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采购合同公告(济源市王屋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济源采购-2024-319-A

二、合同名称:济源市王屋镇人民政府杨茶线杨沟至五里桥段排水项目

三、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4-319

四、项目名称:济源市王屋镇人民政府杨茶线杨沟至五里桥段排水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济源市王屋镇人民政府

地址:济源市王屋镇王屋大街

联系人:赵传世

联系方式:6733111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尚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济源市王屋富源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济源市王屋镇政府西商业楼)

联系人:杨稳稳

联系方式:1590391934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2075533.5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工期:45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缺陷责任期以实际竣工日开始计算,期限12个月。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建筑工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45
张鹏飞
豫241202320240752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五里桥排水项目合同.pdf

济源市王屋镇人民政府杨茶线杨沟至五里桥段排水项目施工合同甲方(采购人):济源市王屋镇人民政府乙方(供应商):河南省尚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3日合同协议书发包人(甲方):济源市王屋镇人民政府承包人(乙方):河南省尚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采购文件(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成交人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济源市王屋镇人民政府杨茶线杨沟至五里桥段排水项目2.工程内容:拆除原有破损的排水沟及路肩,破除路面,新建石砌排水沟及路肩、浇筑混凝土排水沟及路肩、修复路面等3.工程地点:济源市王屋镇4.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三、合同工期:本工程拟于2024年12月24日开工,于2025年2月6日竣工,工期45日历天。以上工期包括人员进场、施工准备至验收在内的所有工作所需的时间,除遇不可抗力及设计变更影响工程进度外,工期不予顺延。四、材料设备供应1、属本工程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供应均由乙方负责采购。材料及设备均保证质量并附有合格证明,进场应双方验收。按要求办齐手续,无合格证的不准进场,有合格证的材料,如有一方提出异议时,应进行复验。2、施工中经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担维修、更换等费用。五、施工方案和工期进度计划1、在开工前,乙方根据其他专业的速度和甲方要求的总进度,拟定本工程的进度计划表和施工方案。2、乙方应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暂停施工1、因其他专业影响或其它原因,甲方代表要求乙方停工,甲方应在停工报告上签字并顺延工期。2、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阴雨天除外)。3、如因第三人原因,如第三人阻拦等,造成乙方停工,工期顺延。六、竣工验收与结算、缺陷责任期1、工程竣工具备验收条件后,由甲方组织项目所在地镇、村、乙方、甲方委托结算人员验收并依实结算。2、竣工验收方式:项目竣工后由本项目甲方和项目所在地镇、村、监理方及乙方的相关技术人员组织成立验收小组,依照成交合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出具验收报告。3、工程量最终以甲方和项目所在地镇、村、乙方、监理方共同核实为准,工程竣工结算价以甲方选聘的第三方评审价为准。4、结算价格调整及风险范围:4.1、人工费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4.2、机械费不予调整;4.3、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引起实体量或质量标准变化的结算中相应调整计算;4.5、社会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未造成实体量或质量损失的,只顺延工期,不调整合同价,造成实体量或质量损失的,结算中相应调整计算。5、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缺陷责任期以实际竣工日开始计算,期限12个月。七、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贰佰零柒万伍仟伍佰叁拾叁元伍角;小写(¥:2075533.50元)。2、因设计变更、甲方单方面增加工程量或特殊因素(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先参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结算该部分工程款,如不属于本合同工程综合单价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的,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材料进场、工程开工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同时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后支付剩余资金,最后一次支付工程款之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交工程总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实行银行保函或建筑专业保险公司保单,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一年无问题,且达到投报的质量等级后退还保函或保单。九、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按本协议书规定的内容,指定专人积极配合乙方的工程施工,协调与乙方工程施工的有关其他单位的协调工作。(2)负责协调提供给乙方所需施工场地并承担费用、用电,保证施工。(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基础上,可以随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违反施工操作工艺的施工或材料不合格的,责令乙方返工或更换,其费用由乙方承担。(4)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2、乙方责任(1)本项目项目经理为:张鹏飞,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2)施工中所需的个人工具,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工人及相应的技术力量。(3)施工机械必须符合安全规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的质量监督和安排,设备及周转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乱摆乱放,保证现场平整、干净、卫生,做到文明施工、礼貌待人的施工队伍。(4)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不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操作规范施工,造成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等问题,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5)施工现场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安全,由此在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并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乙方在接到甲方及监理发出的质量问题通知后,应及时迅速整改完毕,并请监理与甲方人员复查。甲方对工程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乙方复测时,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8)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完成不要故意拖延时间,无理取闹和停工。(9)乙方应无条件适时支付工人工资,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进行承担,与甲方无关。(10)项目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递交项目竣工资料,如因乙方未及时递交资料导致工程无法结算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违约乙方违约1、不得将本工程转包;非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主张合同暂定总价/%的违约金。2、施工过程中,甲方或监理公司对乙方记载有违反合同约定或有关施工行为规范的不良记录的,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3、如因非甲方原因及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给甲方,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1%。4、乙方逾期交付竣工资料给甲方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5、乙方施工人员逾期撤出本工程工地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十一、其他约定1、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2、本合同自双方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在竣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之后,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满后,本合同条款终止。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及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济源市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或委托人)(签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91-6932168开户行:工商银行济源黄河路支行账号:1702925509200041111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