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报告编制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水利厅2024)



一、合同编号: SDZC2024-245
二、合同名称: 褒河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报告编制项目
三、项目编号: SDZC2024-245
四、项目名称: 褒河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报告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陕西省水利厅机关
地 址: 尚德路150号
联系方式:029-61835276
供应商(乙方):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联系方式:185029346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褒河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报告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487000.0000元
合同金额: 48.7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陕西省水利厅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技术服务合同(褒河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报告编制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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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褒河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先行先试报告编制项目SDZC2024-245甲方陕西省水利厅乙方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3日先行先试报告编制项目合同编号:SDZC2024-245甲方陕西省水利厅乙方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3日合同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交供应商承诺等相关条款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内容及合同金额1、合同内容:小通过进行现场调研、资料收集,梳理褒河流域已建水利水电工程情况,确定先行先试工程名录,按照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的要求,积极开展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目标核定、保障措施制定和先行先试报告编制。提出褒河已建工程生态流量核定的先行先试经验,为我省陕南地区其他河流已建水利水电工程开展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工作提供经验。2、合同金额:人民币(¥)487000.00(大写)肆拾捌万柒仟元整。第二条服务期限按照甲方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编制完成先行先试报告,服务至先行先试报告审定印发。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依照本协议交付的成果归甲方享有;(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要的相关背景资料;(3)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福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工作方案。1902.乙方应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并按时完成项目,保证项目成果符合约定标准。3.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项转委托。4.在未征得甲方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泄露与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期间得知的与甲方有关的任何知识产权成果和保密信息,并对相关资料履行保密义务。5.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1页共5页6.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技术服务费用,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依法纳税。第四条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及地点1、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作出调整),按甲方要求提供;2、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陕西省水利厅机关第五条项目验收甲方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对项目进行验收。第六条服务要求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服务;2、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3、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第七条成果归属和使用1.成果归属: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完成的成果所有权和著作权归属于甲方;2.成果转让和使用:在未征得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合同项目产生的成果,不得在公开场合发表、公布以及使用。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九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7日内,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即¥146100.00元整(大写:壹拾肆万陆仟壹佰元整);2、提交经甲方认可的项目研究成果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支付60%合同价款,即¥292200.00元整(大写:贰拾玖万贰仟贰佰元整)。3、通过评审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支付剩余的10%合同价款,即¥48700.00元整(大写:肆万捌仟柒佰元整)。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按时履行合同。第2页共5页除非遇到不可抗力等客观情况外,不得违约;2、如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协商而更改服务内容的,即为违约,除承担守约方因履行合同而形成的损失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20%;3、如甲方不依约支付合同金额,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认可的服务方案开展服务或者在服务过程中有损及甲方声誉的言行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金额,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W5、如乙方提供假发票,乙方除须向甲方补开合法发票外,并须赔偿甲方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则合同履行期可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予以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不得影响合同的执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在三日内通知甲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三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蒻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第3页共5页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签订依据:1、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评标中的评标记录(协商后投标报价表及协商后服务承诺书);4、成交通知书等。第十六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第4页共5页(本页无正文,仅供签署)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又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五开户银行:西安银行尚勤路支行帐号:78660188000006557帐号:310011510000007041地址:西安市尚德路150号地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电话:029-61835007电话:029-87442393传真传真:029-87438304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报告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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