交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2保险责任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3垫付与追偿第九条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二)驾驶人醉酒的;(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责任免除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4(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保险期间第十一条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交强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十二条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号牌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5第十三条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人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第十四条投保人续保的,应当提供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交强险的保险单。第十五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第十六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第十七条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赔偿处理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一)交强险的保险单;,6(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第二十条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应当,7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二条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第二十三条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8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第二十四条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列明的投保人、保险人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情况时,保险人按照日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附则第二十五条因履行交强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六条交强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二十七条本条款未尽事宜,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执行。,9银PP0S签购单商户存根支付申请号:0224223642639投保单号::TDFA24150104350008021159商:大地保险商户号:182318863888132终端号::63836591收单行:工商银行发卡行:85348001卡号:6283786113YCX3有效期::208888保单缴费批饮号:赁证号::808089:800637参考号:173542828585授权码::162514日期/时间::2024/12/1817:35:42交易金额:RMB5044.54·备注:卡片信息:贷记卡ARQC:8EAD5825EC6C1A89TUR:000U10AUOCSN:UUUAID:A0000003333010102ATC:0043TSI:00U0APPLABEL:UnionPayCreditAPNUNPRMUM:FBU48557NIP:7CU日CUMR:UUUUUUIAD:07日10103AQUOUUU1OAUJUUUIIUUUU5DOA11DTermCapa(EaFBCB持卡人签名:本人,确以上文易同意将具记八本帐尸1.BOUU-MEGP-APOS-003_0190717√PDFA24150104350000010362蒙K200362024/12/1818-2025/12/1818√中国大地[地财产保险股价投份有有限公司司ChinaContinentProperty&CasualtyInsuranceCompanyLtd中国大地地财产保险股价投份有有限公司司[>Ltd&CasualtyInsuranceCompanyChinaContinentPropertyCompany安行如意保意外险经济款保险单号(PolicyNo):PEXD24150104350000002448一、基本信息投保人姓名: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联系电话:15352883514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12152700461080429K二、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金额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600,000.00RMB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津贴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津贴200.00元/日*180天意外面部整容意外面部整容200,000.00RMB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300,000.00RMB意外医疗AccidentTreatment意外医疗AccidentTreatment600,000.00RMB保险期间(Insuranceperiod)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总保险费(Totalpremium)陆佰叁拾柒元整¥637.00,其中不含税保费¥600.93、增值税¥36.07。陆佰叁拾柒元整¥637.00,其中不含税保费¥600.93、增值税¥36.07。争议解决方式(DisputeResolution)仲裁仲裁三、保险人声明本保单保险条款请登录www.95590.cn查询,请仔细阅读相应条款,责任免除详见条款“责任免除”部分。四、特别约定投保人自愿投保“安行如意保意外险经济款”。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保险单载明车辆上的驾乘人员,保险人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驾乘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条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意外面部整容医疗保险条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保额调整保险条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通用意外医疗保险(A款)条款》承担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保单载明的家庭自用车或非营运客车或非营运货车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每份:每座保额为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60万,驾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60万(社保范围,0免赔,100%赔付),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补贴200元/日(免赔天数为0天),意外面部整容20万,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30万。保单累计赔付限额为每座保额*行驶证载明的核定座位数。若投保座位数低于核定座位数,每座赔付金额=(投保座位数/核定座位数)*每座保额;保单累计赔付限额为每座保额*投保座位数。您可登录www.95590.cn,在服务—电子保单下载及验真菜单下,下载电子保单。五、重要提示尊敬的客户:为保障您的利益,请收到本保险单后及时拨打我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95590(转3)或登录www.95590.cn网站,查询并核实保险单信息。如有异议,请通过95590热线电话,网站承保理赔信息在线查询中“异议信息留言”或至大地保险营业网点反馈,我们将尽快核实解决。保险人对未成年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最高不超过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上限。六、车辆信息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使用性质核定座位数蒙K20036R0390667LDP95E966RE120036非营业机关7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鄂托克西街南维邦金融广场F座8层808、809、810室邮政编码017000出单时间2024-12-1817:35:48销售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铁西支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90保单查询:www.95590.cn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驾乘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2312021120608413】总则,接、完全原因而身故的,保险人按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驾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款、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批单以及其他有关文险金,同时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件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害保险责任终止。第二条乘坐或者驾驶交通工具的驾驶员、售票员、乘被保险人因遭受该意外而下落不明,后经法院宣告死亡客,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的,保险人按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第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害保险金额给付驾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约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或者组织,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但若该被保险人生还,保人。险金申请人应当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第四条本合同的受益人包括:,退还保险人已给付的驾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然后本合(一)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应当视为未因该次宣告死订立本合同,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亡而终止;保险金申请人未在三十日内退还的,保险人有权追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的,应索。当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者被宣告死亡前,保险人根据本合同针对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其已给付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的,驾乘交通工具意外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作身故保险金应当扣除已给付金额。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继承的(二)意外伤残法律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被保险人自遭受该意外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为直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接、完全原因而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以下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评定标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准》中与该项伤残对应的给付比例和该被保险人的驾乘交通工人的。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乘积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若至该意外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该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仍未完全确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定,保险人根据该意外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该被保险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出具批单。险金。对因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除归咎于保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险人过错的外,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投保人指定或者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当经被保险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人根据能力人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权利。《评定标准》规定的多处伤残评定原则给付残疾保险金。(二)非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被保险人如果在该次意外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非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的伤残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扣除原有伤残被保险人本人。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给付伤保险责任,残保险金。第五条本保险分设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责任、驾保险人根据本合同针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驾乘交通工具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保险责任、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津贴保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以其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险责任和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责任,由投伤害保险金额为上限,当达到该限额时,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人选择投保。其中,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为必选保险人的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终止。责任,其他保险责任为可选责任。第七条驾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保险责任第六条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保险合同中载明的指定交通工具过程中遭受意外,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指定交通工具过程中遭受意外,因此而身故或者伤残的,保险机构治疗由该次意外导致的人身伤害的,由此发生的符合当地人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支/给付范围和标准的、医学必要的医疗(一)意外身故费用(以下简称“每次意外合理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自遭受该意外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为直“(每次意外合理医疗费用-次免赔额)×赔付比例”给付驾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保险金。疗事故;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继(六)怀孕(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续承担保险责任至被保险人该次住院出院之时或者对应事故发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症、人工受孕以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二十四时(以先发生者为准)止;保险症,但意外所致的流产、分娩不在此限;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门诊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继续承担保(七)非因遭受意外而下落不明;险期间届满次日起十五日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八)任何生物、化学、核武器,核能装置造成的爆炸、保险人根据本合同针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驾乘交通工具灼伤、污染或者辐射,恐怖活动,邪教组织活动,战争、军事意外医疗保险金累计以其驾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上行动、暴动或者武装叛乱。限,当达到该限额时,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驾乘交通第十一条在下列任何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而致身工具意外医疗保险责任终止。故、伤残、支出医疗费用或住院治疗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第八条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津贴保险责任,险金的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一)被保险人醉酒或者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指定交通工具过程中遭受意外,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期间;机构住院治疗的,保险人按照“(每次实际住院天数-免赔天(二)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数)×该被保险人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日津贴金额”给付意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外住院津贴保险金。(三)被保险人精神和行为障碍或者癫痫发作期间,感染保险期间届满时该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艾滋病(AIDS)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HIV阳性)期间;继续承担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津贴保险责任至其当次住院出(四)被保险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或者被判入院之时或者对应意外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二十四时(以先狱期间;发生者为准)止。(五)交通工具超载期间,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不在此保险人根据本合同针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驾乘交通工具限;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累计以其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津贴保险(六)交通工具用于军事、竞赛、特技、表演、探险、处金额为上限,当达到该限度时,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理爆炸物。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津贴保险责任终止。第十二条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下列任何费用,保险人不承第九条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责任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一)矫形、洗牙、洁齿、整容、美容、心理咨询、体指定交通工具过程中遭受意外,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检、疗养、静养、康复治疗、健康护理、家庭病床治疗费用,机构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治疗的,保险人按照“(每次实际住院修复、安装或者购买残疾用具(包括但不限于特别支架、器天数-免赔天数)×该被保险人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重症监护住材、轮椅、拐杖、义肢、助听器、义牙、义眼、配镜)费用,院日津贴金额”给付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与购置移植器官、捐献器官、保存和运输器官相关费用,体外金。医疗装置或者器材费用,试验性治疗费用;保险期间届满时该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二)不必要的转院治疗引发的额外费用。继续承担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责任至其当保险金额、免赔额、赔付比例、免赔天数和保险费次住院出院之时或者对应意外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二十四第十三条每一被保险人的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时(以先发生者为准)止。额、驾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保险金额、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保险人根据本合同针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驾乘交通工具津贴保险金额和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额意外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累计以其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重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额为上限,当达到该限度时,本合同约定第十四条驾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保险责任的次免赔额和的对该被保险人的驾乘交通工具意外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责赔付比例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除本合任终止。同另有约定外,驾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次免赔额为100元,赔责任免除,付比例为80%。第十条由于下列任何原因,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支出第十五条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住院津贴保险责任和驾乘交医疗费用或住院治疗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通工具意外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责任的免赔天数由投保人与(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保险人协商约确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本合同中未载明的,(二)被保险人的自我伤害或者自杀,但是被保险人自杀免赔天数为3天。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第十六条保险费由保险人在承保时计算确定。(三)被保险人猝死;保险期间(四)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拒捕,因挑衅或者第十七条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具体起讫时间由投保人故意行为导致争执、打斗而引发意外或者因此被攻击、被伤害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或者被杀害;保险人义务(五)未遵医嘱而私自服用、涂用或者注射药物,药物过第十八条保险人同意承保的,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敏,细菌或者病毒感染(意外导致的伤口感染不在此限),医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第十九条保险人认为保险金申请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申请,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保险金申请人补充提(四)保险人认可的机构(包括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出具供。的意外事故证明;第二十条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申请人提供的本保险条款(五)申请驾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的,除第(一)“保险金申请与给付”部分约定的保险金申请证明和资料后,至(四)项证明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保险人认可机构(包括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门、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若被保险人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保险金申请人。对属于保险责为宣告死亡,申请人应当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任的,在与保险金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六)申请驾乘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的,除第(一)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至(四)项证明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二级以上(含)医疗机之日起三日内向保险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出说明理由。具的伤残程度鉴定诊断书;第二十一条保险人自收到保险金申请人提供的本保险条(七)申请驾乘交通工具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或意外款“保险金申请与给付”部分约定的保险金申请证明和资料之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的,除第(一)至(四)项证明和资日起六十日内,对其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料外,还应当提供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费用原始收据及明细、诊断证明、病历、出院证明;付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差额。(八)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二条投保人应当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保险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导致保险人无法费。投保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交清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核实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合同。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时,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第二十六条对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而每次接受治疗发生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的医疗费用,保险人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以该次合理医疗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互助保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险、除本保险外的其他商业保险、公益慈善机构等获得的补偿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后的余额为上限。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第二十七条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有权对投保人、被保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险人、保险金申请人等进行调查和检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受益人等应当尽量予以配合。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二十八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起计算。并不退还保险费。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第二十九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保险人双方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经协商同意,在不违反法律和监管规定的情况下,可变更本合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同的有关内容,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加以批注或者出保险人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如实具批单后生效,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合同变更书面协议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本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后生效。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三十条若发生归于本保险条款“责任免除”部分的被第二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申请人知道保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除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被保险人身故外,保险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人退还相应现金价值。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保险人解除本合同,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已给付保险金,发生的不在此限。或者已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但是尚未给付保险金的,投上述约定中的“未及时通知”,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保人不得解除本合同,但是受益人放弃保险金请求权的不在此的迟延通知。限。保险金申请与给付,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当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五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一)解除合同通知书;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二)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批单;(一)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三)投保人身份证明;(二)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批单;(四)保险费发票或者收据;(三)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若保险金申请人系受托(五)保险人合理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和资料。本合同的效力至保险人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二十四时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或者通知书上载明的合同终止时间(以较晚者为准)终止。自恐怖活动: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收到前款约定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保险人退还相应(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现金价值。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争议处理与法律适用,社会危害的活动的;第三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本合同未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的服饰、标志的;院起诉。(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第三十三条与本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律)。支持、协助、便利的;释义(五)其他恐怖活动。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指由中国保险监督管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的管制药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编号JR/T0083—2013。法规,被列为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自我伤害:被保险人主动造成的、或被保险人明知或可预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知风险可能发生而不进行规避导致自身肢体伤害或机能损伤的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国际疾病分类行为。(ICD)最新版为准。猝死: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者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在出现症状后较短时间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猝死的认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道路交通法规规定的定以医院的诊断或***门的鉴定为准。标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包括下列任何情形: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险。1.无驾驶证驾驶或者持有效期已届满的驾驶证驾驶;在计算每次意外合理医疗费用时,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以被保险2.驾驶的机动交通工具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人实际参加的类型为准;被保险人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的,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机动交医疗机构:指拥有合法经营执照,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向受通工具,实习期内驾驶机动交通工具牵引挂车;伤者和患病者提供住院治疗和护理服务而非主要作为康复医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以及驾驶证被暂扣、扣院、诊所、护理、疗养、戒酒、戒毒、养老院或类似目的,具留、吊销或者注销期间驾驶机动交通工具;有符合所在地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施,有合格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的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的机构。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住院:指入住保险人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的正式病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房,并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门(急)诊观察室诊疗、家庭6.在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病床、挂床住院、其他非正式的病床住院及不合理住院。被保允许驾驶机动交通工具的其他情况下驾驶机动交通工具。险人因非医疗目的自行离开病房十二小时以上(含)的,视为无有效行驶证:包括下列任何情形:自动出院。1.机动交通工具被依法注销登记;挂床:指住院过程中一日内未接受与入院诊断相关的检查2.机动交通工具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治疗或者一日内住院不满二十四小时。遵医嘱到外院接受临号牌,或者临时号牌或者临时移动证;时诊疗的不在此限。3.机动交通工具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艾滋病病毒:指人体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简称HIV。在人者检验未通过。体血液或其他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保险金申请人:指受益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者依法享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人。艾滋病:指人体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净保费×(1-m/n),其中,m为已征,英文简称AIDS。在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同时,如果出现了明生效天数,n为保险期间的天数,已生效日数亦即对被保险人显临床症状或体征,为患艾滋病。的保险责任已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净保费=保试验性治疗:指不符合中国大陆医学界公认可行的治疗方险费×(1-25%)法、手段、设备、药品等。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意外面部整容医疗保险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2522022053110831】总则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第一条本保险是团体意外伤害类保险(以下简称“主(一)保险金给付申请书;险”)的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二)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批单;加险。(三)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若保险金申请人系受托凡主险合同内容与本附加险合同相关的部分以及本附加险申请,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条款,均为本附加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四)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适格机构出具的意外事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若本附加险条故证明;款与主险条款内容冲突,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五)医疗机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面部容貌毁损鉴主险合同终止的,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定诊断书;的,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及明细、诊断证第二条本附加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同主险合同。明、病历和出院证明;第三条除本附加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附加险合同的保(七)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保险责任,保险金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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