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省宣传思想文化亮点工作传播采购合同公告(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2024)
一、合同编号:ZBJ-20241220025312-10202
二、合同名称:ZBJ-20241220025312-10202
三、项目编号:e557387390c94daf879fb09967c6c75a
四、项目名称:全省宣传思想文化亮点工作传播项目(第2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
联系方式:0451-53651196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451876836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全省宣传思想文化亮点工作传播项目
1(项)
¥1,048,000.01
¥1,048,000.01
全省宣传思想文化亮点工作传播项目
合同金额: 1,048,000.01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肆万捌仟元零壹分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20日至2026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见合同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5da41d9ba822a5be6e8de91019b7c551.pdf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2024年12月20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采购计划号:黑财购核字[2024]05636号供应商(乙方):黑龙江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LJGCYC23150100Z20241951869签订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全省宣传思想文化亮点工作传播项目(第2次)项目(招标编号:HLJGCYC23150100Z20241951869)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全省宣传思想文化亮点工作传播项目(第2次)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全省宣传思想文化亮点工作传播项目全省宣传思想文化亮点工作传播项目(第2次)11048000.01001048000.01合计¥1048000.01元(大写:壹佰零肆万捌仟元零壹分)¥1048000.01元(大写:壹佰零肆万捌仟元零壹分)¥1048000.01元(大写:壹佰零肆万捌仟元零壹分)¥1048000.01元(大写:壹佰零肆万捌仟元零壹分)¥1048000.01元(大写:壹佰零肆万捌仟元零壹分)三、服务项目及要求利用自身编采优势,围绕重点工作以及工作成效,适时进行视频信息的创意、设计、拍摄、制作、脚本文案撰写、后期剪辑、发布工作。1.全面搜集与整理影像资料(2023—2024年)。(1)系统性地收集全省宣传思想领域的各类亮点工作图片、视频及音频素材,包含但不限于重大活动、创新项目、先进典型人物报道等,确保资料覆盖全面、内容丰富。(2)实施精细化管理,对收集到的每一份素材进行详细分类、标签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活动主题、参与人物等关键信息,以便快速检索和精准定位;(3)建立云上素材库,采用先进的云存储技术,确保数据安全的同时,实现素材的高效共享与远程访问,便于团队成员协作及后续项目的快速启动;(4)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与检查,确保素材库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2.定制化宣传片前期创作服务。(1)深入调研各地思想文化工作的特色与亮点,结合地方文化特色、重点项目成就、社会影响力及民众反馈,量身定制宣传方案,确保内容既有深度又贴近实际;(2)提供全方位的策划服务,从概念构思到脚本撰写,注重故事性叙述,强化情感共鸣,确保宣传片内容既全面又具有高度的针对性和感染力;(3)分镜脚本设计注重细节,明确每个镜头的构图、运动、光影需求,确保拍摄过程有条不紊,提高制作效率。(4)前期拍摄与后期剪辑紧密结合,注重色彩校正、音效搭配,确保成品质量上乘,信息传达准确无误。3.组建高素质拍摄团队完成拍摄任务。(1)团队构成应涵盖摄影师、灯光师、专业录音师以及经验丰富的导演等,确保每个环节都能达到专业水准;(2)强化团队协作,确保拍摄画面构图优美、光线运用得当、声音录制清晰;(3)拍摄过程中,严格执行拍摄计划,同时保持灵活性,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拍摄方案,确保拍摄进程顺畅,捕捉最佳瞬间。4.特效与字幕制作。(1)特效制作应追求创新与和谐,转场特效、图形动画等应与宣传片主题紧密相连,风格统一且不失创意,增强视觉冲击力;(2)应用专业视觉特效软件和技术,如AE、Maya等,实现高质量的动画效果和视觉特效,提升宣传片的整体品质;(3)字幕制作需严谨细致,确保文字准确无误,字体风格与宣传片风格相匹配,同时考虑不同观众的阅读习惯,提供多语言或方言字幕选项,扩大传播范围;(4)考虑文化适应性,确保字幕翻译准确且符合目标文化的表达习惯,避免文化误解。5.设计包装与剪辑。(1)运用简约大气的包装形式,配以专业的配音、配乐,形成一个8~10分钟的宣传视频。(2)视频画面保证1920*1080高清画质,除特殊艺术效果外,保证影像色调准确,镜头运动稳定、画面构图简洁、明暗亮度适中、细节内容丰富、场面调度有序、剪辑节奏明快,避免出现质量低下、内容粗糙、晃动明显的影像画面。(3)宣传片的各个元素之间要相互协调、统一,形成有机整体。(4)画面的风格、色彩、构图要与音乐、音效、配音等音频元素相匹配。(5)避免出现夹帧、画面中断等现象。(6)所有视频内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无噪声干扰,无明显过大过小或时大时小,无明显背景噪声。(7)音乐和环境音效选择运用要与内容相对适宜,不要出现与内容无关的声效和音乐。6.省级主流媒体传播推广宣传片。利用自身编采优势,在省级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头条号、百家号、网易号、腾讯企鹅号等平台发布宣传片,合计传播平台10个以上。7.省级主流媒体传播推广配套图文。利用自身编采优势,围绕重点工作以及工作成效创作预热图文及总结性图文,并在省级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头条号、百家号、网易号、腾讯企鹅号等平台发布,合计传播平台10个以上,合计发布作品30条以上。8.省级主流媒体传播推广拆条短视频。利用自身编采优势,围绕重点工作以及工作成效,依托宣传片创作拆条视频,在省级主流媒体APP、视频号、抖音、快手等平台传播拆条短视频,合计传播平台10个以上,合计发布作品50条以上。9.省级主流媒体传播推广专栏专题。利用自身编采优势,围绕重点工作以及工作成效,在省级主流媒体新闻网站开设专题,集纳相关内容,并在主流媒体新闻网站首页首屏大图广告位展示。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4-12-20至2025-02-28,共70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1048000.01元(大写:壹佰零肆万捌仟元零壹分);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期数:二期5、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签署合作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严格技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513520152025-01-042甲方验收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严格技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534480.01152025-03-17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4、/。(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8、/。七、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八、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5%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九、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承担违约责任;3、/。十、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退还:,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相同的合同标的,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三、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补充条款无十五、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0日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0日签订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签订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单位地址:黑龙江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单志远委托代理人:王正委托代理人:曲立伟电话:***********电话:045187683616电子邮箱:961053745@qq.com电子邮箱:chinahljcn@126.com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直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农垦支行账号:3500040129100002185账号:23001867051050516796账号名称: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账号名称:黑龙江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50000邮政编码:15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省宣传思想文化亮点工作传播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