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金党建阵地建设 装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日照市财政局2024)
日照市财政局机关日照市财政局财金党建阵地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100000202302000520A_001_002
二、合同名称:日照市财政局财金党建阵地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100000202302000520
四、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财政局财金党建阵地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日照市财政局机关
地址:日照市黄海二路13号
联系方式:8668236
供应商(乙方):山东回响展陈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海曲东路北、兖州路西(水晶城)036幢01单元01-508号
联系方式:139630309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装修工程
无
1
50
5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8-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日照市财政局财金党建阵地建设项目合同8.11.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日照市财政局财金党建阵地建设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100000202302000520A_001计划编号:37110000014100120230104采购人:日照市财政局机关供应商:山东回响展陈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八月一十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日照市财政局承包人(全称):山东回响展陈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日照市财政局财金党建阵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日照市财政局财金党建阵地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工程内容:装饰、布展、智能化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5.工程承包范围:项目设计、采购、安装至验收合格。二、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预付10万元给乙方,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于2024年5月30日前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质保期满无息付清。(备注:工程验收检测及审计等若发生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闫宁宁,1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9.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8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日照市财政局签订。,2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二份。发包人:日照市财政局(公章)承包人:山东回响展陈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二路13号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海曲东路水晶城036幢01单元01-508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乔凯本,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sd_huixiang@163.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路支行账号:账号:810101801421023141,3发包人:日照市财政局(公章)承包人:山东回响展陈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二路13号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海曲东路水晶城036幢01单元01-508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乔凯本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sd_huixiang@163.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路支行账号:账号:810101801421023141第二节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的通用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关于工程的补充协议、洽商、工程变更、工程签证等。1.1.2工程和设备1.1.3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如果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低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则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反之则按地方标准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磋商文件;(4)投标函及附录;(5)合同专用条款;(6)合同通用条款;(7)技术标准及要求;(8)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双方有关补充协议书、工程变更、洽商、工程签证等。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报价文件等(报价文件及承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4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合同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三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十四日内。1.6.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2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甲方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1.8交通运输1.8.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知识产权1.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9.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不能用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上述文件及复印件提供给第三方使用。1.9.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0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执行合同通用条款。,5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项目的全过程现场建设管理工作。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人。2.3.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合同通用条款。2.4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等;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程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包含在合同价格中。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4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提交。(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执行合同通用条款3.1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闫宁宁;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6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常驻施工现场,离开一天以上需经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批准,并保证现场有其他有决策权负责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撤换项目负责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用。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用。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7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每发生一此承担违约金10000元。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项目经理同意,经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批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撤换一次承担违约金10000元。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罚款500至2000元/人/次。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强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规定:/。4.工程质量4.1质量要求4.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75.隐蔽工程检查5.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后7日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合同通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承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工期和阶段验收计划,进度计划和方案作为实施和验收的依据,施工方案不得作为增加费用的理由;施工单位要对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和安排充分重视,科学组织、管理到位,劳力资源充足,确保农忙及节假日承包人要保证人员投入,并提前上报农忙时劳力保证措施,否则发包人有权采取措施;施工进度计划中还应载明要求发包人组织设计人进行阶段性工程设计交底时间。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日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8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工程开工前7日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工期顺延、合同款不调整。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影响总包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能满足工期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变更施工范围、内容或更换施工单位,逾期违约金按照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天,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3%。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6级以上的台风;(2)对本工程形成灾害的洪水;(3)6度以上地震;(4)公共卫生事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合同通用条款。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另行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日内审批完毕。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详见工程量该清单,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出价格进行计取不得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暂估价材料进行竞价采购,并及时审核确定价格,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投标人,确定价格,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0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11.2招标控制价编制采用价格未包括的材料,以发承包双方共同确认的价格为准。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包含材料试验费、采购保管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安全防护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营改增)等,并考虑因风险等原因而增加的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自行计算,并分摊到其他各子项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的规定执行。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0万元。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进度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并报发包人确认为准。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1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预付10万元给乙方,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于2024年5月30日前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质保期满无息付清。(备注:工程验收检测及审计等若发生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注: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在发包人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时,承包人不得因此拖延工期,催告采购人。注:在发包人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时,承包人不能拖延工期。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3.2.3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之日(即:竣工核验,拿到竣工验收单)。竣工资料要求约定:(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报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四套及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属于发包人应提供的资料由发包人负责及时提供给承包人。,12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按竣工日期拖延支付违约金,每拖延一天扣1000元。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内容且承包人应提供结算书、签证单、变更单等完整的结算资料。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发包人及审计等相关部门关于工程款拨付及工程竣工结算有关管理办法。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通用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结算申请书的审核及付款的时间约定不适用于本合同,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发包人及审计有关部门关于工程款拨付及工程竣工结算有关管理办法。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两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30日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30日内。,13(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本合同工程付款及结算有关约定。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本工程采用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做法。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保修项目维修且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保修期。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维修或在上述期限内维修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抵扣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上述款项。。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工期顺延。,14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顺延开工时间。(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不执行通用条款,双方协商解决。(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不执行通用条款。(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不执行通用条款,工期相应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被发包人撤换的,承包人一次性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人民币0.5万元。如无合理理由,承包人投标承诺项目经理(负责人)不能到位,承包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0.5万元。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工期不顺延并赔偿发包人全部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须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地震烈度8度以上的地震;(2)10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暴风;(3)持续7日气温高于38℃的高温天气;,15(4)50年一遇的暴风雪、洪水、干旱、重大流行性疾病等人类无法控制的大自然因素;(5)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瘟疫;(6)非发包人、承包人方责任造成的爆炸。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发包人通报受灾情况,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因不可抗力灾害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双方分别承担:(1)建筑物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人员伤亡及各种设施损失由其所属单位承担。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9.争议解决19.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19.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4仲裁或诉讼,16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日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金党建阵地建设 装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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