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土地供应和供后监测监管数据治理工作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2024)



2024年高明区土地供应和供后监测监管数据治理工作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高明区土地供应和供后监测监管数据治理工作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8MB2D253932412050914

项目业主: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服务机构: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4年高明区土地供应和供后监测监管数据治理工作

合同编号:

440608MB2D253932412050914

合同总金额:

¥284,752.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06月16日

服务内容: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供应及供后监测监管数据治理和填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需进一步提高土地供应及供后监测监管数据质量,提升监测监管信息化水平,现由我分局负责组织开展土地供应和供后监测监管数据治理工作。

合同附件

2024年高明区土地供应和供后监测监管数据治理合同.pdf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4-12-23

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高明区土地供应和供后监测监管数据治理项目委托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甲方)承揽方: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佛山市高明区1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委托方)乙方: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揽方)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24年高明区土地供应和供后监测监管数据治理项目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科第一条项目名称、项目总价和项目服务内容(一)项目名称:2024年高明区土地供应和供后监测监管数据治理项目;(二)项目总价是完成项目的含税全包价,甲方不需再向乙方支付其0264它任何费用。(三)项目总价为人民币贰拾捌万肆仟柒佰伍拾贰元整(含税价,小写:¥284,752.00元)(四)服务内容:根据《广东省已供应建设用地、“三旧”改造项目工作方案》要求,本次项目数据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全区已供应建设用地项目数据。乙方应对截至2023年5月31日已备案到广东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省土地市场系统”)的已供建设用地项目,包含以划拨、出让、租赁等形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矢量数据、属性信息和附件资料进行数据治理。2第二条成果要求本次成果包括:文本、相关图表、相关附件、图层文件等。成果以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提交。1、文字报告。供地数据治理成果报告。2、数据成果。供地数据治理后的数据库文件。第三条合同履行地点地点:佛山市高明区。第四条项目工期及完工方式工期及完工:2025年5月30日前项目完成且数据汇交到省级系统,成果得到甲方认可后,视为项目已完工。第五条结算及支付方式(一)具体结算方式:按进度付款。(二)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C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先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30%,即¥85425.6元(大写:人民币捌万伍仟肆佰贰拾伍元陆角)。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2、甲方应在乙方项目完成且数据汇交到省级系统,成果得到甲方认可后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70%,即¥199,326.4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叁佰贰拾陆元肆角)。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3、乙方提供的发票需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风险及损失。3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有效的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之日起20市目然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进度款。因甲方采用的是政府财政资金,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有效材料后,在约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手续,即视为支付。因财政支付造成的到款延迟或乙方未能及时提供发票导易豆L致延期付款的,甲方不负违约责任。4、乙方帐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市工行九莲支行帐户:1202027409900045408行号:102331002743第六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当保证乙方的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2.甲方按相关程序支付服务款,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数据治理和填报工作所需资料(图片、文字等)。第七条乙方的义务1.根据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收集基础资料。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保障任务如期完成。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第八条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作业进场前,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支付总服务费15%的违约金。42.作业开始后,甲方无合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除须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的工作量的相应费用,已完成部分的成果资料应归甲方,乙方应予盖章认可。3.作业开始后,乙方无合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除须向甲方支付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外,还应退回全部已收取的合同款;若甲方愿意接受已完成部分的成果资料,则甲方应付给乙方相应费用。4.因甲方过错造成工程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实际工作量计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的,由乙方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不重复计算服务费用。5.如乙方逾期提交成果资料并通过甲方验收,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总服务费0.1%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总服务费的20%。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选择验收或解除合同,甲方选择验收且经验收合格的,乙方按照按总服务费的20%支付违约金;甲方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的,有权将未完成的项目发包给他人,要求乙方退还多收取的服务费并要求乙方按总服务费的20%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的工程量进行结算。6.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任何一方不能视对方为违约,且应按实际情况协商结清服务费。7.其他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处理。第九条解决争议方式1.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2.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0第十一条附则(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浙江臻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杭州华星路99号创业大厦10楼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电话:电话:0571-8983902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供应和供后监测监管数据治理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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