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植被恢复采购合同公告(沁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0392411202416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合同(植被恢复造林)(包二)
三、项目编号:1404312024BCS00212
四、项目名称: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沁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沁源县沁河镇胜利路7号
联系方式:15835520438
供应商(乙方):沁源县洪瑞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地 址:沁源县沁河镇谷远路50号
联系方式:138347700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植被恢复造林)(包2) 数量:1.00 单价(元):45201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沁河镇马森村小班号4、5、6、7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经理:朱明星执业证书信息:080030974

2.合同金额(元):45201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合同(植被恢复造林)(包二)(11NMB039241120241601).pdf

沁源县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施工合同甲方:沁源县林业和草原局乙方:沁源县洪瑞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植被恢复造林)(包2)2、工程地点:沁河镇马森村,4—7号小班。3、工程规模:割灌造林530亩。二、造林标准1、苗木质量标准造林苗木选用Ⅱ级以上优质壮苗,油松为2-2苗龄以上的营养杯苗,苗高不低于40cm,地径不低于0.7cm;山杏为1-0苗龄以上的苗木,苗高不低于60cm,地径不低于0.7cm。2、栽植质量标准造林实行割灌造林,沿等高线带状割灌,割灌宽度为2米,保留2米,鱼鳞坑规格为0.6mX0.5mX0.4m,株行距2m×3m,110株/亩,成品字形排列,反坡成型,生土作梗,熟土回填,植苗混交类型为块状混交,混交比例5:5。三、工程期限11、施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2、管护期限:工程验收合格后两年。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452010元(大写:肆拾伍万贰仟零壹拾元整)。支付方式:1、乙方完成施工经甲方组织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2、两年管护期内每年管护期满经甲方组织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五、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义务提供造林区域的相关作业设计,协助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施工不符合要求,有权要求乙方整改。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有关人工造林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六、验收及管护乙方施工完成后,甲方组织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视为工程完工,合格标准为成活率达到85%以上。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两年管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补植、松土、除草、扩穴、去淤、病虫害防治等,合格标2准为保存率达到85%以上。七、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的3%作为违约金。若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程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并负责整改至符合要求。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附则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亮郑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印云04年18月19日004年18月日1Y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植被恢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