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办公车辆保险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2024)



合同编号:204030202400003_001

合同名称:办公车辆保险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401005293

项目名称:办公车辆保险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

地址:市南区栖霞路16号

联系方式:82892011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6号

联系方式:18561359300

合同签订日期:2024-08-26

主要标的名称:财产保险服务

规格型号:人保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256784万元

合同金额:0.2567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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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制,限在青岛市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电子保单)EEDZAA61200投保验证码回填时间:收费确认时间:2024-01-1210:53投保确认时间:2024-01-1210:53鲁:3702240000122482生成保单时间:2024-01-1210:53保险单号:PDZA202437020000037346被保险人被保险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200718086894K地址地址栖霞路16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62****0000162****0000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号牌号码号牌号码鲁B5U93U机动车种类机动车种类机动车种类客车客车使用性质使用性质非营业机关、事业团体客车非营业机关、事业团体客车被保险机动车发动机号码发动机号码发动机号码6B170790识别代码(车架号)识别代码(车架号)识别代码(车架号)LSGDC82D57E004117LSGDC82D57E004117LSGDC82D57E004117LSGDC82D57E004117LSGDC82D57E004117LSGDC82D57E004117被保险机动车厂牌型号厂牌型号厂牌型号别克SGM6515GL8旅行车核定载客核定载客核定载客7人7人核定载质量核定载质量0.000千克0.000千克被保险机动车排量排量排量2.4900L功率功率功率112.0000KW112.0000KW登记日期登记日期2007-01-252007-01-25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180,000元180,000元180,000元180,000元180,000元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18,000元责任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18,000元18,000元18,000元18,000元18,000元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1,800元责任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2,000元2,000元2,000元2,000元2,000元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100元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0%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叁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叁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叁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叁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叁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叁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叁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叁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叁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叁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叁元整(¥:963.00元)其中救助基金(%)¥:0.00元(¥:963.00元)其中救助基金(%)¥:0.00元(¥:963.00元)其中救助基金(%)¥:0.00元(¥:963.00元)其中救助基金(%)¥:0.00元(¥:963.00元)其中救助基金(%)¥:0.00元(¥:963.00元)其中救助基金(%)¥:0.00元(¥:963.00元)其中救助基金(%)¥:0.00元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1月21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1月20日24时0分止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代收车船税整备质量SAL1,804.00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12370200718086894K12370200718086894K12370200718086894K12370200718086894K12370200718086894K12370200718086894K12370200718086894K12370200718086894K12370200718086894K代收车船税当年应缴¥:900.00元往年补缴往年补缴¥:0.00元¥:0.00元¥:0.00元¥:0.00元滞纳金滞纳金滞纳金¥:0.00元¥:0.00元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900.00元)(¥:900.00元)(¥:900.00元)代收车船税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开具税务机关开具税务机关开具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特别约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1、本保单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该车辆在营运或租赁过程中出险,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该车出险后保留现场,报95518进行现场查勘。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必须由保险人查勘、定损,由其它单位出具的定损结果,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1、本保单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该车辆在营运或租赁过程中出险,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该车出险后保留现场,报95518进行现场查勘。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必须由保险人查勘、定损,由其它单位出具的定损结果,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1、本保单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该车辆在营运或租赁过程中出险,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该车出险后保留现场,报95518进行现场查勘。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必须由保险人查勘、定损,由其它单位出具的定损结果,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1、本保单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该车辆在营运或租赁过程中出险,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该车出险后保留现场,报95518进行现场查勘。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必须由保险人查勘、定损,由其它单位出具的定损结果,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1、本保单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该车辆在营运或租赁过程中出险,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该车出险后保留现场,报95518进行现场查勘。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必须由保险人查勘、定损,由其它单位出具的定损结果,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1、本保单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该车辆在营运或租赁过程中出险,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该车出险后保留现场,报95518进行现场查勘。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必须由保险人查勘、定损,由其它单位出具的定损结果,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1、本保单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该车辆在营运或租赁过程中出险,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该车出险后保留现场,报95518进行现场查勘。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必须由保险人查勘、定损,由其它单位出具的定损结果,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1、本保单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该车辆在营运或租赁过程中出险,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该车出险后保留现场,报95518进行现场查勘。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必须由保险人查勘、定损,由其它单位出具的定损结果,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1、本保单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该车辆在营运或租赁过程中出险,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该车出险后保留现场,报95518进行现场查勘。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必须由保险人查勘、定损,由其它单位出具的定损结果,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1、本保单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该车辆在营运或租赁过程中出险,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该车出险后保留现场,报95518进行现场查勘。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必须由保险人查勘、定损,由其它单位出具的定损结果,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1、本保单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该车辆在营运或租赁过程中出险,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该车出险后保留现场,报95518进行现场查勘。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必须由保险人查勘、定损,由其它单位出具的定损结果,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1、本保单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该车辆在营运或租赁过程中出险,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该车出险后保留现场,报95518进行现场查勘。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必须由保险人查勘、定损,由其它单位出具的定损结果,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1、本保单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该车辆在营运或租赁过程中出险,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该车出险后保留现场,报95518进行现场查勘。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必须由保险人查勘、定损,由其它单位出具的定损结果,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1、本保单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该车辆在营运或租赁过程中出险,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该车出险后保留现场,报95518进行现场查勘。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必须由保险人查勘、定损,由其它单位出具的定损结果,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1、本保单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该车辆在营运或租赁过程中出险,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该车出险后保留现场,报95518进行现场查勘。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必须由保险人查勘、定损,由其它单位出具的定损结果,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1、本保单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该车辆在营运或租赁过程中出险,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该车出险后保留现场,报95518进行现场查勘。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必须由保险人查勘、定损,由其它单位出具的定损结果,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1、本保单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该车辆在营运或租赁过程中出险,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该车出险后保留现场,报95518进行现场查勘。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必须由保险人查勘、定损,由其它单位出具的定损结果,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重要提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963.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08.49元,增值税额总计:54.51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4012175028025234120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963.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08.49元,增值税额总计:54.51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4012175028025234120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963.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08.49元,增值税额总计:54.51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4012175028025234120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963.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08.49元,增值税额总计:54.51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4012175028025234120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963.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08.49元,增值税额总计:54.51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4012175028025234120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963.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08.49元,增值税额总计:54.51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4012175028025234120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963.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08.49元,增值税额总计:54.51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4012175028025234120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963.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08.49元,增值税额总计:54.51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4012175028025234120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963.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08.49元,增值税额总计:54.51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4012175028025234120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963.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08.49元,增值税额总计:54.51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4012175028025234120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963.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08.49元,增值税额总计:54.51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4012175028025234120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963.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08.49元,增值税额总计:54.51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4012175028025234120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963.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08.49元,增值税额总计:54.51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4012175028025234120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963.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08.49元,增值税额总计:54.51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4012175028025234120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963.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08.49元,增值税额总计:54.51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4012175028025234120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963.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08.49元,增值税额总计:54.51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4012175028025234120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963.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08.49元,增值税额总计:54.51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4012175028025234120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保险人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INDIGO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INDIGO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INDIGO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INDIGO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INDIGO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INDIGO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INDIGO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INDIGO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INDIGO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INDIGO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INDIGO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INDIGO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INDIGO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INDIGO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INDIGO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INDIGO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INDIGO保险人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1-10(保险人签章)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1-10(保险人签章)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1-10(保险人签章)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1-10(保险人签章)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1-10(保险人签章)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1-10(保险人签章)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1-10(保险人签章)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1-10(保险人签章)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1-10(保险人签章)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1-10(保险人签章)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1-10(保险人签章)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1-10(保险人签章)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1-10(保险人签章)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1-10(保险人签章)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1-10(保险人签章)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1-10(保险人签章)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1-10(保险人签章)I核保:自动核保,制单:田甡,经办:田甡保险条款清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SALIATLo强制保险标志2025国家全融监督管理热总局监制总NO保险单号:号牌号码:保险期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服务电话:95518注释:1.此标志正面的年份为保险到期的年份,被打孔的月份为保险到期年的月份。2.此标志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3.以上栏目由计算机打印填写,手工填写无效。12PDZA202437020000037346鲁B5U93U2024-01-21至2025-01-20INDIGO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车辆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