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服务 宣传画册采购合同公告(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



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刷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HX-ZF-2024-080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31001JH6202016
项目名称:
印刷服务合同

采购人:
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
代理机构:
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告时间:
2024-11-19
供应商:
嘉峪关华信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行业:
综合事务管理机构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签订日期:
2024-11-19
合同总金额:
3.9933(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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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HX-ZF-2024-080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合同甲方(采购人单位全称):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乙方(供应商单位全称):嘉峪关华信广告策划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金额。序号项目名称制作内容材料及工艺规格(m)规格(m)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宣传画册招商画册(含部分页面设计)封面250克覆哑膜-内页157克-成品230x163mm-横版胶装一含封面共40p0.230.16850本11.59775大写:合计(人民币):玖仟柒佰柒拾伍元整小写:9775.00二、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完成设计制作内容后,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建设银行嘉峪关酒钢支行银行账号:620016001210515017771、乙方收到甲方每一笔货款前,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2、如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等额扣除。3、如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制作并交货,每逾期1日违约方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三、违约责任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相关物料,如乙方延期交货,甲方有1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四、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向嘉峪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它约定事项: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EE采购人(盖章)供应商(盖章):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零务负责人地址:素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地址:嘉峪关市新华南路925-2-6号电话:13993761096电话:0937-6223000合同签订日期:2029年1月11日合同签订日期:29年1月14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服务 宣传画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