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采购合同公告(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11N7778890042024109001
二、合同名称:长兴县小浦镇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JWCG-2024-118
四、项目名称:长兴县小浦镇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小浦镇府前弄69号
联系方式:15868265077
供应商(乙方):长兴泗安卫东木材加工厂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长潮岕村
联系方式:1396725495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长兴县小浦镇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2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12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合同.pdf
合同主要条款甲方(以下简称甲方):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长兴泗安卫东木材加工厂为有效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双方秉持自愿平等、公平守信原则,就松材线虫病枯死树除治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采用择伐等方式,在规定期限及时对约定范围内所有病死(枯死、濒死)等死亡的松树进行巡查、除治,做到发现一株、清理一株、动态清零,并对伐除的松木、清理的枝桠以及伐桩进行管理、处理。二、施工范围、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1施工范围:小浦镇共有松林面积39094亩,主要分布在全镇各个行政村。本项目是对小浦镇区域内所有受松材线虫病危害的松树进行清理。2.施工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日。3.除治对象:施工范围内所有病死(枯死、濒死)的松树,除治其主干、枝桠和伐桩。4.结算单价(元/吨)=价格基准价(元/吨)×成交折扣率95%,其中价格基准价松树树干1050元/吨,枝桠1300元/吨。疫木销售的资金归乙方所有,其中原木100元/吨,枝桠50元/吨。5.根据砍伐下山并运送至指定地点过磅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总重量。如县级验收合格,松树树干按997.5元/吨计算实价、枝桠按1235元/吨计算实价;如县级验收不合格,松树树干按932元/吨计算实价、枝桠按1111.5元/吨计算实价。包括技术资料、调查费用、人员管理、保险费用、税费等,涉及到本项目所有相关费用(包括开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费用)均包含在磋商报价中。6.支付方式:乙方同意无需预付款,实行按年支付,当年除治工作中期经过验收通过后,支付当年运送至指定地点过磅松树重量结算的疫木除治采伐经费(经费支付时间和金额以县下达文件为准)。上述除治工作量均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注: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关于预付款的条款将相应修改为“乙方同意无需预付款。”等。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合同签订日期。竣工日期:年月日。四、工程质量要求标准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浙江省松材线虫病“即现即清”除治技术方案》相关规定,并按要求运用“数字森防”上传除治数据:1.伐桩处理:对疫木伐除后,伐桩最高处上坡度面的高度不得超过5cm;疫木伐除后,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相关规定处理。2.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直径大于lcm的枝桠及所有树干全部清理下山、疫木全部清零,及时清除发生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做到发现一株、清理一株,实现疫木动态清零。3.疫木处理:伐除的松木必须当天下山,清理下山的松树树干、枝桠全部运送至县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指定的疫木处置地点进行安全处理。除治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运输联系单制度,对专业队装运的每车疫木进行现场核查。疫木处置单位凭除治责任单位签字确认的运输单据分树干、枝桠分别统计过磅,发现树干、枝桠混装或采伐健康活松树的,扣除整车过磅数量,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除治责任单位要与疫木处置单位及时沟通互联,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防止疫木流失。4.其他:采伐过程中,严禁砍伐健康活立木:树干、枝桠须分别装车过磅;枝桠清理重量不得低于疫木总重量的20%(按过磅重量计算)。五、其他事项1.甲方应维护乙方合法的权利,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除治工作提供相应条件,做好政策处理等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后果。3.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如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应组建能够满足本工程服务需要的队伍,并为所有施工、监管等除治工作相关人员进行投保;乙方需按照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交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支付农民工工资。4.乙方应按照除治工作范围和内容,按时完成所有与松材线虫病除治相关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汇报除治工作进展。5.乙方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应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采取烧毁的方式处理疫木主杆及其枝桠,并接受甲方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因操作不当导致火情,后果由乙方负责。6.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及林业等部门对除治工作的核查指导。7.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并安装应用数字森防手机APP,对疫木除治和运输过程等环节,实施拍照留痕,确保甲方能随时了解除治进程。六、违约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整体不达标或疫木流失且无法追回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工程进度款等款项。2.乙方对除治的疫木及其枝桠负有管理责任,因乙方管理问题导致疫木及其枝桠流失,或未按要求运至指定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以不低于10%的比例扣减或工程款。3.由于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外)不能按期完成集中除治的,每超出一天,乙方须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承担违约金,在合同款项支付时一次性扣除。若超出交付期十天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已支付的合同款项。4.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除治任务,提交初验、竣工验收资料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付款,超出付款期,甲方每逾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滞纳金。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要求推迟验收的,必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款5%的违约金。因乙方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甲方可有权终止协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以长兴县小浦镇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项目(编号:ZJJWCG-2024-118)磋商文件及其补充、修改文件为准,上述文件和乙方针对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承诺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附件与主合同的规定不一致时,以主合同为准。5.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地址: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地址:邮编:电话:邮编:电话:传真:传真:乙方:(盖章)(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地址: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时间724年12月17日签约地点:合同主要条款甲方(以下简称甲方):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长兴泗安卫东木材加工厂为有效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双方秉持自愿平等、公平守信原则,就松材线虫病枯死树除治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采用择伐等方式,在规定期限及时对约定范围内所有病死(枯死、濒死)等死亡的松树进行巡查、除治,做到发现一株、清理一株、动态清零,并对伐除的松木、清理的枝桠以及伐桩进行管理、处理。二、施工范围、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1施工范围:小浦镇共有松林面积39094亩,主要分布在全镇各个行政村。本项目是对小浦镇区域内所有受松材线虫病危害的松树进行清理。2.施工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日。3.除治对象:施工范围内所有病死(枯死、濒死)的松树,除治其主干、枝桠和伐桩。4.结算单价(元/吨)=价格基准价(元/吨)×成交折扣率95%,其中价格基准价松树树干1050元/吨,枝桠1300元/吨。疫木销售的资金归乙方所有,其中原木100元/吨,枝桠50元/吨。5.根据砍伐下山并运送至指定地点过磅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总重量。如县级验收合格,松树树干按997.5元/吨计算实价、枝桠按1235元/吨计算实价;如县级验收不合格,松树树干按932元/吨计算实价、枝桠按1111.5元/吨计算实价。包括技术资料、调查费用、人员管理、保险费用、税费等,涉及到本项目所有相关费用(包括开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费用)均包含在磋商报价中。6.支付方式:乙方同意无需预付款,实行按年支付,当年除治工作中期经过验收通过后,支付当年运送至指定地点过磅松树重量结算的疫木除治采伐经费(经费支付时间和金额以县下达文件为准)。上述除治工作量均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注: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关于预付款的条款将相应修改为“乙方同意无需预付款。”等。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合同签订日期。竣工日期:年月日。四、工程质量要求标准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浙江省松材线虫病“即现即清”除治技术方案》相关规定,并按要求运用“数字森防”上传除治数据:1.伐桩处理:对疫木伐除后,伐桩最高处上坡度面的高度不得超过5cm;疫木伐除后,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相关规定处理。2.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直径大于lcm的枝桠及所有树干全部清理下山、疫木全部清零,及时清除发生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做到发现一株、清理一株,实现疫木动态清零。3.疫木处理:伐除的松木必须当天下山,清理下山的松树树干、枝桠全部运送至县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指定的疫木处置地点进行安全处理。除治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运输联系单制度,对专业队装运的每车疫木进行现场核查。疫木处置单位凭除治责任单位签字确认的运输单据分树干、枝桠分别统计过磅,发现树干、枝桠混装或采伐健康活松树的,扣除整车过磅数量,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除治责任单位要与疫木处置单位及时沟通互联,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防止疫木流失。4.其他:采伐过程中,严禁砍伐健康活立木:树干、枝桠须分别装车过磅;枝桠清理重量不得低于疫木总重量的20%(按过磅重量计算)。五、其他事项1.甲方应维护乙方合法的权利,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除治工作提供相应条件,做好政策处理等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后果。3.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如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应组建能够满足本工程服务需要的队伍,并为所有施工、监管等除治工作相关人员进行投保;乙方需按照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交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支付农民工工资。4.乙方应按照除治工作范围和内容,按时完成所有与松材线虫病除治相关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汇报除治工作进展。5.乙方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应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采取烧毁的方式处理疫木主杆及其枝桠,并接受甲方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因操作不当导致火情,后果由乙方负责。6.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及林业等部门对除治工作的核查指导。7.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并安装应用数字森防手机APP,对疫木除治和运输过程等环节,实施拍照留痕,确保甲方能随时了解除治进程。六、违约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整体不达标或疫木流失且无法追回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工程进度款等款项。2.乙方对除治的疫木及其枝桠负有管理责任,因乙方管理问题导致疫木及其枝桠流失,或未按要求运至指定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以不低于10%的比例扣减或工程款。3.由于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外)不能按期完成集中除治的,每超出一天,乙方须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承担违约金,在合同款项支付时一次性扣除。若超出交付期十天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已支付的合同款项。4.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除治任务,提交初验、竣工验收资料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付款,超出付款期,甲方每逾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滞纳金。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要求推迟验收的,必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款5%的违约金。因乙方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甲方可有权终止协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以长兴县小浦镇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项目(编号:ZJJWCG-2024-118)磋商文件及其补充、修改文件为准,上述文件和乙方针对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承诺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附件与主合同的规定不一致时,以主合同为准。5.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地址: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地址:邮编:电话:邮编:电话:传真:传真:乙方:(盖章)(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地址: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时间724年12月17日签约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