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医疗设备 动脉硬化检测仪 肺功能测试系统采购合同公告(海口市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海口医院)2024)



海口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6-22包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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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NRW-ZFGK2024089-6-22 

二、合同名称: 海口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6-22包购销合同 

三、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海口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6 
项目编号:  HNRW-ZFGK2024089-6 
标包名称:  22包 
标包编号:  HNRW-ZFGK2024089-6-22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海口市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海口医院) 
地 址: 海口市人民大道43号 
联系方式: 18789203150 
供应商(乙方): 江西菲特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广寒寨乡孵化基地A栋034号 
联系方式: 13337529662 

五、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元): 85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17 

七、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20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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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海口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6项目编号(包号):HNRW-ZFGK2024089-6(22包)甲方:海口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66189527乙方:江西菲特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99-54528444;13409571264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7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海口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6(项目编号(包号):HNRW-ZFGK2024089-6-22)采购结果,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设备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1.产品名称、数量及价格注册证/或备案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挂网名称动脉硬化检测仪北京悦琦创通科技有限公司VBP-9B京械注准201920700641台305000305000动脉硬化检测仪肺功能测试系统伟亚安医疗器械公司VyaireMedicalGmbHMasterScreenSeS国械注进201520706271套545000545000肺功能测试系统合计(人民币):合计(人民币):合计(人民币):合计(人民币):合计(人民币):合计(人民币):850000总金额(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注: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任何原因变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总金额(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注: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任何原因变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总金额(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注: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任何原因变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总金额(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注: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任何原因变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总金额(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注: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任何原因变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总金额(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注: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任何原因变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总金额(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注: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任何原因变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总金额(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注: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任何原因变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2.交货(1)交货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43号(海口市人民医院)甲方指定地点。(2)交货时间:乙方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全部产品无偿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3.产品生产期限产品为原厂全新未使用过的,国产设备的生产日期应为签订合同之日起前6个月以内,9进口设备的生产日期应为签订合同之日起前12个月以内。4.售后服务(1)按国家和海南省相关技术标准,乙方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并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正品,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承诺硬件质保期72个月,如有软件,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配套的信息软件终身免费开放,且厂家需要提供硬件质保、软件免费开放及终身免费升级的承诺函。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提供免费维修(人为、自然灾害造成产品损坏除外)。(2)在质保期内,自甲方通知之时起,乙方应12小时内响应提供售后服务;如远程不能解决问题,应自甲方通知之时起在48小时内到现场处理;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乙方对2日内不能解决的问题,须提供备用的产品供甲方使用,若设备或配件需要送回生产厂家维修的,乙方承担往返产生的费用。(3)在质保期内,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甲方可以自行聘请第三方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材料费、维修费、零件费等,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予以扣除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质保期内,按季度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向用户反馈设备运行情况,每年完成共4次维护保养,并提供保养记录存档。5.验收(1)乙方负责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协助开箱清点货物,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问题,乙方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直接或间接损失费用。(2)产品安装后,乙方、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单位)、甲方使用科室、医疗设备处监管工程师及管理人员约定时间对产品进行正式验收,并由乙方组织人员培训。(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若乙方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设备的,国产设备3个月内完成验收,进口设备6个月内完成验收。(4)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部与产品或者产品相关的配套材料,包括相应的操作手册、维护手册、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进口产品报告单或是国产产品合格证,产品验收单及培训相关记录表等;计量产品还须提供计量校准证书,特种设备产品须提供使用登记证书。(5)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3督管理条例》规定以及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没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或是说明书、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得进口。如乙方未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6.付款方式: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江西菲特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开发区支行账号:367899991011000158384(1)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预付款;在乙方向甲方出具合同总价款5%的质量保函和合同总价款65%的无条件银行独立履约保函及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后,且在甲方收到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和甲方的内部付款审批流程完成的前提条件下,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合同总价款70%的款项。开具履约保函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实际到货时间将超出履约保函有效期的,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延长履约保函有效期。乙方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应为无条件的、载明“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即不得额外附加甲方在向银行发《索赔通知》时的证据义务。(2)履约保函解除条件:乙方负责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组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并通过培训、验收合格,提交全部报告材料后,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可向银行申请解除合同总价款65%的履约保函。(3)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设备无质量问题,乙方向甲方取回质量保函,如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将由乙方维护或更换设备直到甲方认可后才能取回质量保函。7.违约责任条款(1)乙方违反质量条款交付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15日内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产品,如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承担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合格的产品,则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交付产品超过15日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仍然应负责赔偿。(3)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因素违反了本合同条约,不视为违约,但应及时告知并友好协商,尽可能减少双方损失。(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对甲方不发生效力,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0(5)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因此出现知识产权争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处理此争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诉费及赔偿费);若出现的争议涉及诉讼或仲裁并牵连甲方的,则甲方为了处理诉讼或仲裁案而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及诉讼费或仲裁费等均由乙方承担;若发生的争议在30天内无法得到有利于甲方的结果,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如产品质量达不到供货标准或产品数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立即采取补足、更换等补救措施直至通过甲方验收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逾期责任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程度,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7)若认定为假冒伪劣产品导致停用查封,除按法律法规处罚外,还须全额赔偿给予医院造成的所有损失。(8)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决定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退还已收全部款项(未付费用不再支付),并按本合同总金额1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本合同项下,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的部分,自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在3日内补足。(10)乙方在产品安装过程中,运输途中出现的损坏、遗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且乙方应及时给甲方免费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设备。(11)乙方须确保供给甲方的产品在验收合格后即可使用,如有配带专机专用耗材的,应一并响应,不得存在先采购产品后发现没有耗材使用的现象,一旦发现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了处理相关诉讼或仲裁案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行政罚款等费用。8.争议解决(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为解决纠纷而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为诉讼而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3)产生争议期间,除产生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他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209.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条款(1)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2)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3)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4)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5)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6)乙方指定张燕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7)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8)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中,乙方所提供的发票是增值税发票,且均需通过合法途径领购,其发票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阴阳发票、虚假发票等。如果违反上述承诺,甲方发现乙方提供任何非法增值税发票,不予退还,直接上报财政、税务及纪检部门处理,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业务往来及一切款项支付,乙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10.通知与送达(1)对于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需要向对方送达的文件或资料,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授权的代表签收即视为送达;如以邮寄形式送达的,向各方指定的如下邮寄地址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投寄该文件之日起的第三日即视为送达:甲方指定的邮寄地址: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43号海口市人民医院收件人:凌女士联系电话:66189743乙方指定的邮寄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广寒寨乡孵化基地A栋034号收件人:张燕联系电话:13409571264(2)甲乙双方可指定各自的电子邮箱作为接收通知或文件的方式,按照如下电子邮箱进行5发送,则在发送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视为有效送达:甲方指定的电子邮箱:yxgcc66189527@163.com乙方指定的电子邮箱:1600202676@qq.com(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4)以上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送达主体可以是协议各方、人民法院及各行政机关。双方共同确认:上述合同中的地址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同时双方保证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诉讼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2的法律后果。11.其他(1)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询价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附件、《中标通知书》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2)本合同组成包括:合同条款、产品配置清单、中标通知书。(3)乙方售后服务负责人:李骏;联系电话:17321856162。供货公司常用办公电话:0799-54528444厂家售后服务工程师:彭运镖(动脉肝硬化);联系电话:18611177879。梁芝林(肺功能);联系电话:18269356130。乙方业务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13409571264。12.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13.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海口市人民医院(盖章)乙方:江西菲特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盖章)夏婷婷单位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分管院领导签字:采购代理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招58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代理机构:李振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VBP-9B动脉硬化检测仪配置清单序号部件名称规格型号/版本号数量备注标准配置标准配置标准配置标准配置标准配置1主机(含动脉软件)VBP-9B(软件版本V1.2)1台2电源适配器MPU51-2091个3电源线/1根4数据线/1根5左臂and右臂延长管组件/2组6左踝and右踝延长管组件/2组7左趾and右趾延长管组件/1组8血压袖带BM-202LA2个气囊式血压袖带(左臂)9血压袖带BM-202RA2个气囊式血压袖带(右臂)10血压袖带BM-202LL2个气囊式血压袖带(左踝)11血压袖带BM-202RL2个气囊式血压袖带(右踝)12血压袖带BM-202LB2个气囊式血压袖带(左备用)13血压袖带BM-202RB2个气囊式血压袖带(右备用)14血压袖带C11032个气囊式血压袖带(脚趾)15心电导联线M02033412根16肢体电极夹/2套17心音探头PCG-012个18心音沙袋/2个代购件清单序号部件名称规格型号/版本号数量备注标准配置标准配置标准配置标准配置标准配置1计算机/1台一体式计算机2台车/1个3袖带支架12个4袖带盒/2个5打印机/1台品牌:Vyaire伟亚安(Jaeger耶格)产地:德国设备名称:肺功能测试系统型号:MasterScreenSeS(MasterScreenlos)肺功能测试系统配置单OrderNoDescription1MasterscreenSeSIos连续频率脉冲振荡法气道阻力和无创肺顺应性测定肺功能测试系统(1套)主要检查项目有:1)通气功能和慢肺活量检查2)流速容量环和时间肺活量检查3)每分最大通气量检查4)呼吸阻抗的频谱分布5)中心气道阻力和总气道阻力(同时获得)6)周边弹性阻力(同时获得)7)阻抗-容积分布(同时获得)8)呼吸动力学分析(需要45秒钟以上的记录时间)控制系统部件和附件有:可上下左右移动调节的支撑臂(1支)脉冲发生器和数据处理器(IOS头)(1个)带口压检查的流速传感器手柄(1套)通讯连接电缆(1套)标准阻抗定标器(1个)3升标准定标筒(1个)工作站(1套)配彩色喷墨图文输出设备(1台)配便携式肺功能仪(1套)4中标通知书江西菲特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关于(海口市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海口医院))的海口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6项目(项目编号(分包号):HNRW-ZFGK2024089-6(HNRW-ZFGK2024089-6-22)),于(2024年11月18日)发布采购公告,在海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审活动,经采购人确认,确定你公司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为人民币:中标价(元):850000.00。请你公司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代理:海南融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豆2024年12月13日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海口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6项目编号(包号):HNRW-ZFGK2024089-6(22包)甲方:海口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66189527乙方:江西菲特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99-54528444;13409571264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7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海口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6(项目编号(包号):HNRW-ZFGK2024089-6-22)采购结果,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设备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1.产品名称、数量及价格注册证/或备案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挂网名称动脉硬化检测仪北京悦琦创通科技有限公司VBP-9B京械注准201920700641台305000305000动脉硬化检测仪肺功能测试系统伟亚安医疗器械公司VyaireMedicalGmbHMasterScreenSeS国械注进201520706271套545000545000肺功能测试系统合计(人民币):合计(人民币):合计(人民币):合计(人民币):合计(人民币):合计(人民币):850000总金额(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注: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任何原因变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总金额(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注: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任何原因变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总金额(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注: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任何原因变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总金额(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注: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任何原因变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总金额(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注: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任何原因变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总金额(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注: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任何原因变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总金额(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注: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任何原因变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总金额(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注: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任何原因变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2.交货(1)交货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43号(海口市人民医院)甲方指定地点。(2)交货时间:乙方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全部产品无偿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3.产品生产期限产品为原厂全新未使用过的,国产设备的生产日期应为签订合同之日起前6个月以内,9进口设备的生产日期应为签订合同之日起前12个月以内。4.售后服务(1)按国家和海南省相关技术标准,乙方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并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正品,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承诺硬件质保期72个月,如有软件,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配套的信息软件终身免费开放,且厂家需要提供硬件质保、软件免费开放及终身免费升级的承诺函。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提供免费维修(人为、自然灾害造成产品损坏除外)。(2)在质保期内,自甲方通知之时起,乙方应12小时内响应提供售后服务;如远程不能解决问题,应自甲方通知之时起在48小时内到现场处理;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乙方对2日内不能解决的问题,须提供备用的产品供甲方使用,若设备或配件需要送回生产厂家维修的,乙方承担往返产生的费用。(3)在质保期内,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甲方可以自行聘请第三方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材料费、维修费、零件费等,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予以扣除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质保期内,按季度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向用户反馈设备运行情况,每年完成共4次维护保养,并提供保养记录存档。5.验收(1)乙方负责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协助开箱清点货物,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问题,乙方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直接或间接损失费用。(2)产品安装后,乙方、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单位)、甲方使用科室、医疗设备处监管工程师及管理人员约定时间对产品进行正式验收,并由乙方组织人员培训。(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若乙方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设备的,国产设备3个月内完成验收,进口设备6个月内完成验收。(4)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部与产品或者产品相关的配套材料,包括相应的操作手册、维护手册、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进口产品报告单或是国产产品合格证,产品验收单及培训相关记录表等;计量产品还须提供计量校准证书,特种设备产品须提供使用登记证书。(5)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3督管理条例》规定以及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没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或是说明书、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得进口。如乙方未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6.付款方式: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江西菲特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开发区支行账号:367899991011000158384(1)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预付款;在乙方向甲方出具合同总价款5%的质量保函和合同总价款65%的无条件银行独立履约保函及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后,且在甲方收到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和甲方的内部付款审批流程完成的前提条件下,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合同总价款70%的款项。开具履约保函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实际到货时间将超出履约保函有效期的,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延长履约保函有效期。乙方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应为无条件的、载明“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即不得额外附加甲方在向银行发《索赔通知》时的证据义务。(2)履约保函解除条件:乙方负责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组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并通过培训、验收合格,提交全部报告材料后,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可向银行申请解除合同总价款65%的履约保函。(3)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设备无质量问题,乙方向甲方取回质量保函,如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将由乙方维护或更换设备直到甲方认可后才能取回质量保函。7.违约责任条款(1)乙方违反质量条款交付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15日内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产品,如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承担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合格的产品,则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交付产品超过15日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仍然应负责赔偿。(3)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因素违反了本合同条约,不视为违约,但应及时告知并友好协商,尽可能减少双方损失。(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对甲方不发生效力,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0(5)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因此出现知识产权争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处理此争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诉费及赔偿费);若出现的争议涉及诉讼或仲裁并牵连甲方的,则甲方为了处理诉讼或仲裁案而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及诉讼费或仲裁费等均由乙方承担;若发生的争议在30天内无法得到有利于甲方的结果,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如产品质量达不到供货标准或产品数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立即采取补足、更换等补救措施直至通过甲方验收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逾期责任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程度,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7)若认定为假冒伪劣产品导致停用查封,除按法律法规处罚外,还须全额赔偿给予医院造成的所有损失。(8)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决定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退还已收全部款项(未付费用不再支付),并按本合同总金额1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本合同项下,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的部分,自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在3日内补足。(10)乙方在产品安装过程中,运输途中出现的损坏、遗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且乙方应及时给甲方免费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设备。(11)乙方须确保供给甲方的产品在验收合格后即可使用,如有配带专机专用耗材的,应一并响应,不得存在先采购产品后发现没有耗材使用的现象,一旦发现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了处理相关诉讼或仲裁案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行政罚款等费用。8.争议解决(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为解决纠纷而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为诉讼而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3)产生争议期间,除产生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他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209.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条款(1)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2)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3)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4)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5)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6)乙方指定张燕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7)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8)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中,乙方所提供的发票是增值税发票,且均需通过合法途径领购,其发票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阴阳发票、虚假发票等。如果违反上述承诺,甲方发现乙方提供任何非法增值税发票,不予退还,直接上报财政、税务及纪检部门处理,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业务往来及一切款项支付,乙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10.通知与送达(1)对于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需要向对方送达的文件或资料,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授权的代表签收即视为送达;如以邮寄形式送达的,向各方指定的如下邮寄地址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投寄该文件之日起的第三日即视为送达:甲方指定的邮寄地址: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43号海口市人民医院收件人:凌女士联系电话:66189743乙方指定的邮寄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广寒寨乡孵化基地A栋034号收件人:张燕联系电话:13409571264(2)甲乙双方可指定各自的电子邮箱作为接收通知或文件的方式,按照如下电子邮箱进行5发送,则在发送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视为有效送达:甲方指定的电子邮箱:yxgcc66189527@163.com乙方指定的电子邮箱:1600202676@qq.com(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4)以上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送达主体可以是协议各方、人民法院及各行政机关。双方共同确认:上述合同中的地址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同时双方保证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诉讼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2的法律后果。11.其他(1)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询价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附件、《中标通知书》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2)本合同组成包括:合同条款、产品配置清单、中标通知书。(3)乙方售后服务负责人:李骏;联系电话:17321856162。供货公司常用办公电话:0799-54528444厂家售后服务工程师:彭运镖(动脉肝硬化);联系电话:18611177879。梁芝林(肺功能);联系电话:18269356130。乙方业务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13409571264。12.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13.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海口市人民医院(盖章)乙方:江西菲特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盖章)夏婷婷单位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分管院领导签字:采购代理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招58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代理机构:李振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VBP-9B动脉硬化检测仪配置清单序号部件名称规格型号/版本号数量备注标准配置标准配置标准配置标准配置标准配置1主机(含动脉软件)VBP-9B(软件版本V1.2)1台2电源适配器MPU51-2091个3电源线/1根4数据线/1根5左臂and右臂延长管组件/2组6左踝and右踝延长管组件/2组7左趾and右趾延长管组件/1组8血压袖带BM-202LA2个气囊式血压袖带(左臂)9血压袖带BM-202RA2个气囊式血压袖带(右臂)10血压袖带BM-202LL2个气囊式血压袖带(左踝)11血压袖带BM-202RL2个气囊式血压袖带(右踝)12血压袖带BM-202LB2个气囊式血压袖带(左备用)13血压袖带BM-202RB2个气囊式血压袖带(右备用)14血压袖带C11032个气囊式血压袖带(脚趾)15心电导联线M02033412根16肢体电极夹/2套17心音探头PCG-012个18心音沙袋/2个代购件清单序号部件名称规格型号/版本号数量备注标准配置标准配置标准配置标准配置标准配置1计算机/1台一体式计算机2台车/1个3袖带支架12个4袖带盒/2个5打印机/1台品牌:Vyaire伟亚安(Jaeger耶格)产地:德国设备名称:肺功能测试系统型号:MasterScreenSeS(MasterScreenlos)肺功能测试系统配置单OrderNoDescription1MasterscreenSeSIos连续频率脉冲振荡法气道阻力和无创肺顺应性测定肺功能测试系统(1套)主要检查项目有:1)通气功能和慢肺活量检查2)流速容量环和时间肺活量检查3)每分最大通气量检查4)呼吸阻抗的频谱分布5)中心气道阻力和总气道阻力(同时获得)6)周边弹性阻力(同时获得)7)阻抗-容积分布(同时获得)8)呼吸动力学分析(需要45秒钟以上的记录时间)控制系统部件和附件有:可上下左右移动调节的支撑臂(1支)脉冲发生器和数据处理器(IOS头)(1个)带口压检查的流速传感器手柄(1套)通讯连接电缆(1套)标准阻抗定标器(1个)3升标准定标筒(1个)工作站(1套)配彩色喷墨图文输出设备(1台)配便携式肺功能仪(1套)4中标通知书江西菲特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关于(海口市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海口医院))的海口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6项目(项目编号(分包号):HNRW-ZFGK2024089-6(HNRW-ZFGK2024089-6-22)),于(2024年11月18日)发布采购公告,在海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审活动,经采购人确认,确定你公司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为人民币:中标价(元):850000.00。请你公司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代理:海南融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豆2024年12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动脉硬化检测仪 肺功能测试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口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