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设备 数字硬盘录像机采购合同公告(庆安县人民检察院2024)
一、合同编号: DD24121812976420
二、合同名称: 视频监控设备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24121812976420
四、项目名称: 庆安县人民检察院视频监控设备电子卖场直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庆安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庆安县庆发南路300号
联系方式:18182856500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大向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科创总部2号楼东区1楼063室
联系方式:138046315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地伟业硬盘录像机存储系统40路8盘位NVR(包含6块8T硬盘)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个
主要标的单价:13000.0000元
合同金额: 1.3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庆安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1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6f1e69b5-af7c-47b8-af4a-2840eedee039_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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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庆安县人民检察院供应商(乙方):黑龙江大向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数字硬盘录像机TC-R5840-JG1套13,000.0013,000.002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力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符合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2、货物的运输方式:陆运自送。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2024年12月20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进行签收、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地点:庆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七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1、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签字代表:,乙方签字代表:2024年12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监控设备 数字硬盘录像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