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视频会议系统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公安局2024)



公告内容:

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定制化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4-03853139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定制化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4-1381965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定制化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81号
联系方式:020-83128065
供应商(乙方): 广州缘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39号C1-339
联系方式:137517780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1(批)
288,000.00
288,000.00

合同金额: 288,000.00元,大写金额:贰拾捌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27日至2027年12月27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_市本级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20日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定制化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853139甲方:广州市公安局乙方:广州缘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288000.00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捌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服务内容:视频会议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A02080805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视频会议系统1批,含3台高清视频会议终端、1台拼接控制系统设备和5台分布式输出(入)节点等,详见附件。含对设备维护、巡检服务,接到故障排除需求24小时内处置服务,设备安装、调试服务等所有附加费用,报价包括税金及相关费用1批288000.0000品牌:科达¥288,000合计¥288,000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元整¥288,000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元整¥288,000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元整¥288,000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元整¥288,000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元整¥288,000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货款、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商务需求:序号商务需求商务需求响应内容1(一)硬件调试和验收:供应商应根据所提交的验收方案和实施办法,自行组织设备和人员,并在使用单位监查下现场进行调试和验收。1.开箱检验。1.1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合同要求。1.2拆箱后,供应商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供应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登记册作为验收文档之一。2.系统调试。系统安装完成后,按照系统要求的基本功能逐一调试。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的业务需求开展网络测试调试工作,确保采购人将相关设备接入业务系统,且不得收取额外的费用。2.1如统调试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需求书和合同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设备使用单位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2.2供应商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交付设备使用单位。3.产品验收要求。3.1要求对全部设备、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3.2供应商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设备使用单位。3.3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3.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完全响应2(一)设备采购与安装: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的所有硬件的安装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二)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不少于3年(供应商承诺延长的,按供应商承诺。如质保期内因人为损坏的其配件费用由采购人负责。)1.质保时间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均通过到货验收和安装调试后项目整体验收)、签订验收报告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应商进行质量“三包”,质保期满后,供应商应该继续提供货物使用运行的技术支持,包括故障排除及零件的供应。2.质保期内因供应商责任而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返修或更换,所产生的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免费维修期相应延长。如停用时间累积超过30天,质保期重新计算。3.供应商须为项目提供固定的专业技术质量维护服务团队,在质保期内须为采购人提供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装备设备巡检维护服务,及时维护保养及设备故障排除服务,保证设备长期保持正常的运行状态。完全响应3违约责任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需求书技术规格、参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选择要求供应商免费更换货物或要求维修。如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更换、维修、交货或安装的,供应商需按本合同价款总额1‰每日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供应商逾期履行超过15日,或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选择随时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供应商需按本合同价款总额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供应商追偿。2、采购人逾期付款,每逾期1天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但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供应商延期交货的理由。3、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按照合同金额10%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完全响应4合同签订且具备安装条件后20天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安装。完全响应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第2页-1.要求乙方按质按量按期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相关服务。2.对乙方提供的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进行验收。(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按规定的方式进行付款。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向甲方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免费期质保等工作及一切费用。2.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四、交货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2.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81号五、验收1.所有货物生产前及生产期间,甲方有权就乙方用于生产甲方所购产品的备料单进行抽检,对进货材料(含板材、五金配件等)随机抽样送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取得相应的检验报告。如检验结果与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不符,检验费由乙方支付,反之则由甲方支付。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投入生产,有权拒绝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验收。3.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和安装完成后,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如检测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和环保要求,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须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六、售后服务1.免费质保期:乙方须提供3年年免费质保期(质保期的计算自所有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并通过检测验收合格后开始。免费质保期内实行“三包”,时间自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第3页-2.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3.质保期内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72小时内不能完成维修,则乙方最迟应在15日内免费向甲方提供同样规格要求的替代品。4.在质保期内,同一缺陷经三次维修、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则认定该类产品均不合格,甲方有权将该类产品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5.免费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七、付款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办理财政支付手续。2、货物安装调试通过验收1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3、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合同书(第一次支付时);(2)验收报告或验收单(第二次支付时);(3)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等额正式发票。4、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拨付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履行按期支付的义务。如因财政拨付不到位导致的迟延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本合同款项均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的对公账户转账支付。八、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九、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合同生效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6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公安局甲方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83128065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12-27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7-12-27乙方(盖章):广州缘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4页-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粤电支行银行账号:44001382201053004607乙方联系人:龙林联系电话:13751778070合同签订日期:-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视频会议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