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职工传统节日福利服务端午节福利采购合同公告(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400-SCJX-C2024-0031002
二、合同名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25-2027年度教职工传统节日福利服务端午节福利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400-SCJX-C2024-0031
四、项目名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25-2027年度教职工传统节日福利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
联系方式:13861056972
供应商(乙方):上海本来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10688弄14号2层206室
联系方式:158611748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25-2027年度教职工传统节日福利服务端午节福利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联系方式:15861174881
主要标的数量:2211
主要标的单价:50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19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23 08:24:00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5-2027节日服务合同-端午.pdf
合同编号: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25-2027年度教职工传统节日福利服务采购甲方: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乙方:上海本来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签订日期:2024年12月日2024年12月10日,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以竞争性磋商对采购编号为JSZC-320400-SCJX-C2024-0031的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25-2027年度教职工传统节日福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定,上海本来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该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中小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清单: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元)备注1端午套餐500元/人/年(1)实物配发888.5元/人/年(优惠率77.7%)(2)商城电子提货券(券内充值550元,即优惠率10%)合计500元/人/年(采购标的清单内容较多的,可另附件)二、合同价款(一)本项目采用以下序号2合同计价方式。1.总价包干计价方式。总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固定不变。本合同金额(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2.综合单价计价方式。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需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二)本项目合同价款包括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提供的相应服务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福利、社保及其他保险费、体检、培训、服装、代理费、税费等政策性调整因素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履行(服务)期内合同价格不作调整。除上述费用之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合同履行(一)履约保证金本项目采用以下序号2方式收取履约保证金。1.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收取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前,乙方通过对公账户支付合同成交金额的5%到甲方银行账户作为本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通过乙方对公账户渠道无息返还。(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履约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的30天内。(4)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履约完成。(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乙方不履行合同不予退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二)服务(履约)期限1.本项目采用以下序号2合同履约(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生效后X日内(X年X月X日前)完成服务工作。(2)本项目合同履约(服务)周期(期限)三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满意度高于80%),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不续签合同。(三)履约(服务)地点: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殷村校区指定地(四)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五)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四、付款方式(一)本项目以人民币结算。并采用以下序号2款项支付方式。1.全额付款:项目验收合格,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2.分期付款:(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0%。(2)期间其他进度支付要求:货物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3)尾款支付:项目结束,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二)乙方在结算时需提供合规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五、服务要求(质量或标准)1.供货前乙方须提供节日福利品五个图文套餐清单(含磋商时提供的组合套餐方案)及一个电子提货券,由甲方职工自主选择套餐,乙方根据甲方统计数据及时供货;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在节日前一周按要求配送到位。2.乙方应确保所供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提供三无产品。大米应选用品牌优质大米,油类应选用非转基因物理压榨食用油;干货类必须符合国家相应食品类标准并有独立包装;其他食品应选用绿色有机的;各类食品须选用绿色有机的或其他合格放心产品,均要符合国家相应食品类标准并有独立包装。不得提供临近保质期的物品。乙方应确保按照中标方案中物品的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配置提供货物,并确保包装完好。3.所供货品不得超出保质期并留有足够的使用周期;乙方承诺所供货品剩余保质期时间均不得少于货品规定保质期的1/2。4.如需快递配送到家服务的,应确保:①货物的包装能满足长途运输及装卸的需要,并依据所供物资特点分别采取防潮、防霉、防锈、防腐、防冻措施;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及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②因包装不良造成货物损坏、丢失或性能降低,无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乙方均应负责及时更换或赔偿。运输中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应做好记录并负责与承运人及保险公司交涉,乙方应尽快补供货物以满足要求。③乙方应承担由于货物发生损坏或丢失而补供导致的延迟交付货物的违约责任。④每套组合需有一个大礼包外包装。5.货物验收由甲方职工提货或收货时进行现场检验。六、考核或验收1.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在组织履约验收(考核)前,甲方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考核)方案,明确履约验收(考核)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考核)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2.甲方成立验收(考核)小组,按照本项目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考核)。验收(考核)内容见本合同服务要求(质量或标准)或采购文件验收(考核)内容。验收(考核)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考核)结束后,验收(考核)小组出具验收(考核)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考核)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3.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考核),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考核)书的参考资料。4.验收(考核)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七、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之相关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包括由此引发的索赔或诉讼,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金、违约金、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交通费、调查费等),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如本项目涉及知识产权归属、处理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协议。八、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九、合同转让和分包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2.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3.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4.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十、技术规范、资料和保密义务1.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乙方同时有义务妥善保管、保护和保密由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等;3.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十一、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签署合同后,甲方确定孟震彦为本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13861056972,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数量、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返工或补救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3.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提供项目实施必要的水、电、场地等辅助。4.甲方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对乙方提供服务进行定期验收,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并出具验收书,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乙方应予积极配合。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签署合同后,乙方确定魏星星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15861174881,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2.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4.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5.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6.乙方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7.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十二、安全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在甲方区域实施或操作,如存在涉及危险生产环境或活动的,乙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乙方进行起重、装卸、机械操作、登高、高空和临边作业、用电、用火等涉及安全的生产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的,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三、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2.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3.任何一方按照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4.因一方违约导致对方为此参与诉讼或仲裁,为此引发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保全费、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保函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5.甲方无故逾期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逾期付款总额的5%。6.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多为逾期提供服务部分合同额的5%,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天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7.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8.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合同变更、中止、终止及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那么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金额的10%。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如果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5.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6、在合同终止时或终止后,乙方应及时移交服务管理权,协助甲方作好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全部档案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撤出校园。十六、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4.采购(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七、合同争议的解决1.甲乙双方因合同签订、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2.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如有见证方的,见证方盖章仅表示对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事实进行见证,无见证第三方的可不加盖见证方印章)。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应遵守廉政制度。如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取贿赂的,乙方有义务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如乙方工作人员向本项目相关方行贿的,经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查实,乙方应支付行贿额10倍的违约金。3.本合同项目开展过程中经双方认可的工作大纲、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如与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以后形成的文件内容为准。4.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以补充协议为准。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条款中如与国家规定、条例有抵触的,则该条款无效并按国家规定和条例执行,合同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以下无合同正文内容甲方(盖章):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2390W住所:常州市钟楼区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市白云支行开户名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开户账号:32001628036051219268乙方(盖章):上海本来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9131011431247482XH住所:常州市武进区万达中心212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魏星星,电话:1586117488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静安寺支行开户名称:上海本来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账号:121913700510905见证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职工传统节日福利服务端午节福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