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



一、合同编号:12NMB006182320242401                     

二、合同名称:雒容镇国发林纸厂宿舍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LZZC2024-G2-080175-HLZJ                         
四、项目名称:雒容镇国发林纸厂宿舍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桂龙路2号                        
   联系方式:0772-2119614                         
   供应商(乙方):广西德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柳州市屏山大道318号协和家园·丽都21栋4单元5-7                         
   联系方式:0772-262667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雒容镇国发林纸厂宿舍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2561212.8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雒容镇国发林纸厂宿舍区老旧小区进行维修改造包括重新铺装沥青路面2220m2、彩色混凝土路面6160m2、地砖路面198m2;在原有挡土墙上增加通透式栏杆170m;砌筑片石挡土墙130m;修补花池1060 m2;拆除原钢架棚165㎡;新增路缘石160米及室外排水管沟1247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施工工期:180日历天项目经理:蔡建明执业证书信息:桂245181901901  

    2.合同金额(元):2561212.8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雒容镇国发林纸厂宿舍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合同.pdf

合同编号:12NMB006182320242401雒容镇国发林纸厂宿舍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雒容镇国发林纸厂宿舍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地点: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发包人(全称):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广西德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广西德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雒容镇国发林纸厂宿舍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雒容镇国发林纸厂宿舍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柳东管复[2024]9号。4.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补助。5.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为雒容镇国发林纸厂宿舍区老旧小区进行维修改造包括重新铺装沥青路面2220m²、彩色混凝土路面6160m²、地砖路面198m²;在原有挡土墙上增加通透式栏杆170m;砌筑片石挡土墙130m;修补花池1060m²;拆除原钢架棚165㎡;新增路缘石160米及室外排水管沟1247米等及施工设计图纸包含的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陆万壹仟贰佰壹拾贰元捌角整(¥2561212.8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陆万陆仟叁佰柒拾贰元肆角捌分(¥66372.48元);(2)建安劳保费:人民币(大写)/(¥/元);(3)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肆仟伍佰元整(¥54500.00元);(5)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3.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备注: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除清包工工程、甲供工程的建设工程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外,其他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建设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4.人工、材料、机械市场价格形式□√除税价格□含税价格【备注: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增值税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方法的,人工、材料、机械市场价格形式采用除税价格;增值税计税方法为简易计税方法的,人工、材料、机械市场价格形式采用含税价格。除清包工工程、甲供工程的建设工程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外,其他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建设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六、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同意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签订。九、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广西德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桂龙路2号,地址:柳州市屏山大道318号协和家园·丽都21栋4单元5-7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772-2119614,电话:0772-262667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柳州银行九洲国际支行账号:,账号:70606500000000006337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0日,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0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经澄清和修正(包括与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的一致性、和投标报价本身存在的计算错误和不平衡报价)(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签证、工程联系函以及往来的通知等书面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广西银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乙级,;联系电话:0772-3670229,;通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葡萄山路7号洛维工业集中区科技孵化器项目2号厂房4-8号。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计人:称:广西银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乙级;0772-3670229;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通用条款执行。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说明:(6)、(7)、(8)、(9)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一式一份;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整套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本合同范围内属于承包人责任应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始施工前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叁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在承包人提交文件后7天内审定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设在施工现场的业主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经理部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现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设在施工现场的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或现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项目规划总平图用地红线为界,红线内为场内交通,红线外为场外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11.2条款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练国梁;身份证号:,;职务:主任;联系电话:0772-6663001;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协调与本工程有关事宜,并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权利,履行合同约定发包人的职责。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保证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负责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接至指定地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入施工现场管道/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并负责向供电局及水务公司缴纳。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金额为/万元(不高于合同价格的10%);期限为/。2.6为承包人缴纳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简称“建安劳保费”)姓名:练国梁;身份证号:;职务:主任联系电话:0772-6663001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应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同时为承包人向有关部门缴纳建安劳保费,建安劳保费计入合同价格,竣工结算时发包人从应结算价款中扣除。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柳州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编制的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及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六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时按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帐户。按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的规定办理报建手续并缴纳给水管道停水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其他义务:*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人应免费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室和休息房各一间,每间约13平方米。*3、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和负责费用。*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蔡建明;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桂245181901901;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桂建安B(2019)0005412;联系电话:0772-2626679;电子信箱:2449182660@qq.com;通信地址:柳州市荣军路158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仅限于对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全面管理,包括质量、技术、安全、进度管理,与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有关工程联系单、函件往来的签收,但未经承包人盖章同意授权下不得以承包人名义向外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雇佣劳动力、签订分包合同等从事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同招标文件承诺时间且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除非有正当理由和经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日(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50000元/人•次(人民币)。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50000元/人•次(人民币)。3.2.6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7天内,应将变更情况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继任项目经理诚信卡予以锁定。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2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20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1000元/人•次(人民币)。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2000元/人•次(人民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结算价的3%);(2)3%的工程款(工程结算价的3%);(3)其他方式:。承包人可根据需要选择上述其中任一种方式提供质量保证金。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或(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六条规定,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得选此项);(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工程竣工结算时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结算合同价格的3%,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或质量保证保险,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可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损失。(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损失,延误的工期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损失,延误的工期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损失,延误的工期顺延。(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修金。(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除材料、设备另行协商外,其它无偿使用。16.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如果发包人应扣除的金额超过应支付的金额,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的56天内将其差额退还给发包人。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8级及以上持续1天的大风;(2)6级及以上的地震;(3)日最大降水量超过175mm(4)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56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方必须为其人员缴纳工伤保险。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柳州市柳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广西德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雒容镇国发林纸厂宿舍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本工程具体保修的内容为:雒容镇国发林纸厂宿舍区老旧小区进行维修改造包括重新铺装沥青路面2220m²、彩色混凝土路面6160m²、地砖路面198m²;在原有挡土墙上增加通透式栏杆170m;砌筑片石挡土墙130m;修补花池1060m²;拆除原钢架棚165㎡;新增路缘石160米及室外排水管沟1247米等。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绿化工程为1年;8.其他附属工程为1年;9.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广西德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桂龙路2号,地址:柳州市屏山大道318号协和家园·丽都21栋4单元5-7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772-2119614,电话:0772-262667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柳州银行九洲国际支行账号:,账号:70606500000000006337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0日,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0日附件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致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人名称):作为参与雒容镇国发林纸厂宿舍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1、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按要求比例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帐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支付工资,保证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4、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关于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竹脚手架的通知》(桂建管字〔2003〕40号)的有关规定,不使用竹脚手架。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5、一旦中标,我方保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办质〔2018〕31号)的规定,强化对深基坑、高切坡、高大模板、人工挖孔桩、起重吊装、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检测的风险管理。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广西德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电子签名):2024年12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要求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警示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现场围挡现场围挡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2.围挡材料可用彩色、定型钢板,砌块等墙体。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七牌二图七牌二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现场出入制度、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节能公示等七牌以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效果图。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企业标志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志或企业标识。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场容场貌场容场貌1.道路畅通。2.排水设施齐全畅通。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办公区、生活区、现场道路、材料堆放、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钢筋加工等场地和外脚手架基础等)。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材料堆放材料堆放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应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2.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现场防火现场防火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垃圾清运垃圾清运1.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2.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宣传栏、环保及不扰民措施宣传栏、环保及不扰民措施宣传栏、安全宣传标语等,洗车(防止污染市区道路)、粉尘、噪声控制和排污(污水、废气)措施等。临时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沐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消防安全要求。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开关箱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铁质)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3.对大型、落地式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防护棚和通透式围挡。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装置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重复接地装置。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现场变配电装置总配电房建筑材料必须达到消防防火要求,室内做硬地坪、电缆沟。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要求安全施工高处作业防护楼层、屋面、阳台等临边设两道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安全施工高处作业防护通道口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施工高处作业防护预留洞口用硬质材料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安全施工高处作业防护电梯井口设置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2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水平防护。安全施工高处作业防护楼梯边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栏,18cm高的踢脚板。安全施工高处作业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它设施。安全施工高处作业防护高处作业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它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它形式的通道。安全施工高处作业防护基坑、物料平台设1.2m高标准化的防护栏,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悬挂标识。安全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等)防护服装、用品等。其它机械设备防护中小型机械设防护棚(同通道口防护并有防雨措施)。其它机械设备防护垂直运输设备1.垂直运输设备检测、检验、日常维护、保养等。2.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物料平台搭设、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有安全通道、安全防护门、防护棚等。其它专家论证审查专家论证审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查。其它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救援器材准备及演练等。其它非正常情况施工非正常情况施工其它特殊情况下的防护费用,如:城市主干道、人流密集、河边等处施工及文物、古建筑、古树保护等。注:本表所列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的。如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修订,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雒容镇国发林纸厂宿舍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采购编号::LZZC2024-G2-080175-HLZJ,LZZC2024-G2-080175-HLZJ)中标通知书广西德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受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的委托,就雒容镇国发林纸厂宿舍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采购编号:LZZC2024-G2-080175-HLZJ)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贵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其中标项目内容为:雒容镇国发林纸厂宿舍区老旧小区进行维修改造包括重新铺装沥青路面2220m²、彩色混凝土路面6160m²、地砖路面198m²;在原有挡土墙上增加通透式栏杆170m;砌筑片石挡土墙130m;修补花池1060m²;拆除原钢架棚165㎡;新增路缘石160米及室外排水管沟1247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标供应商地址:柳州市屏山大道318号协和家园·丽都21栋4单元5-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302MA5N53M10B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伍拾陆万壹仟贰佰壹拾贰元捌角整(¥2561212.8)工期:180日历天项目经理:蔡建明(桂245181901901)请贵公司自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完合同。特此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毅菲联系电话/传真:0772-3828818采购单位联系人:陆雯联系电话:0772-2119614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8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