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零星维修采购合同公告(榆林高新区第十一小学2024)



榆林高新区第十一小学榆林高新区第十一小学2024年校园零星维修项目(变更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榆横工业园区-2024-00167

二、合同名称:榆林高新区第十一小学2024年校园零星维修项目(变更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榆横工业园区-2024-00165

四、项目名称:榆林高新区第十一小学 2024年校园零星维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榆林高新区第十一小学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与开发路交汇处锦园新世纪院内
联系方式:09123380881
供应商(乙方):陕西杰宸翔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沙河路街道
联系方式:18840480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4年校园零星维修项目
1(项)
¥188,244.74
¥188,244.74
按照采购人需求工程量清单完成维修改造内容,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合同金额: 188,244.74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贰佰肆拾肆元柒角肆分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17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变更合同最终版.pdf
榆林高新区第十一小学
2024年12月23日

合同编号:榆林高新区第十一小学2024年校园零星维修项目‘:变更合同9W项目名称:榆林高新区第十一小学2024年校园零星维修项目采购人:榆林高新区第十一小学供应商:陕西杰宸翔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2024年12月17日.--注:仅对原合同内容付款方式做出变更,其他内容不变:“1、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施工,预付40%,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按照竣工决算金额据实支付剩余合同金额;”更正为:“1、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施工,预付40%,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榆林高新区第十一小学承包人(乙方):陕西杰宸翔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榆.林高新区第十一小学2024年校园零星维修项目项目施工事项,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榆林高新区第十一小学2024年校园零星维修项目;2、工程地点:榆林高新区第十一小学内;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I4、工程内容:对学校教室墙面、顶楼防水维修、防撞栏杆、上下水管路及水龙头等进行入场养护及维修改造,对校园及教室内各项具备安全隐患的各项零星维修工程进行维修改造施工(详见后附清单内容)。S108q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规范的施工合格标准。二、工程承包范围与承包方式承包范围:招标文件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的全包工程。三、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5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7日如果由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则按影响天数顺延工期。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贰佰肆拾肆元柒角肆分(小写):¥188244.74元。2、后附报价工程量清单。3、承包人(成交人)负责完成本次项目所有的工程及采购部分,直至1项目在发包人指定地点施工完成、投入运行,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以及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等与项目发生的一切费用,均E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报价(成交价)中表明完成本次采购所要求的货物、服务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成交价中已表明本次工程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包括货物(产品)费、运杂费(含保险)、仓储保管费、产品辅材费、技术培训费、税费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施工,预付40%,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3、结算单位:由甲方负责结算,乙方开具合同总价数的全额发票交由c甲方后,甲方按照开票金额进行转款结算(开具发票相应的税额由乙方承8担)。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响应文件;3.技术标准和要求;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5.其他合同文件(乙方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54.承包人在项目验收完成后3个月内对本项目施工质量负有全部责任,t在该责任期内所需要进行补充及维修的部分承包人应有义务全部承担。八、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采购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九、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十、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中标投标人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中标投标人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单位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中标投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一、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4年12月17日。2.订立地点:榆林高新区第十一小学7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青采购人:榆林高新区第十一小学(公章)联系电话:1323912790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帐号:61050169500800000855供应商:(公章)工程有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18840480777地址: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街潼办事处开源路社区锦园新世纪小区50幢一单元3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610893MAD8GQF52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西沙支行帐号:61050110569800001415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园零星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